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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比小鲜肉还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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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何向晴揉着沉重的脑袋从柔软的席梦思上醒来时,一睁眼,她便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在她面前的是一面衣柜,里面装着清一色的白色衬衫和黑色西装裤,这么一眼就能判断出这是一间属于男人的卧室。
重要的是,此时一个赤条条的男人正站在衣柜前穿衣服,活生生的印证了她的判断。
男人的脸部轮廓线条分明,五官俊朗,细碎的头发湿漉漉的滴着水,一双眼睛藏在其中若隐若现,显得特别深邃迷离,仿佛只要被他一看,就会勾去魂魄。
他那精瘦的肌肉透着诱人的光泽,没有一点多余的赘肉。浑身线条洋溢着一种男性的阳刚气息,更重要的是,他此时全身上下只穿着一条三角短裤,而那块面料的地方鼓鼓的……
何向晴突然‘啊’的尖叫了一声!她抱着被子紧紧捂着自己滚下了床,指着眼前这个陌生的男人道:“你你你……你是谁?!我我我……我怎么会在这里!”
相比何向晴的惊慌失措,司空朗倒是镇定不少,他从衣柜里拿出西裤和衬衫,慢斯条理的穿戴好之后,走到何向晴身前,眉头蹙着:“你不记得昨晚的事了?”
昨晚。
何向晴低头沉吟了一下,很快眼眶就红了起来。
她怎么可能不记得昨晚,昨晚她觉得自己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因为她就要嫁给相恋六年的男朋友了。可当她看见自己谈了六年的男朋友跟自己最好的闺蜜一丝不苟的重叠在一起的时候,她只觉整个人要崩溃了。
但她没有当场大哭大闹,外面一屋子的人她才不会傻的自取其辱,她给那一对狗男女关上房门,之后转身出去直接灌了一瓶XO!
那酒灼得她胃里发烫,可是再疼,也没有她的心疼。
后面,何向晴隐约记得她好像扒拉着一个男人,说什么娶我,我要那混账一辈子喊我舅妈……
想到这里,何向晴错愕抬头,难难难不成,眼前这个就是……那个混账的34岁舅舅?!
可看他这副模样,哪里像34岁啊!明明比小鲜肉还要鲜啊!
咳,但显然,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何向晴把被子往席梦思上一扔,讪讪的笑:“舅舅,不好意思,昨晚我喝多了,胡言乱语,您千万不要放在心上,谢谢您收留我,我还有课呢,就先走了,不打扰您了!”
说完,何向晴冲着卧室房门的方向拔腿就跑!
可是,司空朗一个伸手,就轻易将她圈在墙壁处,何向晴看着自己被壁咚了,虽然还是个很帅的男人,但她此时真的完全没有心情,她现在还要去找那个混账算账呢!
“胡言乱语?”司空朗重复一声,仿佛是听到本年度最大的笑话一样,他呵笑,凑近何向晴,像盯着窥视许久的猎物,在她耳边吐气:“难道你不想报复朱华那小子?他背叛了你六年的感情,女人一生最美好的六年你全给了他。你想想,要是嫁给我,以后他见着你的面都得尊称你一声舅妈,怎么样,有没有觉得泄气一点?”
何向晴听着司空朗的话,很赞同的点了点头。却没想到,这一点,就把自己的后半生给点了出去。
“觉得对就行了,你家在哪,我带你回去拿户口本。”司空朗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站直身子,把领带系好。他知道何向晴跟朱华并没领证,两人之是的订婚酒只是朱华用来镇压家里那些老人的嘴而办的,甚至连何向晴的父母都没有请。
“我家不在这边,户口本在我身上呢!”何向晴一直在这边求学,父母则留守在老家。为了方便所以户口本一直由她随身带着,何向晴说这句话的时候特别骄傲的拍了拍自己的口袋。
司空朗勾唇,看着她入瓮却浑然不知的模样,一双桃花眼笑得迷离:“那出发吧,等会晚了,民政局人多。”
何向晴简单洗漱之后,特意扎了个高高的马尾,想让自己看起来显得精神一些,她对着镜子拍了拍自己的脸蛋,深呼吸一口气,心里默念:何向晴,加油,你一定要亲自手撕贱人!让他一辈子喊你舅妈!
出了房间,何向晴这才看清司空朗的家。
他的家简洁得连一件多余的物品都没有,客厅中间不仅有电视沙发,甚至连办公桌都设在客厅里,不过何向晴最喜欢的是那一面书柜,上面摆满着许多有关服装设计的书籍。
但始终是别人家,何向晴并没敢光明正大的去翻,只是经过时瞄了一眼,朝着换鞋的司空朗问:“你也喜欢服装设计啊。”
司空朗嗯了一声。
何向晴跟着司空朗的脚步下楼,何向晴跳上司空朗那辆黑色的卡宴,往京城的民政局进发。
不得不说,豪车就是豪车,坐起来的感觉跟那些普通的小车感觉就是不一样,何向晴的手忍不住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的。司空朗看着她这带着孩子气的举动,心想,22岁,终究还是年轻。
到达民政局经过一系列的填表,拍照,宣誓之后,等两人拿到红本本已经是中午12点,何向晴拍了拍手中的本子,吁出一口气:“幸好在下班前把我们给办了,不然要等到下午。”
出了民政局,被外面的寒风一吹,何向晴打了个激灵,瞬间才清楚意识到一件很重要但被她忽略的事,那就是……
她结婚了。
她竟然结婚了!
对象不是谈了六年的朱华,而是朱华的舅舅!
天啊,这到底是生活给她洒的哪一出狗血!
她翻开结婚证的第一页,她和司空朗的那张合照刺瞎了她的眼!从此以后,何向晴,22岁,已婚,外面的小鲜肉再也与她无关,因为,她嫁给了一个老腊肉,虽然这老腊肉看起来特别可口。
“走,去珠宝店?”司空朗见何向晴盯着手里的红本本发呆的模样,唇角处勾起一抹笑意。倘若让他知道何向晴在心里将他定义为老腊肉,不知会不会气得吐血。
“去珠宝店干什么?”何向晴愣愣的发问,下午还有魔鬼教授的课呢,她要赶回学校才行。
当何向晴揉着沉重的脑袋从柔软的席梦思上醒来时,一睁眼,她便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在她面前的是一面衣柜,里面装着清一色的白色衬衫和黑色西装裤,这么一眼就能判断出这是一间属于男人的卧室。
重要的是,此时一个赤条条的男人正站在衣柜前穿衣服,活生生的印证了她的判断。
男人的脸部轮廓线条分明,五官俊朗,细碎的头发湿漉漉的滴着水,一双眼睛藏在其中若隐若现,显得特别深邃迷离,仿佛只要被他一看,就会勾去魂魄。
他那精瘦的肌肉透着诱人的光泽,没有一点多余的赘肉。浑身线条洋溢着一种男性的阳刚气息,更重要的是,他此时全身上下只穿着一条三角短裤,而那块面料的地方鼓鼓的……
何向晴突然‘啊’的尖叫了一声!她抱着被子紧紧捂着自己滚下了床,指着眼前这个陌生的男人道:“你你你……你是谁?!我我我……我怎么会在这里!”
相比何向晴的惊慌失措,司空朗倒是镇定不少,他从衣柜里拿出西裤和衬衫,慢斯条理的穿戴好之后,走到何向晴身前,眉头蹙着:“你不记得昨晚的事了?”
昨晚。
何向晴低头沉吟了一下,很快眼眶就红了起来。
她怎么可能不记得昨晚,昨晚她觉得自己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因为她就要嫁给相恋六年的男朋友了。可当她看见自己谈了六年的男朋友跟自己最好的闺蜜一丝不苟的重叠在一起的时候,她只觉整个人要崩溃了。
但她没有当场大哭大闹,外面一屋子的人她才不会傻的自取其辱,她给那一对狗男女关上房门,之后转身出去直接灌了一瓶XO!
那酒灼得她胃里发烫,可是再疼,也没有她的心疼。
后面,何向晴隐约记得她好像扒拉着一个男人,说什么娶我,我要那混账一辈子喊我舅妈……
想到这里,何向晴错愕抬头,难难难不成,眼前这个就是……那个混账的34岁舅舅?!
可看他这副模样,哪里像34岁啊!明明比小鲜肉还要鲜啊!
咳,但显然,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
何向晴把被子往席梦思上一扔,讪讪的笑:“舅舅,不好意思,昨晚我喝多了,胡言乱语,您千万不要放在心上,谢谢您收留我,我还有课呢,就先走了,不打扰您了!”
说完,何向晴冲着卧室房门的方向拔腿就跑!
可是,司空朗一个伸手,就轻易将她圈在墙壁处,何向晴看着自己被壁咚了,虽然还是个很帅的男人,但她此时真的完全没有心情,她现在还要去找那个混账算账呢!
“胡言乱语?”司空朗重复一声,仿佛是听到本年度最大的笑话一样,他呵笑,凑近何向晴,像盯着窥视许久的猎物,在她耳边吐气:“难道你不想报复朱华那小子?他背叛了你六年的感情,女人一生最美好的六年你全给了他。你想想,要是嫁给我,以后他见着你的面都得尊称你一声舅妈,怎么样,有没有觉得泄气一点?”
何向晴听着司空朗的话,很赞同的点了点头。却没想到,这一点,就把自己的后半生给点了出去。
“觉得对就行了,你家在哪,我带你回去拿户口本。”司空朗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站直身子,把领带系好。他知道何向晴跟朱华并没领证,两人之是的订婚酒只是朱华用来镇压家里那些老人的嘴而办的,甚至连何向晴的父母都没有请。
“我家不在这边,户口本在我身上呢!”何向晴一直在这边求学,父母则留守在老家。为了方便所以户口本一直由她随身带着,何向晴说这句话的时候特别骄傲的拍了拍自己的口袋。
司空朗勾唇,看着她入瓮却浑然不知的模样,一双桃花眼笑得迷离:“那出发吧,等会晚了,民政局人多。”
何向晴简单洗漱之后,特意扎了个高高的马尾,想让自己看起来显得精神一些,她对着镜子拍了拍自己的脸蛋,深呼吸一口气,心里默念:何向晴,加油,你一定要亲自手撕贱人!让他一辈子喊你舅妈!
出了房间,何向晴这才看清司空朗的家。
他的家简洁得连一件多余的物品都没有,客厅中间不仅有电视沙发,甚至连办公桌都设在客厅里,不过何向晴最喜欢的是那一面书柜,上面摆满着许多有关服装设计的书籍。
但始终是别人家,何向晴并没敢光明正大的去翻,只是经过时瞄了一眼,朝着换鞋的司空朗问:“你也喜欢服装设计啊。”
司空朗嗯了一声。
何向晴跟着司空朗的脚步下楼,何向晴跳上司空朗那辆黑色的卡宴,往京城的民政局进发。
不得不说,豪车就是豪车,坐起来的感觉跟那些普通的小车感觉就是不一样,何向晴的手忍不住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的。司空朗看着她这带着孩子气的举动,心想,22岁,终究还是年轻。
到达民政局经过一系列的填表,拍照,宣誓之后,等两人拿到红本本已经是中午12点,何向晴拍了拍手中的本子,吁出一口气:“幸好在下班前把我们给办了,不然要等到下午。”
出了民政局,被外面的寒风一吹,何向晴打了个激灵,瞬间才清楚意识到一件很重要但被她忽略的事,那就是……
她结婚了。
她竟然结婚了!
对象不是谈了六年的朱华,而是朱华的舅舅!
天啊,这到底是生活给她洒的哪一出狗血!
她翻开结婚证的第一页,她和司空朗的那张合照刺瞎了她的眼!从此以后,何向晴,22岁,已婚,外面的小鲜肉再也与她无关,因为,她嫁给了一个老腊肉,虽然这老腊肉看起来特别可口。
“走,去珠宝店?”司空朗见何向晴盯着手里的红本本发呆的模样,唇角处勾起一抹笑意。倘若让他知道何向晴在心里将他定义为老腊肉,不知会不会气得吐血。
“去珠宝店干什么?”何向晴愣愣的发问,下午还有魔鬼教授的课呢,她要赶回学校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