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锁魂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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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老人这才慢慢的蹲了下来,他先是轻轻的扶住了我胳膊,然后突然两只手就像是铁钳一样将我的胳膊牢牢抓住,然后用力猛的向上一抬……
“啊……”一阵剧痛让我忍不住大声惨叫出来,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钻心的剧痛让我一时有些忘了怎么呼吸,不过还好的是这种疼痛是短暂的,就在我对刚才一瞬间的剧痛还心有余悸的时候,丁一已经从我的身上下来了,他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肩膀说:“站起来活动活动,看看还疼吗?”
我有些犹豫着要不要站起来,毕竟刚才实在太疼了!黎叔这时也对我说,“进宝,起来吧,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
没办法,我只好用单手扶着丁一,勉强站了起来,然后小心翼翼的试着活动着刚才那只受伤的胳膊……别说,还真好了,一点都不疼了。
“黎叔,刚才是怎么回事啊?我怎么会一股力量弹开呢?还好我福大命大,不然这会儿我早就一命呜呼了!”我一脸庆幸的说。
黎叔也是擦了擦额头的冷汗说,“你小子啊,刚才差点没吓掉我半条老命,你知道这东西是什么东西?就敢乱摸?”
“是什么?”我有些不好意思的小声问。
黎叔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说,“你小子还真是命大啊!这东西叫锁魂碗,是用上千年的阴沉木凿刻出来的,上面那些古怪的花纹都是殷商时期的一些锁魂的符咒。”
“殷商时期的!那不是很值钱了?”严律师吃惊的说。
果然是香港人,连律师都这么市侩,我在心里暗想。
黎叔听了严律师的话却连连摇头说,“这你可说错了严律师,这东西是有些历史价值,可是它的危害却远远大于这一点点的历史价值。”
严律师被黎叔说的越发好奇了,“那请问黎大师,这东西到底是做什么用的呢?”
黎叔看着地上的东西,沉思了片刻,才说出了这东西的来历……
原来这个锁魂碗在古代“杀降”时,用来祭祀锁魂的一个祭器。俗话说,杀降不祥,几千年前的统治者们就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他们就让自己手下的大祭司,用无数的生魂炼制成这么一个东西,为的是在屠杀俘虏的时候将成千上万的冤魂锁在其中,所以这东西极为的不祥!如果将他放在家中,那不出7天,绝对是满门皆亡。
至于这东西为什么会在这么一个小岛上,据黎叔推断,当时极有可能是被当做古董被走私到境外,可这东西上了船还有好吗?估计连船带人都葬身大海了,这锁魂碗也就阴差阳错的被海浪送到了这个小岛之上。
这东西的怨气冲天,一旦接触到活人,自然就会被吸走身上的阳气,最后蛊惑活人自杀祭碗。
“可是那个黑影是什么东西?”我不解的问。
黎叔说那东西就是不计其数的冤魂所化的“魅”,他让丁一下去将这魅引上岸来,因为我的血是纯阴之物,所以甚得这只魅的钟爱,这东西太过的贪婪,自然就会被困在我的血中不得而出,丁一也正好趁此时机用玄铁刀将木碗击毁。
我听了还是不明白,为什么锁魂碗都已经被玄铁刀搂漏了,可我一碰它,却还能有这么大的威力将我弹开?
可黎叔听了却摇头说,“那不是它的威力,而是你体内能量的一种自我保护,这一点我也没料到。”
“自我保护?保护什么?”我有些茫然的问。
黎叔见我还是不开窍,就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说:“你个混球,知不知道刚才有多危险,这东西虽然已经坏了,可是上面所附着的残魂那可是不计其数啊!你贸然伸手去摸,那些所有被困在此的魂魄记忆就会一瞬间冲进你的元神之中,就你这小脑袋,能受的住这些东西吗?”
我听了一阵的后怕,记得在古城地下水窑的时候,我就曾经感觉到过很多的残魂,那个时候就已经感觉脑袋嗡嗡的有些受不了,可是和这东西上的残魂相比,那里的简直就是毛毛雨啊!
我们回到驻地后,劳尔和村子里的人为了感谢我们,为我们做了一顿他们这里最为丰盛的晚饭,虽然都是一些简单的食材外加一些简单的烹饪,可是好在食材够新鲜,味道自然也还不错。
黎叔为人一向小心谨慎,他刚才本来想立刻就将那个木碗烧了,可是让我这么一闹,今天怕是烧不成了……于是他就一再的吩咐村民,明天正午填平水塘的时候,一定要将这残破的锁魂碗在太阳下面烧了,这样它就才再也不能兴风作浪了。
我吃过饭后,就早早的钻进帐篷里睡觉了,这一晚上我可被折腾的不轻,也就是自己年轻,身子骨结实,如果换成别人,估计早就没了半条命了。
本以为累的够呛,应该会睡个好觉,可是谁知这一夜,我是恶梦连连。一会梦见自己又上了那艘全都是死人的游艇,一会又梦见成千上万的战俘围着我,他们不停的想伸手抓我,我就跑啊跑,结果一脚踏空摔进了万丈深渊……
等我醒来时,身上的衣服已经全都湿透了,我抬后看了一眼手表,还不到5点,身边的丁一也睡的正沉,我也不好意思打扰他,就小心的爬了起来,想到外面透透气。
谁知我一出帐篷,发现已经有不少村民准备出海了,想想他们的生活也真是够辛苦的了。
劳尔和艾文正在聊天,见我起来了就热情的和我打招呼。
听艾文说,劳尔和其他几个壮劳力今天早上都不出海了,因为他们要在中午去填平那个水塘,这对他们来说可是件大事。
因为语言不通,我也就没有和他们多聊什么,就转身去了海边,谁知却见到一艘渔船正风尘仆仆的开回了岸边,接着就从船上走出来一男一女,应该是一对夫妻。
别的渔民都是开船出海,他们却是开船归港,而且他们的渔船也相对其他人的较大一些,难不成他们就是劳尔口中所说的英红?
那个老人这才慢慢的蹲了下来,他先是轻轻的扶住了我胳膊,然后突然两只手就像是铁钳一样将我的胳膊牢牢抓住,然后用力猛的向上一抬……
“啊……”一阵剧痛让我忍不住大声惨叫出来,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钻心的剧痛让我一时有些忘了怎么呼吸,不过还好的是这种疼痛是短暂的,就在我对刚才一瞬间的剧痛还心有余悸的时候,丁一已经从我的身上下来了,他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肩膀说:“站起来活动活动,看看还疼吗?”
我有些犹豫着要不要站起来,毕竟刚才实在太疼了!黎叔这时也对我说,“进宝,起来吧,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了。”
没办法,我只好用单手扶着丁一,勉强站了起来,然后小心翼翼的试着活动着刚才那只受伤的胳膊……别说,还真好了,一点都不疼了。
“黎叔,刚才是怎么回事啊?我怎么会一股力量弹开呢?还好我福大命大,不然这会儿我早就一命呜呼了!”我一脸庆幸的说。
黎叔也是擦了擦额头的冷汗说,“你小子啊,刚才差点没吓掉我半条老命,你知道这东西是什么东西?就敢乱摸?”
“是什么?”我有些不好意思的小声问。
黎叔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说,“你小子还真是命大啊!这东西叫锁魂碗,是用上千年的阴沉木凿刻出来的,上面那些古怪的花纹都是殷商时期的一些锁魂的符咒。”
“殷商时期的!那不是很值钱了?”严律师吃惊的说。
果然是香港人,连律师都这么市侩,我在心里暗想。
黎叔听了严律师的话却连连摇头说,“这你可说错了严律师,这东西是有些历史价值,可是它的危害却远远大于这一点点的历史价值。”
严律师被黎叔说的越发好奇了,“那请问黎大师,这东西到底是做什么用的呢?”
黎叔看着地上的东西,沉思了片刻,才说出了这东西的来历……
原来这个锁魂碗在古代“杀降”时,用来祭祀锁魂的一个祭器。俗话说,杀降不祥,几千年前的统治者们就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他们就让自己手下的大祭司,用无数的生魂炼制成这么一个东西,为的是在屠杀俘虏的时候将成千上万的冤魂锁在其中,所以这东西极为的不祥!如果将他放在家中,那不出7天,绝对是满门皆亡。
至于这东西为什么会在这么一个小岛上,据黎叔推断,当时极有可能是被当做古董被走私到境外,可这东西上了船还有好吗?估计连船带人都葬身大海了,这锁魂碗也就阴差阳错的被海浪送到了这个小岛之上。
这东西的怨气冲天,一旦接触到活人,自然就会被吸走身上的阳气,最后蛊惑活人自杀祭碗。
“可是那个黑影是什么东西?”我不解的问。
黎叔说那东西就是不计其数的冤魂所化的“魅”,他让丁一下去将这魅引上岸来,因为我的血是纯阴之物,所以甚得这只魅的钟爱,这东西太过的贪婪,自然就会被困在我的血中不得而出,丁一也正好趁此时机用玄铁刀将木碗击毁。
我听了还是不明白,为什么锁魂碗都已经被玄铁刀搂漏了,可我一碰它,却还能有这么大的威力将我弹开?
可黎叔听了却摇头说,“那不是它的威力,而是你体内能量的一种自我保护,这一点我也没料到。”
“自我保护?保护什么?”我有些茫然的问。
黎叔见我还是不开窍,就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说:“你个混球,知不知道刚才有多危险,这东西虽然已经坏了,可是上面所附着的残魂那可是不计其数啊!你贸然伸手去摸,那些所有被困在此的魂魄记忆就会一瞬间冲进你的元神之中,就你这小脑袋,能受的住这些东西吗?”
我听了一阵的后怕,记得在古城地下水窑的时候,我就曾经感觉到过很多的残魂,那个时候就已经感觉脑袋嗡嗡的有些受不了,可是和这东西上的残魂相比,那里的简直就是毛毛雨啊!
我们回到驻地后,劳尔和村子里的人为了感谢我们,为我们做了一顿他们这里最为丰盛的晚饭,虽然都是一些简单的食材外加一些简单的烹饪,可是好在食材够新鲜,味道自然也还不错。
黎叔为人一向小心谨慎,他刚才本来想立刻就将那个木碗烧了,可是让我这么一闹,今天怕是烧不成了……于是他就一再的吩咐村民,明天正午填平水塘的时候,一定要将这残破的锁魂碗在太阳下面烧了,这样它就才再也不能兴风作浪了。
我吃过饭后,就早早的钻进帐篷里睡觉了,这一晚上我可被折腾的不轻,也就是自己年轻,身子骨结实,如果换成别人,估计早就没了半条命了。
本以为累的够呛,应该会睡个好觉,可是谁知这一夜,我是恶梦连连。一会梦见自己又上了那艘全都是死人的游艇,一会又梦见成千上万的战俘围着我,他们不停的想伸手抓我,我就跑啊跑,结果一脚踏空摔进了万丈深渊……
等我醒来时,身上的衣服已经全都湿透了,我抬后看了一眼手表,还不到5点,身边的丁一也睡的正沉,我也不好意思打扰他,就小心的爬了起来,想到外面透透气。
谁知我一出帐篷,发现已经有不少村民准备出海了,想想他们的生活也真是够辛苦的了。
劳尔和艾文正在聊天,见我起来了就热情的和我打招呼。
听艾文说,劳尔和其他几个壮劳力今天早上都不出海了,因为他们要在中午去填平那个水塘,这对他们来说可是件大事。
因为语言不通,我也就没有和他们多聊什么,就转身去了海边,谁知却见到一艘渔船正风尘仆仆的开回了岸边,接着就从船上走出来一男一女,应该是一对夫妻。
别的渔民都是开船出海,他们却是开船归港,而且他们的渔船也相对其他人的较大一些,难不成他们就是劳尔口中所说的英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