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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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番闲谈,苏三悉知那九个人原是四拨,一个姐姐要出嫁返乡喝喜酒的青年男子名叫孙时振,一对新婚回甘镇走娘家的吴氏夫妇,项氏中年夫妇带着一个十来岁的男娃儿项东儿是走南闯北做生意的,剩下的是一家是苗氏少妇和公婆的组和,少妇丈夫在蓝丰做生意得了重病遂带公婆一起前去看望。

    闲话间外面又来了一辆马车,车夫一声长“吁??”马车在离水神庙半百之遥的地方停了下来,听不清车夫讲话,但瞧那样子对车厢内的人极是恭敬。显然车厢里的人并无下车的意思,车夫解下蓑衣,抖了抖蓑衣上的雨水,独自冲厅里,他朝避雨的人笑了笑,憨态可掬,“饶城可有些年头没下这么大的雨了……不知可否借个火暖暖身子?”

    那回乡喝喜酒的青年挪了挪身子让出一席之地,笑道,“这边坐。”

    车夫将蓑衣搭在栏杆上,走到青年身边盘腿坐下。

    “车上的人不下来烤火取暖吗?”那个十来岁的男娃问道车夫。

    车夫笑了笑,“我家夫人常年幽居礼佛,不喜与人交谈。是怕扫了各位聊天的兴致才留在马车上的。”

    那男娃的娘亲轻轻捏了一下男娃肉嘟嘟的脸蛋,嗔责道,“也不知像谁一天到晚叽叽喳喳问不停。”又指了指苏三和朱雀怀里的两兄妹,“你看弟弟妹妹多安静,哪像你呀!”

    苏三笑道,“小孩子活泼些好,呆呆板板的多无趣。东儿,阿姨这里又麦芽糖,要不要吃一颗?”

    项东儿趁着娘亲还没反应过来蹭得一下站了起来,跑到了苏三跟前伸出了手。嘴巴甜甜道,“谢谢夫人……”

    苏三笑着摸了摸项东儿的头,从牛皮纸袋子里抓了一小把麦芽糖豆儿给了项东儿,“零醉着吃,吃太快仔细牙疼。”

    项东儿乖巧的点了点头,“东儿知道了。”接着坐回了项氏身边。

    庙外的雨哗啦啦的下着,瓢泼之势丝毫不减。透过珠帘一般的雨幕可以看见黑压压的天空。

    雨声中传了一阵急促地马蹄声,远远的,看不清来人,只约莫看见骑马的剪影。孙时振道。“今儿出门的人当真不少,偏着老天爷不给脸,怕是攒了一年的雨全下在今天了。”

    项夫人附和道。“真怕把桥给冲垮了。来来往往的全……啊——”外面马车震裂的巨大声响将项夫人未说完的话吓在了肚子里,只剩一声尖叫。

    众人纷纷向外望去,后来的那辆马车在骑马人的掌力下化为乌有,车上的人淋在了滂沱大雨中。仔细看去,车上的二人是林筝和她的侍女朝霞。而来势汹汹地马上人正是林筝的结发夫君宇文斌。

    苏三与朱雀对视一眼,略略紧了紧抱着孩子的双臂,与其他人一齐退到角落里静观外面的情景。

    宇文斌骑在马上,抽出了腰际的剑,剑指林筝,嗓音低沉。蕴着愤怒,“交出霸王刀。”

    林筝与朝霞二人片刻间便湿透,身量更显瘦削。立在这滂沱大雨中说不出的凄然。

    宇文斌运起轻功向林筝奔去,朝霞挡在了林筝身前,却是不敌宇文斌,被宇文斌一记厉掌震出十步之外。宇文斌剑架在林筝脖子上,眉宇间杀气腾腾。

    “呵呵~昔日。你我夫妻也曾耳鬓厮磨举案齐眉,说着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的动人情话。那时却是不曾想到今日刀剑相向的情景。世人言。易寻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曾经那般执着于你,以为终了一生这份感情也不会变,没想到不过十几年的光景,这颗心已不再被你的言行举止所牵动。”林筝握住了剑,剑刃割破了她的手,鲜血和着雨水流到地上,红了一片,“今日便做个了结,了却这一段孽缘。但愿来生不再爱上负心汉。”

    宇文斌意识到林筝想自杀,急忙想抽回剑,然而剑被林筝握着,贸然用力必会将林筝的手指切断。便在这犹豫的一瞬间,林筝的脖子贴上了剑刃,动脉割断,鲜红的血喷涌而出。纤瘦的身子像一件没被穿起的衣裳一样无骨地坠落到地上。

    朝霞声厮力竭地哭了起来,“小姐……小姐……你不要抛下朝霞一个人……小姐……”

    苏三瞥了一眼一同避雨的人,无一不吓的脸色铁青。再向朝霞望去,她已从林筝跟前起身,手中不知何时握上一柄剑,剑指宇文斌,“小姐漂亮多才温柔贤淑,更是将万贯家财通通给了你,若不是那个贱人害死了小姐的骨肉小姐怎会下手杀了那个贱人。你个负心汉,竟然将那个贱人的女儿扶做嫡女,逼着小姐认贱人的贱种做女儿。小姐走到这一步全是你逼的!”

    宇文斌双手颤抖着,手中的剑早已掉在地上,艰难地迈开脚步走向躺在雨水中的结发妻子。似是在哭泣,雨水打在脸上,分不清是泪还是雨。

    朝霞挥剑拦住了宇文斌,“想碰小姐,从我尸身上跨过去。”

    宇文斌停了下来,隔着两步之遥看着地上曾经相濡以沫的人,痛苦不言自喻,“怎能叫她这样暴尸荒野,让我带她回去……葬入宇文家祖坟……我宇文斌的结发妻子始终只她一人……从未变过……”

    “让小姐和那个贱人葬在一起?亏你说得出口!小姐临死前说得话你也听到了,今日已经与你做了了断,我断然不会让你把小姐葬入宇文家祖坟。不管你同不同意我都要把小姐带回林家,葬入林家祖陵。”

    宇文斌不言不语,跪坐在地上。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瞧宇文斌悲恸欲绝的样子,想必也是爱过林筝的。只是在世事面前,这份爱显得渺小微不足道,在冗杂地生活中,渐渐被锁事掩盖……蒙上灰尘……被遗忘在内心深处的角落……若不是今日林筝之死像一阵急促的风,吹醒了埋在心底的曾经的爱,他几乎已经忘记当初如何爱过这个女人了吧……

    “厚葬她……”宇文斌留下了最后三个字。翻身上马,消失在雨幕之中。

    朝霞跪在林筝身前,轻轻抬起林筝的头放在自己腿上。痛哭着,从裙摆上撕下一块布条系住了林筝自刎的伤口。然后将林筝抱到了廊檐下,像母亲抱着入睡的孩子一样,紧紧抱着林筝,不露声响,眼里的泪却似断线的珠子一样滚落脸颊。

    避雨的人,面面相觑,不知说什么好。水神庙里静悄悄的。只剩外面噼里啪啦地雨声。

    夜里,苏三撑不住,睡了过去。也不知这场雨什么时候停的,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已是晴好天气。经过雨水洗刷,天空蓝得晶莹,偶尔飘过几片白云,似是软乎乎的棉花糖一样喜人。春日里万物生发。被雨水滋润过的草木绿意喜人。

    避雨的人醒来时已不见林筝主仆二人的踪迹。只有地上残存的血迹证实昨天的事并非昨夜惊梦。

    孙时振和苗氏少妇一家早已离去。吴氏夫妇和项氏一家也都各自上了马车准备离开。北宫初尘安排的车夫也被朱雀打发回饶城了。

    “你们也赶紧走吧,晚些那甘镇怕又要不太平了。”项氏提醒苏三。

    “恩,给这两个孩子拾掇完就走。你们且先走着吧,一路平安。”苏三向项氏和吴氏道别。

    “恩,你们也是,一路平安。”

    两辆马车一齐离开了。

    “我们也快些上路吧。过了甘镇离下个落脚的城镇还有些路途。”苏三将两个孩子送上车后自己也钻进了去。

    朱雀一手抓起缰绳,一手挥起马鞭,方要甩鞭前行。苏三从马厢里探出身子来,将手中拿的帷帽替朱雀戴上,“你这张脸呀,美得太显眼了。”

    朱雀隔着帽纱瞅了瞅苏三,没说话。待苏三缩回车厢坐稳了才挥鞭驾车前行。

    过了河没多久便到甘镇了。甘镇之所以臭名昭著是因为这个镇子是各地逃犯聚集形成的镇子。因为地处三国交界处,山高皇帝远。三个国家都没有正经派军队围剿过甘镇。而逃到甘镇的江洋大盗或是凶悍匪徒亦担心招摇过头会招来官兵,所以隐居甘镇后反倒老实安份不少。其中改过从良过上正常人生活的亦有不少。

    苏三和朱雀不想招惹麻烦,路经甘镇是快马加鞭,没有停脚。为了少生是非,苏三连窗户都没敢开。只透过缝隙稍稍看了看甘镇的情形。

    说是个镇子,破落得像个小村庄一般。街上来来往往地没几个人,都透着一股子横劲。除了做吃喝买卖的,鲜有其它店铺。过路人从不在这儿驻脚,本镇人,一个个儿都是盗匪出身,开个店那还不除了赊账就明抢。

    一路走来都平安无事,眼瞅着就要出甘镇地界儿了,朱雀突然勒停了马车。马车被几个打架的人拦住了去路。

    一个已是昨日黄花风韵不在的半老徐娘,一个是虎背熊腰的大汉,一个是贼眉鼠眼的书生。三个人将一个一袭红衣的高挑男人围在中间。红衣男人披散的发被风吹起,遮住了脸。然而这乌发遮不住的是他周身散发的杀气。“我再说最后一遍,让开。”

    “哈哈哈~”半老妇人仰头大笑,“但凡被我谢夫人看上的人,就没有能逃出我的手心儿的。我劝你还是乖乖从了老娘,免得白受皮肉之苦。”

    “呵~”伴着一声冷笑,只见红衣男了拨出腰间红玉笛,脚步迅速移动,红玉笛在手中翻转,停下脚步,玉笛收回腰间。围攻的三人应声倒地。连个求饶的机会都没有。

    红衣男子顺了顺耳边的发,露出脸来,眉心的朱线似是更加妩媚了。此人正是醉歌公子,独秀。

    苏三缩在车厢里,不敢动作。恨恨道,怎生逃到其它国家还净是遇到熟人。北宫初尘那个实心眼儿的就算了,现在又遇到了个清曲一伙儿的。那清曲可是同皇后一伙的,这独秀十之*也是为皇后做事的。若被他认出来又要生出许多麻烦。

    苏三所想亦是朱雀所想,幸好苏三为他戴上了帷帽,外人看不清他的长相。

    独秀瞥了一眼朱雀驾的马车,似是没什么兴趣。提起腰间的酒壶,仰头喝了一口。朝甘镇走去。

    朱雀下车将倒在路中间的三个人踢到了路边,驾起马车,重新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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