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鹤的土黄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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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韦修文给我的,难不成你以为是我偷的?我白了他一眼,转而大声说道:“当然!”
汤凯不说话了,而是闷闷地盯着面前的纸片发呆,末了才伸手还给了我。“你收收好,以后有用。”
“你还没跟我讲这是什么东西呢!”我接过纸片,嘀咕了一句。
汤凯把钥匙插进孔中,用力一拧,刚才片刻的宁静立即变得喧嚣起来。他的话混在发动机刚发动时突突的声音之中,听上去混沌的很。
“护身符,贴身放着吧。”
我纳闷骚包把护身符给我干嘛,真当我去了鬼门关一去不复返了啊。立马掏出手机,想要发短信给他,这才想起匆匆一别,连他最新的号码都没有存,可见我这一趟走得有多急了。
车子在路面上行驶了一会儿之后,我便觉得耳旁又归于一片宁静,两侧或近或远渐渐生出一些山脉丘陵。这个地方天蓝地阔,没有工业污染,没有城市喧嚣,仿佛什么都不存在似的,但又不是那种闷闷的肃静,而是海阔天空,心中仿佛敞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一般舒畅。
不经意间,我舒服地哼了一声,被汤凯听到了。
“第一次来这种旷野吧。”他说。这声音不高不低,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说自话,给人一些距离感,却又不过分疏远。这大概就是大自然对人的相处之道吧。“你们这种在大城市生活过的人,一般很难体会到荒芜的美好。其实吧,当你什么都不牵挂,潇潇洒洒一个人的时候,就不会这么留恋功名了。你看。自由多好。”
似乎是应景一般,公路一侧突然出现了一小片黑色的小点,缓缓地还在移动。我好奇地扒着窗子,看着那些星星点点的东西一点点变大,竟然发现是一群穿着极其朴素的人。更加确切地话,应该是破破烂烂,很多衣服上的布条都撕裂开了。露出一个巨大的窟窿。里面的衬衣尽收眼底。
不过他们似乎丝毫都没有关注到自己身上的一样,依旧走一步,叩拜一步。脸上被强烈的太阳光灼得黑红。表情却是那样的虔诚。不知不觉,我竟有种置身天堂的感觉,整个人有如焕然一新。看来书上写得没错啊,西边果然是更加接近天堂的地方。难怪常说西方极乐世界。
车子开出去一会儿了,早就把那群人甩到了后头。看我依然沉浸在刚才的世界里。汤凯忍不住喊了我一声:“诶,你还真没出过远门啊,朝圣者没见过?”
他这口气有意无意总让我觉得有些挑衅,忍不住说道:“瞎说。我也算是去过西南省的人好吗?那里跟这里可不一样,大大的不一样,算了。跟你说也没意思,你又没去过。”
汤凯倒也不生气。就像大学时听到我谈论晦涩经典书籍一样,不会当面拆穿我。
“去也不能说没去过,只不过一个人毕竟不太方便。没想到你还真不太一样了,一个人也能跑西南省。我急得那一块巫术什么的挺盛行的,对你收集素材也算是有帮助。”
我没有接话,听着他那句“一个人去”就有种撒谎的感觉,脸上微微开始发烫。确实啊,上一次多少人陪我去,而这一次我真只剩一个人了。
汤凯估摸着是从后视镜里看到了我通红的脸,突然一阵紧张,赶紧问道:“你不舒服吗?”
我被这没头没脑地一句问得有些发懵,回答道:“没有啊?”
“你有什么不舒服可一定要跟我说啊。”汤凯舒了口气,但声音里依旧透露着担心,“你这种没出过远门的小孩,万一产生高反,那可是不得了的事。”
什么没出过远门,什么小孩,我不是已经说我去过西南省了嘛。我刚想回嘴,却突然看到公路旁的石碑上,清清楚楚地刻着现在的海拔。他还真没骗人,我看到这个高度的时候,自己还真觉得一口气没上的来,好在这是在车里,也用不着害怕。
“吴恙,你看前头。”汤凯说道。
我朝前探了探脑袋,眼睛一下子就瞪圆了。“那……那是雪山吗?好漂亮啊,这个季节就已经有雪了吗?那山有多高,是不是那拉孤?前面是不是就要到了,诶,那珠穆朗玛峰是不是就在那尖尖上,你有没有登上去过,上面是不是有不少小旗子?朝圣者是不是就要去那尖尖上?”
汤凯一口气听完我的问题,差点没憋死,却又觉得有些好笑,咯咯笑着,答道:“是雪山,雪上常年有雪你不知道吗?不过这个季节在山脚下有时候确实能遇上下雪天。那不是那拉孤,那是景区,人很多的。珠峰怎么会被你看到,那多高啊,我可上不去,据说有人上去睡袋被吹飞,废了一条腿呢。朝圣者去的当然是藏传佛教的地方,去山顶上干嘛?”
他一个个解答了我的问题,我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雪山,想象着电影当中鹅毛大雪,身披长氅的景象,顿时感觉自己穿越了一个时代。朝圣者为什么不去山顶上呢,那个地方,不更接近于天堂吗?
心之所安,便是天堂。
假如还有机会实践那个诺言,我一定要带秦初一到这个地方走一走,爬一爬,看看那个作弄我们的老天,究竟长啥样。
我正想着,身体一个没注意,脑袋又一次磕到了驾驶后座上,好在汤凯的车内饰都是皮的,我倒也没磕疼,却有些生气,心想这么好开的道路,一路平坦无比,连其他车子都没见着,你怎么突然就刹车了呢。不过转念一想,是不是有什么动物打从车子面前经过?电视剧纪录片中经常有的,珍稀种群动物一大家子晃晃悠悠地走过去,丝毫不客气,车子必须得避让。
汤凯刹车之后没有作停留,打开车门猛地跑了过去。关上的气力之大,震得挂在后视镜上的平安符摇来晃去。我好奇地伸出脑袋,想看看是怎么回事。
没有动物也没有人,有的只是一辆汽车,打着双跳灯,斜甩在一边。这辆汽车乍一看跟汤凯的差不多,也是黑色越野,所不同的是块头明显小很多,应该是城市之中用来代步的家用车,不是专门用来越野的。
站在车子旁边的应该是车主,高高的,肚子微微隆起,穿着冲锋衣,看样子像是出来旅行的,似乎遇到了什么问题,黑色墨镜下满是愁容,见到汤凯下车的一瞬间,像见到救星似的激动。
我缓缓拉下车窗,有了上一次的经验,我不敢一股脑拉太多,想要听听他们之间在交流着什么。但不知道是风太大还是距离太遥远,我怎么竖起耳朵都听不清。不过从中年人和汤凯之间的表情来看,谈话进行的很顺利。
我见汤凯跟那人聊完,笑着点了点头,转身往车子的方向走,才好奇地问道:“汤凯,你们聊什么呢,那人是谁,你认识吗?”
“不认识,”他摇了摇头,看到我期待的眼神,只好继续解释道:“那两口子出来自驾游的,想去藏传佛教的圣地上看看,结果不知道是脑子被门挤了还是怎么的,竟然没有算好需要多少油,这在回来的路上竟然不够了。好在我总是备得多一些,给他们一点也不成问题。”
“你给了他们,自己还够吗?”
“够,只要不出什么岔子,足够来回了。我给他们的够开到前面的加油站,应该没问题。我们前头再走个几公里,就要到原住民的村落了。这边汉人少,大家见了面很是亲切,不比亲人差到哪里去,能帮上忙的话,总归要帮一帮的。”他说完这话,关上了车门,走到后背箱那头,拎出了一箱子油,慢慢走到中年人身边,将油箱交给了他。
这一下,激动得那人差点要跪下。两口子中的妻子也走出来道谢。她的头面都裹着围巾,脸上一副巨大的蛤蟆镜遮住了大半张脸,依稀能看到隐隐约约的细皮嫩肉。现在城市人特别喜欢亲近自然,但一亲近起来,似乎就不动脑子里。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别说碰到能帮忙的车子了,就算再碰到另外一辆车,几乎都是天上掉馅饼的运气。
那两人一直向汤凯道谢,点头哈腰的,看到我从窗户口伸出脑袋来,也对着我挥了挥手。我突然感到一股暖意从心底里袭来,甚是温柔,也回应了一个热情的微笑。果然,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老话不是乱说的。
两人给汽车加满油,便开心地准备回程。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我的眼睛突然在他们汽车的后座上,看到了一个让我心跳加快的东西。
“哎,吴恙,你去哪?”
我听到汤凯说这话的时候,耳边便随这呼呼的风声,已经走了出来。不知道是不是太紧张的缘故,我几乎感觉不到任何寒冷,机械般地往前跑,直到接近那辆车,一把拉开了后座的门。
那不是别的,是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土黄色,鹤身上的土黄色。(未完待续。)
不是韦修文给我的,难不成你以为是我偷的?我白了他一眼,转而大声说道:“当然!”
汤凯不说话了,而是闷闷地盯着面前的纸片发呆,末了才伸手还给了我。“你收收好,以后有用。”
“你还没跟我讲这是什么东西呢!”我接过纸片,嘀咕了一句。
汤凯把钥匙插进孔中,用力一拧,刚才片刻的宁静立即变得喧嚣起来。他的话混在发动机刚发动时突突的声音之中,听上去混沌的很。
“护身符,贴身放着吧。”
我纳闷骚包把护身符给我干嘛,真当我去了鬼门关一去不复返了啊。立马掏出手机,想要发短信给他,这才想起匆匆一别,连他最新的号码都没有存,可见我这一趟走得有多急了。
车子在路面上行驶了一会儿之后,我便觉得耳旁又归于一片宁静,两侧或近或远渐渐生出一些山脉丘陵。这个地方天蓝地阔,没有工业污染,没有城市喧嚣,仿佛什么都不存在似的,但又不是那种闷闷的肃静,而是海阔天空,心中仿佛敞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一般舒畅。
不经意间,我舒服地哼了一声,被汤凯听到了。
“第一次来这种旷野吧。”他说。这声音不高不低,像是对我说,又像是自说自话,给人一些距离感,却又不过分疏远。这大概就是大自然对人的相处之道吧。“你们这种在大城市生活过的人,一般很难体会到荒芜的美好。其实吧,当你什么都不牵挂,潇潇洒洒一个人的时候,就不会这么留恋功名了。你看。自由多好。”
似乎是应景一般,公路一侧突然出现了一小片黑色的小点,缓缓地还在移动。我好奇地扒着窗子,看着那些星星点点的东西一点点变大,竟然发现是一群穿着极其朴素的人。更加确切地话,应该是破破烂烂,很多衣服上的布条都撕裂开了。露出一个巨大的窟窿。里面的衬衣尽收眼底。
不过他们似乎丝毫都没有关注到自己身上的一样,依旧走一步,叩拜一步。脸上被强烈的太阳光灼得黑红。表情却是那样的虔诚。不知不觉,我竟有种置身天堂的感觉,整个人有如焕然一新。看来书上写得没错啊,西边果然是更加接近天堂的地方。难怪常说西方极乐世界。
车子开出去一会儿了,早就把那群人甩到了后头。看我依然沉浸在刚才的世界里。汤凯忍不住喊了我一声:“诶,你还真没出过远门啊,朝圣者没见过?”
他这口气有意无意总让我觉得有些挑衅,忍不住说道:“瞎说。我也算是去过西南省的人好吗?那里跟这里可不一样,大大的不一样,算了。跟你说也没意思,你又没去过。”
汤凯倒也不生气。就像大学时听到我谈论晦涩经典书籍一样,不会当面拆穿我。
“去也不能说没去过,只不过一个人毕竟不太方便。没想到你还真不太一样了,一个人也能跑西南省。我急得那一块巫术什么的挺盛行的,对你收集素材也算是有帮助。”
我没有接话,听着他那句“一个人去”就有种撒谎的感觉,脸上微微开始发烫。确实啊,上一次多少人陪我去,而这一次我真只剩一个人了。
汤凯估摸着是从后视镜里看到了我通红的脸,突然一阵紧张,赶紧问道:“你不舒服吗?”
我被这没头没脑地一句问得有些发懵,回答道:“没有啊?”
“你有什么不舒服可一定要跟我说啊。”汤凯舒了口气,但声音里依旧透露着担心,“你这种没出过远门的小孩,万一产生高反,那可是不得了的事。”
什么没出过远门,什么小孩,我不是已经说我去过西南省了嘛。我刚想回嘴,却突然看到公路旁的石碑上,清清楚楚地刻着现在的海拔。他还真没骗人,我看到这个高度的时候,自己还真觉得一口气没上的来,好在这是在车里,也用不着害怕。
“吴恙,你看前头。”汤凯说道。
我朝前探了探脑袋,眼睛一下子就瞪圆了。“那……那是雪山吗?好漂亮啊,这个季节就已经有雪了吗?那山有多高,是不是那拉孤?前面是不是就要到了,诶,那珠穆朗玛峰是不是就在那尖尖上,你有没有登上去过,上面是不是有不少小旗子?朝圣者是不是就要去那尖尖上?”
汤凯一口气听完我的问题,差点没憋死,却又觉得有些好笑,咯咯笑着,答道:“是雪山,雪上常年有雪你不知道吗?不过这个季节在山脚下有时候确实能遇上下雪天。那不是那拉孤,那是景区,人很多的。珠峰怎么会被你看到,那多高啊,我可上不去,据说有人上去睡袋被吹飞,废了一条腿呢。朝圣者去的当然是藏传佛教的地方,去山顶上干嘛?”
他一个个解答了我的问题,我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雪山,想象着电影当中鹅毛大雪,身披长氅的景象,顿时感觉自己穿越了一个时代。朝圣者为什么不去山顶上呢,那个地方,不更接近于天堂吗?
心之所安,便是天堂。
假如还有机会实践那个诺言,我一定要带秦初一到这个地方走一走,爬一爬,看看那个作弄我们的老天,究竟长啥样。
我正想着,身体一个没注意,脑袋又一次磕到了驾驶后座上,好在汤凯的车内饰都是皮的,我倒也没磕疼,却有些生气,心想这么好开的道路,一路平坦无比,连其他车子都没见着,你怎么突然就刹车了呢。不过转念一想,是不是有什么动物打从车子面前经过?电视剧纪录片中经常有的,珍稀种群动物一大家子晃晃悠悠地走过去,丝毫不客气,车子必须得避让。
汤凯刹车之后没有作停留,打开车门猛地跑了过去。关上的气力之大,震得挂在后视镜上的平安符摇来晃去。我好奇地伸出脑袋,想看看是怎么回事。
没有动物也没有人,有的只是一辆汽车,打着双跳灯,斜甩在一边。这辆汽车乍一看跟汤凯的差不多,也是黑色越野,所不同的是块头明显小很多,应该是城市之中用来代步的家用车,不是专门用来越野的。
站在车子旁边的应该是车主,高高的,肚子微微隆起,穿着冲锋衣,看样子像是出来旅行的,似乎遇到了什么问题,黑色墨镜下满是愁容,见到汤凯下车的一瞬间,像见到救星似的激动。
我缓缓拉下车窗,有了上一次的经验,我不敢一股脑拉太多,想要听听他们之间在交流着什么。但不知道是风太大还是距离太遥远,我怎么竖起耳朵都听不清。不过从中年人和汤凯之间的表情来看,谈话进行的很顺利。
我见汤凯跟那人聊完,笑着点了点头,转身往车子的方向走,才好奇地问道:“汤凯,你们聊什么呢,那人是谁,你认识吗?”
“不认识,”他摇了摇头,看到我期待的眼神,只好继续解释道:“那两口子出来自驾游的,想去藏传佛教的圣地上看看,结果不知道是脑子被门挤了还是怎么的,竟然没有算好需要多少油,这在回来的路上竟然不够了。好在我总是备得多一些,给他们一点也不成问题。”
“你给了他们,自己还够吗?”
“够,只要不出什么岔子,足够来回了。我给他们的够开到前面的加油站,应该没问题。我们前头再走个几公里,就要到原住民的村落了。这边汉人少,大家见了面很是亲切,不比亲人差到哪里去,能帮上忙的话,总归要帮一帮的。”他说完这话,关上了车门,走到后背箱那头,拎出了一箱子油,慢慢走到中年人身边,将油箱交给了他。
这一下,激动得那人差点要跪下。两口子中的妻子也走出来道谢。她的头面都裹着围巾,脸上一副巨大的蛤蟆镜遮住了大半张脸,依稀能看到隐隐约约的细皮嫩肉。现在城市人特别喜欢亲近自然,但一亲近起来,似乎就不动脑子里。在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别说碰到能帮忙的车子了,就算再碰到另外一辆车,几乎都是天上掉馅饼的运气。
那两人一直向汤凯道谢,点头哈腰的,看到我从窗户口伸出脑袋来,也对着我挥了挥手。我突然感到一股暖意从心底里袭来,甚是温柔,也回应了一个热情的微笑。果然,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老话不是乱说的。
两人给汽车加满油,便开心地准备回程。就在这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我的眼睛突然在他们汽车的后座上,看到了一个让我心跳加快的东西。
“哎,吴恙,你去哪?”
我听到汤凯说这话的时候,耳边便随这呼呼的风声,已经走了出来。不知道是不是太紧张的缘故,我几乎感觉不到任何寒冷,机械般地往前跑,直到接近那辆车,一把拉开了后座的门。
那不是别的,是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土黄色,鹤身上的土黄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