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白玛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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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前的赤水部落,连自己的温饱都成问题,哪有多余的食物来交换人?
今年因为有了神使的存在,大家衣食无忧。出发之前,巴桑还特地嘱咐阿卜,看到有合适的人,一定要交换一些回来,以求部落的发展。
阿卜作为酋长的接班人,对部落之事也特别上心。这次出发之前带上了充足的食物兽皮衣物还有各种编织品,就是冲着能换些强壮的男女回来。
这次换盐很顺利,也买回来了十几个强壮的男人,还有近十个年轻的女人和小孩。只有白玛坚持要换下的这个阿朋,不仅让阿卜头痛不已,还让贡布与白玛彻底翻了脸。
在阿卜看来,换男人就要换强壮的,不能做事的,一看就是身娇体弱的阿朋,并不在阿卜的交换行列。可白玛不知哪根筋没对,硬是吵着闹着非要换下这阿朋。阿卜被缠得没法,又心痛自己的妹妹,最后还是换下了阿朋。
贡布原没有将这事放在心里,在他看来,这不过就是一向骄纵的白玛的一次任性。然而,在回程的十几天中,白玛竟然公然的和这阿朋眉来眼去,还天天在草地上翻滚,这让贡布如何能忍?
以前的白玛说句难听点的话,就是一公共厕所。后来因为神使的原因,这公共厕所也就没人上了。贡布念在夫妻的份上,加上阿布也与白玛散了伙,想着白玛如果能从此收心,也算好事一桩,两人就将就着这么过一辈子吧。
对于白玛后来对部落中男人的勾搭,贡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没有勾搭上不是?时间久了,白玛浪荡的性子或许就改了?
没想到,这次当着自己的面。白玛就与阿朋滚在了一起。被自己当场抓住后,还笑嘻嘻的让三p。是可忍,孰不可忍!贡布当场就翻脸了,并要求白玛:要么与自己散伙,要么打发了这个阿朋。
在贡布看来,自己与白玛这么多年的夫妻,在家中又是绝对的主要劳动力。白玛无论如何都会给他面子的。没想到。白玛连犹豫都没有,一口答应了与贡布散伙,也不愿意打发了阿朋。
贡布心情之糟可想而知。但既然白玛答应了回了部落就与他散伙。贡布也只有强忍一口气,回到了部落: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何况,这朵花还是朵烂得不能再烂。臭得不能再臭的残花!
一回到部落,贡布就迫不及待的找到了厚翼。与白玛举行了散伙仪式。白玛在散伙仪式之后,紧接着又与阿朋举行了搭伙仪式。这让部落中人很是稀奇:这个阿朋,究竟有什么样的魅力,能让白玛舍得不要贡布?
要知道。贡布可是部落中数得上数的勇士,愿意与贡布搭伙的姑娘可不少。即使贡布曾经与白玛搭过伙,可这刚一散了伙。就被好多未婚的姑娘给围住了。
白玛半点眼色都没有给贡布,仿佛那是个与她没有关系的人。她的整个眼珠。都落在了她的新任男人身上。
这让族人们很不解:这个阿朋,一看身板,瘦得一点肌肉都没有,哪里是个能打猎的?再看长相,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也没有贡布的浓眉大眼看着顺眼呀。这白玛是吃错了什么药?不对,这阿朋看上去也有几分眼熟呀,在哪里看见过?
眼尖的族人,突然发现,这个阿朋与阿禹,面容竟有五六分相似。难道是因为白玛对于阿禹求而不得,所以才对这个阿朋如此这般好?
白玛才不管族人们的眼神如何,双眼温柔的看着阿朋:“阿朋,走,我带你去见我阿父阿母。”
要说白玛为什么这么喜欢阿朋,全是因为阿朋长得和她前世暗恋的白袍小将军一模一样。要说她以前追逐阿禹是因为他与白袍小将军有五六分相似,那么眼前这个阿朋,则是彻底让她迷恋上了。
不说阿朋与小将军百分之百相似的外貌,单说阿朋的性子与滚床单的功夫,就让白玛着迷不已。谁能看出来,这个身板单一的文弱阿朋,在床上可是能把白玛这个阅尽千人的人给折腾得够呛?三者一相加,白玛能不迷了魂吗?
白玛前世临死的愿望,就是想与白袍小将军在一起。哪怕她是被小将军给打死的,这世的白玛也没有怨过他,她怨恨的只是那什么狗屁公主。
在交换大会上,白玛一见到阿朋,心里就再也放不下他了。更何况后来的相处中,阿朋性子温柔体贴,床上功夫又好,白玛这会儿简直是把他当成小将军的再世。或许,是老天见她前世感情无所依,这世才让他投胎为阿朋,来此回报她?
白玛带着阿朋去见了酋长夫妇三人。酋长夫妇对于阿朋并不欢喜,但却拗不过白玛的固执,勉强接受了阿朋成为自己的女婿。
阿朋从此便在赤水部落落了脚。贡布以前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酋长家所吃的肉食,几乎全是贡布打猎打回来的.阿朋为了不被贡布给比下去,在学了几天弓箭技术后,就带着弓箭上山打猎了.
还别说,阿朋每天带回来的猎物,虽说没有以前贡布打的多,但也能够酋长一家吃的.加上酋长的两位夫人,在家里也喂养了野鸡野兔什么的,肉食还是不缺的.
阿朋每天除了打猎外,还会顺带帮着采集一些能吃的果蔬什么的回来,嘴也甜,回到家还手脚勤快的帮着两位岳母做饭喂牲畜,很快也得了两位岳母的欢心.
后来,也许是打猎加快了阿朋弓箭技能的熟练度,他每天能打回来的猎物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就连起初没将他看在眼里的巴桑,也对他另眼相看了.
这一来,白玛不禁洋洋得意:我看上的人,果然是不错的!
阿朋在赤水部落站稳了脚跟,在族人们眼中也承认了他的存在.毕竟,他的能耐大家还是看到了的:不过是在部落里新学了几天的弓箭,就敢进暮色森林打猎,算是个勇士.
族人们对于勇士,是不会看低的.所以,哪怕是阿朋没有贡布的能力强,族人们也没再拿异样的眼光看他,阿朋在部落里也不再是之前的没有人理状况.(未完待续)
但以前的赤水部落,连自己的温饱都成问题,哪有多余的食物来交换人?
今年因为有了神使的存在,大家衣食无忧。出发之前,巴桑还特地嘱咐阿卜,看到有合适的人,一定要交换一些回来,以求部落的发展。
阿卜作为酋长的接班人,对部落之事也特别上心。这次出发之前带上了充足的食物兽皮衣物还有各种编织品,就是冲着能换些强壮的男女回来。
这次换盐很顺利,也买回来了十几个强壮的男人,还有近十个年轻的女人和小孩。只有白玛坚持要换下的这个阿朋,不仅让阿卜头痛不已,还让贡布与白玛彻底翻了脸。
在阿卜看来,换男人就要换强壮的,不能做事的,一看就是身娇体弱的阿朋,并不在阿卜的交换行列。可白玛不知哪根筋没对,硬是吵着闹着非要换下这阿朋。阿卜被缠得没法,又心痛自己的妹妹,最后还是换下了阿朋。
贡布原没有将这事放在心里,在他看来,这不过就是一向骄纵的白玛的一次任性。然而,在回程的十几天中,白玛竟然公然的和这阿朋眉来眼去,还天天在草地上翻滚,这让贡布如何能忍?
以前的白玛说句难听点的话,就是一公共厕所。后来因为神使的原因,这公共厕所也就没人上了。贡布念在夫妻的份上,加上阿布也与白玛散了伙,想着白玛如果能从此收心,也算好事一桩,两人就将就着这么过一辈子吧。
对于白玛后来对部落中男人的勾搭,贡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没有勾搭上不是?时间久了,白玛浪荡的性子或许就改了?
没想到,这次当着自己的面。白玛就与阿朋滚在了一起。被自己当场抓住后,还笑嘻嘻的让三p。是可忍,孰不可忍!贡布当场就翻脸了,并要求白玛:要么与自己散伙,要么打发了这个阿朋。
在贡布看来,自己与白玛这么多年的夫妻,在家中又是绝对的主要劳动力。白玛无论如何都会给他面子的。没想到。白玛连犹豫都没有,一口答应了与贡布散伙,也不愿意打发了阿朋。
贡布心情之糟可想而知。但既然白玛答应了回了部落就与他散伙。贡布也只有强忍一口气,回到了部落: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何况,这朵花还是朵烂得不能再烂。臭得不能再臭的残花!
一回到部落,贡布就迫不及待的找到了厚翼。与白玛举行了散伙仪式。白玛在散伙仪式之后,紧接着又与阿朋举行了搭伙仪式。这让部落中人很是稀奇:这个阿朋,究竟有什么样的魅力,能让白玛舍得不要贡布?
要知道。贡布可是部落中数得上数的勇士,愿意与贡布搭伙的姑娘可不少。即使贡布曾经与白玛搭过伙,可这刚一散了伙。就被好多未婚的姑娘给围住了。
白玛半点眼色都没有给贡布,仿佛那是个与她没有关系的人。她的整个眼珠。都落在了她的新任男人身上。
这让族人们很不解:这个阿朋,一看身板,瘦得一点肌肉都没有,哪里是个能打猎的?再看长相,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也没有贡布的浓眉大眼看着顺眼呀。这白玛是吃错了什么药?不对,这阿朋看上去也有几分眼熟呀,在哪里看见过?
眼尖的族人,突然发现,这个阿朋与阿禹,面容竟有五六分相似。难道是因为白玛对于阿禹求而不得,所以才对这个阿朋如此这般好?
白玛才不管族人们的眼神如何,双眼温柔的看着阿朋:“阿朋,走,我带你去见我阿父阿母。”
要说白玛为什么这么喜欢阿朋,全是因为阿朋长得和她前世暗恋的白袍小将军一模一样。要说她以前追逐阿禹是因为他与白袍小将军有五六分相似,那么眼前这个阿朋,则是彻底让她迷恋上了。
不说阿朋与小将军百分之百相似的外貌,单说阿朋的性子与滚床单的功夫,就让白玛着迷不已。谁能看出来,这个身板单一的文弱阿朋,在床上可是能把白玛这个阅尽千人的人给折腾得够呛?三者一相加,白玛能不迷了魂吗?
白玛前世临死的愿望,就是想与白袍小将军在一起。哪怕她是被小将军给打死的,这世的白玛也没有怨过他,她怨恨的只是那什么狗屁公主。
在交换大会上,白玛一见到阿朋,心里就再也放不下他了。更何况后来的相处中,阿朋性子温柔体贴,床上功夫又好,白玛这会儿简直是把他当成小将军的再世。或许,是老天见她前世感情无所依,这世才让他投胎为阿朋,来此回报她?
白玛带着阿朋去见了酋长夫妇三人。酋长夫妇对于阿朋并不欢喜,但却拗不过白玛的固执,勉强接受了阿朋成为自己的女婿。
阿朋从此便在赤水部落落了脚。贡布以前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酋长家所吃的肉食,几乎全是贡布打猎打回来的.阿朋为了不被贡布给比下去,在学了几天弓箭技术后,就带着弓箭上山打猎了.
还别说,阿朋每天带回来的猎物,虽说没有以前贡布打的多,但也能够酋长一家吃的.加上酋长的两位夫人,在家里也喂养了野鸡野兔什么的,肉食还是不缺的.
阿朋每天除了打猎外,还会顺带帮着采集一些能吃的果蔬什么的回来,嘴也甜,回到家还手脚勤快的帮着两位岳母做饭喂牲畜,很快也得了两位岳母的欢心.
后来,也许是打猎加快了阿朋弓箭技能的熟练度,他每天能打回来的猎物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大,就连起初没将他看在眼里的巴桑,也对他另眼相看了.
这一来,白玛不禁洋洋得意:我看上的人,果然是不错的!
阿朋在赤水部落站稳了脚跟,在族人们眼中也承认了他的存在.毕竟,他的能耐大家还是看到了的:不过是在部落里新学了几天的弓箭,就敢进暮色森林打猎,算是个勇士.
族人们对于勇士,是不会看低的.所以,哪怕是阿朋没有贡布的能力强,族人们也没再拿异样的眼光看他,阿朋在部落里也不再是之前的没有人理状况.(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