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2章 高飞的又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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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商场内还有大批的顾客,也唯有在京华这种大都市中才会出现。
好不容易逮住一头肥猪的肖鱼儿,果然是把刀子磨得雪亮,去了最高级的商场,捡着最贵的价格买了两双鞋子。
只买贵的,不买对的,这是典型的杀猪风格。
肖鱼儿自己买了一双休闲版的帆布鞋,另一双却是皮鞋,替张暮涵拿的。
对此,高先生没有一点异议,也不觉得疲倦了,毕竟被一个活泼、一个文静的女孩子簇拥着逛商场的男人,是很幸福的。
同样也很让人嫉恨的。
“哥,暮涵姐,你们在这儿等我啊,我去外面电话亭给老妈打个电话,告诉她马上就回家,手机没电了。”
换上新鞋子的肖鱼儿,拿着手机晃了下,不等高飞俩人说什么,就小跑着冲向了商场门口。
“慢点,只是去打个电话而已,有必要这么快吗?再说了,用我的手机还不行吗?”
高飞看她出门时差点撞在别人身上后,赶紧嘱咐了一句,扭过头来就对张暮涵不好意思的笑笑:“这孩子就这样,毛躁了点,不过我很喜欢和她在一起,感觉特轻松。”
“嗯,我也是有这种感觉,所以才是她的好朋友。”
张暮涵笑殷殷的,咬了下嘴唇说:“其实,我以前也是这样的疯丫头,只是后来一下子改变了。”
张暮涵没有撒谎,她还没有认识高飞那会儿,很疯很狂很跋扈来着,要不然也不会在刚认识焦恩佐没多久,就跑去冀南给她撑腰了。
都说爱情能改变一个人,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正是从认识高飞之后,张暮涵才有了大改变,从跋扈大小姐一下子变成淑女了。
“哦,是吗?我们可能都是从那时候走过来的吧。再过两年,鱼儿也会像你这样文静的。”
高飞心里有些纳闷,纳闷张暮涵为什么会和他说这些话。
这些话,不该是对男朋友来说的吗?
俩人站在收银台前,随意聊着,就在高飞伸长脖子看向门口,希望肖鱼儿能快点回来时,张暮涵的手机叮当响了一声。
来短信了。
她打开看了眼,眼神好像就亮了一些,看似随意的说:“鱼儿的短信,她说妈妈叫她早回家,她已经打车回去了,让我告诉你一声。”
高飞愣了下,心想:啥,鱼儿走了?她怎么扔下我和这位张大小姐,就走了呢?
就在高飞搞不懂咋回事时,忽然听张暮涵轻声说:“高飞。”
“昂,哦,我在,你、你是不是也要走了?”
想事的高飞连忙抬头,他以为张暮涵是觉得肖鱼儿走了,就俩人呆在一起好像太不方便了,尤其是俩人之间还有过矛盾,尽管那些矛盾是安归王招惹上的。
张暮涵却没有说她要走,只是举起鞋子垂着眼帘轻声问:“我能不能,把这鞋子退掉?”
“可以啊。”
高飞张口就回答。
两个没太多牵扯的年轻男女,女方好像实在没理由接受男人的礼物,尤其这个男人还是结过婚,当前正在打光棍的。
张暮涵却没有注意到高飞的心思,只是低着头说:“我只想、想换条丝巾。”
“行,随便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高飞很痛快的说着,接过鞋子放在吧台上,和服务生说了一句。
反正还没有刷卡付帐,就是不要了也可以的。
张暮涵又说话了,声音好像更小了点:“我们老家那边的习俗,送、送人礼物是不能送鞋子的,因为鞋子是用来走路的,代表着两个人会越走越远……而围巾呢,则是代表着能紧紧纠缠在一起。”
“啊?哦,哦,可以啊,无论你换什么都行。”
高先生张口结舌的说着,终于意识到了什么:我尿了个去的,她也是陈果果给我招惹的冤孽吗?
当初高飞在地下楼兰养伤时,莫邪征东就曾经告诉他说,假扮他的安归王正在外面那个世界上给他泡女人。
当时他也没有在意,反正他喜欢的女人那么多,能够有人待他照顾一下也是好的,只要这个人不是男人就行。
只是高飞却没想到,陈果果简直是太神通广大了,竟然把九局的局长郝连偃月替他泡上了。
那时候,他就怀疑除了郝连偃月之外,可能还有别的女人,不过后来随着他和王晨结婚,也没有看到哪位美女再对他眉梢传情的,慢慢的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结果,今晚出来一个。
“陈果果,你也太滥情了吧?怎么什么人都敢招惹,这不是在给我招惹麻烦吗?”
高飞心中哀嚎一声,表面上却很镇定,还主动跟着服务生前往围巾专卖区。
刚走到那边,高飞就看到一只小手,悄无声息的挽住了他的胳膊。
自然是张暮涵的。
“唉,果然是这样。”
心中幽幽的叹了口气,高飞很配合的握著了她有些冰凉的小手。
不管高飞本人对张暮涵有没有那种意思,当前必须得按照陈果果的‘安排’,哪怕是演戏呢,也不能让她受到冷落。
至于以后该怎么发展,以后再说吧,反正当前是绝不能义正辞严的摔开她的手,跟她说他不是个随便的人,只能希望以后用打电话,或者委托肖鱼儿把误会解释开就行。
从肖鱼儿自己溜走就能看出,她肯定知道张暮涵对高飞的感情,并一力撮合的。
如果高飞这时候就把话挑明了,张暮涵肯定会羞愧难当,掩面寄走,要是出点什么意外那可是追悔莫及了。
被握著手后,张暮涵立即就兴奋了起来,就像欢乐的小鸟那样,叽叽喳喳的让高飞帮她选围巾。
在高先生看来,话数千甚至上万,买一块光好看没有一两重的围巾,这是只有弱智人士才肯做的事儿,不过既然能让女孩子高兴,那就随她去吧,反正哥们现在是有钱人。
没有了肖鱼儿这个电灯泡后,张暮涵活泼了很多,也懂得撒娇了,服务生每推荐一款丝巾,她就让高飞给她围上看看。
最终,张暮涵挑选了一块紫色的围巾,和她的容颜气质都非常相配。
“走吧。”
听张暮涵说出这句话后,高飞心中总算松了口气:“好啊,那我们走。”
商场内这么多人,谁知道里面有没有认识他,认识张暮涵的?
假如被人看到,不管是谁的熟人,在看到他们状态亲密的样子后,肯定会大吃一惊的,所以高飞在陪着她挑选围巾时,总是垂着头一副不敢看人的模样。
张暮涵好像无所顾忌,不是发出欢快的咯咯轻笑声,看样子很想让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到,她现在和高飞在一起是多么的开心。
幸好,张暮涵双手抱着高飞的胳膊走出商场后,也没发现有什么熟人。
来到人行道上,高飞左右看了眼长街尽头,说道:“张、暮涵,我送你回家?”
不管怎么样,男人陪女人逛街完毕后,都得送她回家的,这是礼节。
张暮涵却轻轻摇了摇头,微微仰起下巴看着高飞说:“我不回家。”
“不回家?俺靠,不会是想和俺去酒店度过这个浪漫之夜吧?”
高飞心里叫了一声苦,脸上却带着镇定的笑容:“好,那就先不回家。说吧,想去哪儿?我都陪你。”
“今晚我让鱼儿陪我出来,本想去参加高中同学聚会的。”
张暮涵抬手看了下腕表:“还有半个小时,就在那边的江南风酒吧--高飞,你没事的话,陪我一起去啊?”
我有事,我是真的有事,鬼才愿意陪你参加什么同学聚会。
高飞很想说出这句话,话到嘴边却说:“好啊,距离酒吧远不远?”
话刚出口,高先生右手就在自己腿上掐了一下,暗恨自己吃过美女那么多亏了,怎么就没长多少记性,不懂得拒绝呢?
“不远了啦,就在那边,我们走过去就行了啦。”
见高飞这样爽快的答应,张暮涵心中更加欢喜,说话都带有了嗲嗲的味道,很惹人。
既然事情到了这份上了,高飞也只能陪着她去那劳什子江南风酒吧,并在心中祈祷千万别遇到熟人,要不然就惨了。
被熟人看到自己和张大小姐在一起,这还不是最让高飞忌惮的。
最让他忌惮的是,他怕被沈银冰的人看到--话说,陈果果正在冀南装成他的模样来应付沈银冰呢,他要是再出现在京华,肯定会让那个女人怀疑的,开始后悔在告辞高老头后,没有马上化妆易容了。
要不然,怎么可能会招惹这个麻烦?
但事已至此,不管高飞怎么后悔,都已经无济于事了,只能陪着张暮涵沿着人行道向西走去。
一路上,张暮涵都挽着高飞的左臂,几次看他右肩上背着的帆布包。
高飞背着的这个包,是用来装那几本经书的,还有几件换洗的衣服。
用张暮涵的眼光来看,高飞背着的这个帆布包很土,最起码配不上他们俩人的身份。
张大小姐的男朋友竟然背着个帆布包参加同学聚会,谁知道会不会让人误以为他是个来京打工的乡巴佬?
她很想让高飞把包扔在垃圾里拉倒,等同学聚会完事后再给他买个新的,但几次张嘴,都没有说出来。
她怕这样说会被高飞误以为她爱慕虚荣,这可不是张大小姐所希望看到的。
嗨,不就是个帆布包吗?
不就是我张暮涵的男人背着这样不着调的包去参加同学聚会吗?
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呀?
都是些高中同学,就算他们为此鄙视高飞又有什么?
反正只要他的人能在我身边就ok了。
张暮涵心里这样想着,不再关注帆布包,只捡着她和肖鱼儿之间的那些趣事说,尽管她现在最想谈论的话题,就是问问高飞为什么要和王晨离婚。
是不是为了她?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王晨觉得她得幸福的昏过去:当今社会,一诺千金的男人太少了。
晚上商场内还有大批的顾客,也唯有在京华这种大都市中才会出现。
好不容易逮住一头肥猪的肖鱼儿,果然是把刀子磨得雪亮,去了最高级的商场,捡着最贵的价格买了两双鞋子。
只买贵的,不买对的,这是典型的杀猪风格。
肖鱼儿自己买了一双休闲版的帆布鞋,另一双却是皮鞋,替张暮涵拿的。
对此,高先生没有一点异议,也不觉得疲倦了,毕竟被一个活泼、一个文静的女孩子簇拥着逛商场的男人,是很幸福的。
同样也很让人嫉恨的。
“哥,暮涵姐,你们在这儿等我啊,我去外面电话亭给老妈打个电话,告诉她马上就回家,手机没电了。”
换上新鞋子的肖鱼儿,拿着手机晃了下,不等高飞俩人说什么,就小跑着冲向了商场门口。
“慢点,只是去打个电话而已,有必要这么快吗?再说了,用我的手机还不行吗?”
高飞看她出门时差点撞在别人身上后,赶紧嘱咐了一句,扭过头来就对张暮涵不好意思的笑笑:“这孩子就这样,毛躁了点,不过我很喜欢和她在一起,感觉特轻松。”
“嗯,我也是有这种感觉,所以才是她的好朋友。”
张暮涵笑殷殷的,咬了下嘴唇说:“其实,我以前也是这样的疯丫头,只是后来一下子改变了。”
张暮涵没有撒谎,她还没有认识高飞那会儿,很疯很狂很跋扈来着,要不然也不会在刚认识焦恩佐没多久,就跑去冀南给她撑腰了。
都说爱情能改变一个人,这句话一点也不假。
正是从认识高飞之后,张暮涵才有了大改变,从跋扈大小姐一下子变成淑女了。
“哦,是吗?我们可能都是从那时候走过来的吧。再过两年,鱼儿也会像你这样文静的。”
高飞心里有些纳闷,纳闷张暮涵为什么会和他说这些话。
这些话,不该是对男朋友来说的吗?
俩人站在收银台前,随意聊着,就在高飞伸长脖子看向门口,希望肖鱼儿能快点回来时,张暮涵的手机叮当响了一声。
来短信了。
她打开看了眼,眼神好像就亮了一些,看似随意的说:“鱼儿的短信,她说妈妈叫她早回家,她已经打车回去了,让我告诉你一声。”
高飞愣了下,心想:啥,鱼儿走了?她怎么扔下我和这位张大小姐,就走了呢?
就在高飞搞不懂咋回事时,忽然听张暮涵轻声说:“高飞。”
“昂,哦,我在,你、你是不是也要走了?”
想事的高飞连忙抬头,他以为张暮涵是觉得肖鱼儿走了,就俩人呆在一起好像太不方便了,尤其是俩人之间还有过矛盾,尽管那些矛盾是安归王招惹上的。
张暮涵却没有说她要走,只是举起鞋子垂着眼帘轻声问:“我能不能,把这鞋子退掉?”
“可以啊。”
高飞张口就回答。
两个没太多牵扯的年轻男女,女方好像实在没理由接受男人的礼物,尤其这个男人还是结过婚,当前正在打光棍的。
张暮涵却没有注意到高飞的心思,只是低着头说:“我只想、想换条丝巾。”
“行,随便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高飞很痛快的说着,接过鞋子放在吧台上,和服务生说了一句。
反正还没有刷卡付帐,就是不要了也可以的。
张暮涵又说话了,声音好像更小了点:“我们老家那边的习俗,送、送人礼物是不能送鞋子的,因为鞋子是用来走路的,代表着两个人会越走越远……而围巾呢,则是代表着能紧紧纠缠在一起。”
“啊?哦,哦,可以啊,无论你换什么都行。”
高先生张口结舌的说着,终于意识到了什么:我尿了个去的,她也是陈果果给我招惹的冤孽吗?
当初高飞在地下楼兰养伤时,莫邪征东就曾经告诉他说,假扮他的安归王正在外面那个世界上给他泡女人。
当时他也没有在意,反正他喜欢的女人那么多,能够有人待他照顾一下也是好的,只要这个人不是男人就行。
只是高飞却没想到,陈果果简直是太神通广大了,竟然把九局的局长郝连偃月替他泡上了。
那时候,他就怀疑除了郝连偃月之外,可能还有别的女人,不过后来随着他和王晨结婚,也没有看到哪位美女再对他眉梢传情的,慢慢的就把这事儿给忘了。
结果,今晚出来一个。
“陈果果,你也太滥情了吧?怎么什么人都敢招惹,这不是在给我招惹麻烦吗?”
高飞心中哀嚎一声,表面上却很镇定,还主动跟着服务生前往围巾专卖区。
刚走到那边,高飞就看到一只小手,悄无声息的挽住了他的胳膊。
自然是张暮涵的。
“唉,果然是这样。”
心中幽幽的叹了口气,高飞很配合的握著了她有些冰凉的小手。
不管高飞本人对张暮涵有没有那种意思,当前必须得按照陈果果的‘安排’,哪怕是演戏呢,也不能让她受到冷落。
至于以后该怎么发展,以后再说吧,反正当前是绝不能义正辞严的摔开她的手,跟她说他不是个随便的人,只能希望以后用打电话,或者委托肖鱼儿把误会解释开就行。
从肖鱼儿自己溜走就能看出,她肯定知道张暮涵对高飞的感情,并一力撮合的。
如果高飞这时候就把话挑明了,张暮涵肯定会羞愧难当,掩面寄走,要是出点什么意外那可是追悔莫及了。
被握著手后,张暮涵立即就兴奋了起来,就像欢乐的小鸟那样,叽叽喳喳的让高飞帮她选围巾。
在高先生看来,话数千甚至上万,买一块光好看没有一两重的围巾,这是只有弱智人士才肯做的事儿,不过既然能让女孩子高兴,那就随她去吧,反正哥们现在是有钱人。
没有了肖鱼儿这个电灯泡后,张暮涵活泼了很多,也懂得撒娇了,服务生每推荐一款丝巾,她就让高飞给她围上看看。
最终,张暮涵挑选了一块紫色的围巾,和她的容颜气质都非常相配。
“走吧。”
听张暮涵说出这句话后,高飞心中总算松了口气:“好啊,那我们走。”
商场内这么多人,谁知道里面有没有认识他,认识张暮涵的?
假如被人看到,不管是谁的熟人,在看到他们状态亲密的样子后,肯定会大吃一惊的,所以高飞在陪着她挑选围巾时,总是垂着头一副不敢看人的模样。
张暮涵好像无所顾忌,不是发出欢快的咯咯轻笑声,看样子很想让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到,她现在和高飞在一起是多么的开心。
幸好,张暮涵双手抱着高飞的胳膊走出商场后,也没发现有什么熟人。
来到人行道上,高飞左右看了眼长街尽头,说道:“张、暮涵,我送你回家?”
不管怎么样,男人陪女人逛街完毕后,都得送她回家的,这是礼节。
张暮涵却轻轻摇了摇头,微微仰起下巴看着高飞说:“我不回家。”
“不回家?俺靠,不会是想和俺去酒店度过这个浪漫之夜吧?”
高飞心里叫了一声苦,脸上却带着镇定的笑容:“好,那就先不回家。说吧,想去哪儿?我都陪你。”
“今晚我让鱼儿陪我出来,本想去参加高中同学聚会的。”
张暮涵抬手看了下腕表:“还有半个小时,就在那边的江南风酒吧--高飞,你没事的话,陪我一起去啊?”
我有事,我是真的有事,鬼才愿意陪你参加什么同学聚会。
高飞很想说出这句话,话到嘴边却说:“好啊,距离酒吧远不远?”
话刚出口,高先生右手就在自己腿上掐了一下,暗恨自己吃过美女那么多亏了,怎么就没长多少记性,不懂得拒绝呢?
“不远了啦,就在那边,我们走过去就行了啦。”
见高飞这样爽快的答应,张暮涵心中更加欢喜,说话都带有了嗲嗲的味道,很惹人。
既然事情到了这份上了,高飞也只能陪着她去那劳什子江南风酒吧,并在心中祈祷千万别遇到熟人,要不然就惨了。
被熟人看到自己和张大小姐在一起,这还不是最让高飞忌惮的。
最让他忌惮的是,他怕被沈银冰的人看到--话说,陈果果正在冀南装成他的模样来应付沈银冰呢,他要是再出现在京华,肯定会让那个女人怀疑的,开始后悔在告辞高老头后,没有马上化妆易容了。
要不然,怎么可能会招惹这个麻烦?
但事已至此,不管高飞怎么后悔,都已经无济于事了,只能陪着张暮涵沿着人行道向西走去。
一路上,张暮涵都挽着高飞的左臂,几次看他右肩上背着的帆布包。
高飞背着的这个包,是用来装那几本经书的,还有几件换洗的衣服。
用张暮涵的眼光来看,高飞背着的这个帆布包很土,最起码配不上他们俩人的身份。
张大小姐的男朋友竟然背着个帆布包参加同学聚会,谁知道会不会让人误以为他是个来京打工的乡巴佬?
她很想让高飞把包扔在垃圾里拉倒,等同学聚会完事后再给他买个新的,但几次张嘴,都没有说出来。
她怕这样说会被高飞误以为她爱慕虚荣,这可不是张大小姐所希望看到的。
嗨,不就是个帆布包吗?
不就是我张暮涵的男人背着这样不着调的包去参加同学聚会吗?
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呀?
都是些高中同学,就算他们为此鄙视高飞又有什么?
反正只要他的人能在我身边就ok了。
张暮涵心里这样想着,不再关注帆布包,只捡着她和肖鱼儿之间的那些趣事说,尽管她现在最想谈论的话题,就是问问高飞为什么要和王晨离婚。
是不是为了她?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王晨觉得她得幸福的昏过去:当今社会,一诺千金的男人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