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4章 我真会做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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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女人,是高先生的特长之一。
一柄顺手拿来的玉如意,就哄得王晨开心不已,看着他的眼神那叫一个脉脉含情,仿佛一坛十八年的女儿红,还没有喝就先醉了。
高飞凌晨偷跑出去的,回来时已经是接近中午了。
再加上从昨天下午,他就在尽职尽责的履行他丈夫的责任,就合着一晚上没睡觉,吃过王晨素手调成的午餐不久,就开始打哈欠流泪。
好像知道高先生累着了,收拾好餐具的王晨,在他点上一颗烟后就坐在了他身边,抱着他的脑袋稍微用力,把他拉倒在了自己腿上,柔声说:“高飞,你先休息会--嘘,闭眼,我给你按摩。我的按摩功夫很高呢,以前经常给方、婆婆按摩的。”
高先生是个善良的孩子,从不忍拂了别人的好意,看出王晨是真心实意的要伺候他,也就不再多说,笑了笑后就闭上了眼睛。
还别说,王晨的按摩功夫的确不错,手法娴熟,力道恰到好处,高飞闭眼还没有待上五分钟,就甜甜的睡了过去。
王晨却没有停止,仍旧低头痴痴的看着他,一脸的贤妻笑意。
等高飞再次醒来时,太阳已经西斜了。
说起来也奇怪,人在享受幸福时,时间总是会过得特别快。
高飞睁开眼后,就听到了王晨发出的轻微、均匀的呼吸声。
原来,在高飞睡着一个多小时后,她也睡着了。
不过,高飞仍然枕在她的腿上,她就双手抱着膀子斜斜的倚在沙发上,长长的眼睫毛垂下来,健康红润的小嘴微微张开着,嘴角还有一丝亮晶晶的口水--很萌很惹人的样子。
说实话,高飞对王晨还真没有太深厚的感情。
因为王晨和沈银冰、安归王、甚至和秦城城、颜红俩人相比起来,俩人也没经历过生死,就是因为她在看到他的第一面,对他产生了好感,然后她就很固执的,用她自己的方式去追求高飞。
最终的结果,因为安归王的乱点鸳鸯谱,所以才让高飞和王晨走到了一起。
在地下楼兰刚听到安归王给自己‘私定终身’后,高飞还曾经决定等回来后,就好好和王晨长谈一番,认真的告诉她说:我一直把你当妹妹看的……
可是,当王晨抱着他的衣服,就像寻找安全的小鹿那样,怯怯的,勇敢的走进浴室内后,高飞才知道他原先的想法是多么的错误。
也许,他仍然能拒绝王晨,说他们以后就做兄妹吧。
但高飞却能从王晨那坚毅的‘献身’眼神中,看出她是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孩子,相当的有主见,假如他真那样说的话,王晨也许会用唯一的一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那就是死。
王晨和高飞的婚事,可以说闹的是轰轰烈烈,历经两个假的高飞后,才修成正果,如果高先生这时候再次婉拒她--王晨还有什么脸面活下去?
在打消了劝说王晨的念头后,高飞就知道不管怎么样,以后他都必须得好好对待这个女子,呵护她,保护她,就像天底下所有爱护妻子的丈夫那样。
“也许,我根本不是老杜所说的啥天道中人,他是蛊惑我呢,我就是个普通人,最终能找个王晨这样的贤淑女子,是我最大的福份吧?”
高飞看着王晨,慢慢的抬起手,用手指轻轻刮着她的小下巴,开始想象她白发苍苍时,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萌。
“啊--哦!”
王晨却醒了过来,本能的伸手抓主了高飞的手指,刚笑了笑时才发现自己嘴角有口水,小脸腾地红了,赶紧反手擦了把时,就听到高飞笑了起来,顿时娇嗔万分,抬手在他身上砸了一拳。
却被高飞握著了手腕,慢慢拉了下去。
夕阳西下,好像一个红灯笼似的太阳,慢慢落进群山中,和暮色融为了一体。
有风吹过,掀起郝连偃月的裙角,像抖动翅膀的蝴蝶那样,随即轻快的落了下来,遮掩住了让某个男士不经意间瞥到的那双纤美的腿。
郝连偃月今天没有穿风衣--事实上,以往盛夏时,她也从不穿风衣,更不会戴帽子,因为在这个季节内还穿着薄风衣,戴着帽子从大都市内出现的,都是怕被人认出来。
如果是在京华街头,郝连偃月说不定就会是那身装扮了。
不过这儿可是京华的西北郊,再往西北走十几公里,就是十三陵了。
这边有着看上去一望无垠的果园,每当太阳落山后,路上就看不到几个行人了,要不是地图上标明了这儿也属京华,很难让人想象是超级都市的组成地区。
在人迹罕至的时间内,是没必要穿什么风衣,戴什么帽子的。
郝连偃月选择这样一个地方,就是在等人。
她等的人,是高飞。
在安归王扮演的高飞还没有前往岭南之前,她就听焦恩佐说过了,说高飞是安归王假扮的,相关部门很快就会针对她采取行动。
那时候,郝连偃月是半信半疑,或者说她根本不信,她所认识的高飞,是个女人假扮的--原因很简单:如果高飞真是安归王假扮的,会和她那个啥,并给予她无比的充实?
但那时候郝连偃月自然不会把这些说出来,她只是冷眼旁观,假装和焦恩佐等人合作,静候某些以为高飞是假的人出丑。
不过,郝连偃月在参加高飞的婚礼时,刘小龙的不自然表现,还是引起了她的疑惑。
后来,高飞是别人假扮的视频,在网上曝光,引起了很大的影响。
看到那个视频后,郝连偃月终于相信焦恩佐所说的那些话了。
可就在郝连偃月彷徨(她不知道和她有了那层关系的高飞,到底是谁,只能确定那个人不是安归王,因为安归王是个女的)时,昨天高飞却又在三里屯闪亮登场,用实际行动让那些人闭上了嘴巴。
高飞是女的,他已经死在了岭南,高家被迫找人装扮成他的样子来迎娶王晨,结果却被有心人拍下了视频,视频中的高飞不堪一击,但随后高飞在三里屯就让人见识到了他的强悍--这一连串的事情,让郝连偃月头昏脑胀,再也无法判断高飞是真是假。
实际上不但是她,现在连恩佐哥都搞不懂怎么回事了,在高飞高调亮相的当晚,就灰溜溜的跑回了冀南。
高飞,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我究竟和哪一个高飞,共享我们俩人的秘密?
这些问题,就像一座大山死死压在郝连偃月身上,使她喘不过气来,最终决定采用最直接的办法,把他约出来亲自谈一下!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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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月中的男女总是最浪漫的。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兴趣所至,都能见证到他们大秀恩爱。
等王晨脚步踉跄的跑进浴室后,已经是八点半了。
盛夏的八点半,刚黑天没多久,恰是一天中除早上外最让人感觉舒服的时侯。
看到王晨妹妹那么累,高先生终于良心发现了,收拾利索后亲自下厨,尽显他出色的烹调手段,煮了两碗鸡蛋面,就是挂面放上俩鸡蛋,盐还放多了。
不过王妹妹却像是在吃国宴那样,一边捧着水杯不住的喝水,一边赞叹‘此面只应天上有、人间哪有几回见’。
聪明的女子,绝不会嘲笑、打击丈夫的做饭手艺恶劣,而是昧着良心的赞叹,因为这样才能激发起他的自豪感,并在以后的日子里自告奋勇经常下厨的。
只要男人经常下厨,哪怕再笨的人,也会练出一手好厨艺的。
反之,妻子要是嫌弃丈夫做的饭不好吃,那大老爷们儿肯定会咬牙切齿的说,以后再也不会做饭了,谁做谁就是孙子--只有傻女人才会做出这样的蠢事。
王晨才不是蠢女人呢。
“其实,我以前很会做饭的,真的,等有机会我再给你做。”
高飞当然能看出王晨的言不由衷,自问以前做饭的手艺虽然比不上那些特等厨师,可下碗面还是没问题的,之所以放多了盐,就是因为想事想的出神了。
王晨大点其头:“嗯,嗯,我知道你很会做饭,真的,无论你做什么饭,我都爱吃。”
“我真的会做饭,唉,你怎么就不信呢--算了,你先别吃了,我请你去外面下馆子。”
高飞无奈的叹了口气,夺过了王晨的水杯,用哀求的语气说:“咱下次说瞎话时,能不能别拿着水杯一个劲的喝?”
王晨睁大眼睛,满脸的无辜:“我说瞎话了吗?哦,你想去下馆子啊,好呀,去哪儿,我请客吧。”
“好吧,你去换衣服。”
高飞拿手蹭了蹭鼻子,看着王晨笑眯眯的好像狼那样:“要我帮你换衣服吗?”
“去,谁稀罕,外面等着!”
王晨脸儿一红,知道某人又在想什么,呸了他一口起身快步上了楼梯。
“貌似这种生活也很愉快。唉,男人果然没一个好东西,在有了新欢后,就忘了旧爱了。”
高飞叹了口气,走出了客厅。
别墅院子里东边墙上有等,是光感应的,天一黑就会自动亮起。
走下客厅台阶,高飞随意抬头看向铁栅栏那边时,却看到地上好像有个14开的本子之类的东西,就走了过去。
这的确是个本子,小学生做作业那样的写字本,封皮上只写了一句话:高飞,今晚不见不散,金阳路13公里处。
本子上就这样一句话,点明了是留给高飞的,不过却没有对方的名字。
从字体上也看不出什么,因为字迹歪歪扭扭的,一看就是故意用左手写的。
“金阳路13公里处?是谁约我去那儿?”
高飞拿着本子看了片刻,就把封皮撕了下来装进口袋,又把本子随手扔在了铁栅栏后的垃圾箱内。
他刚和王晨约好去外面吃饭,就看到了这个本子。
如果是平时,高飞完全可以对此置之不理。
但现在不行,他得去。
哄女人,是高先生的特长之一。
一柄顺手拿来的玉如意,就哄得王晨开心不已,看着他的眼神那叫一个脉脉含情,仿佛一坛十八年的女儿红,还没有喝就先醉了。
高飞凌晨偷跑出去的,回来时已经是接近中午了。
再加上从昨天下午,他就在尽职尽责的履行他丈夫的责任,就合着一晚上没睡觉,吃过王晨素手调成的午餐不久,就开始打哈欠流泪。
好像知道高先生累着了,收拾好餐具的王晨,在他点上一颗烟后就坐在了他身边,抱着他的脑袋稍微用力,把他拉倒在了自己腿上,柔声说:“高飞,你先休息会--嘘,闭眼,我给你按摩。我的按摩功夫很高呢,以前经常给方、婆婆按摩的。”
高先生是个善良的孩子,从不忍拂了别人的好意,看出王晨是真心实意的要伺候他,也就不再多说,笑了笑后就闭上了眼睛。
还别说,王晨的按摩功夫的确不错,手法娴熟,力道恰到好处,高飞闭眼还没有待上五分钟,就甜甜的睡了过去。
王晨却没有停止,仍旧低头痴痴的看着他,一脸的贤妻笑意。
等高飞再次醒来时,太阳已经西斜了。
说起来也奇怪,人在享受幸福时,时间总是会过得特别快。
高飞睁开眼后,就听到了王晨发出的轻微、均匀的呼吸声。
原来,在高飞睡着一个多小时后,她也睡着了。
不过,高飞仍然枕在她的腿上,她就双手抱着膀子斜斜的倚在沙发上,长长的眼睫毛垂下来,健康红润的小嘴微微张开着,嘴角还有一丝亮晶晶的口水--很萌很惹人的样子。
说实话,高飞对王晨还真没有太深厚的感情。
因为王晨和沈银冰、安归王、甚至和秦城城、颜红俩人相比起来,俩人也没经历过生死,就是因为她在看到他的第一面,对他产生了好感,然后她就很固执的,用她自己的方式去追求高飞。
最终的结果,因为安归王的乱点鸳鸯谱,所以才让高飞和王晨走到了一起。
在地下楼兰刚听到安归王给自己‘私定终身’后,高飞还曾经决定等回来后,就好好和王晨长谈一番,认真的告诉她说:我一直把你当妹妹看的……
可是,当王晨抱着他的衣服,就像寻找安全的小鹿那样,怯怯的,勇敢的走进浴室内后,高飞才知道他原先的想法是多么的错误。
也许,他仍然能拒绝王晨,说他们以后就做兄妹吧。
但高飞却能从王晨那坚毅的‘献身’眼神中,看出她是一个外柔内刚的女孩子,相当的有主见,假如他真那样说的话,王晨也许会用唯一的一种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
那就是死。
王晨和高飞的婚事,可以说闹的是轰轰烈烈,历经两个假的高飞后,才修成正果,如果高先生这时候再次婉拒她--王晨还有什么脸面活下去?
在打消了劝说王晨的念头后,高飞就知道不管怎么样,以后他都必须得好好对待这个女子,呵护她,保护她,就像天底下所有爱护妻子的丈夫那样。
“也许,我根本不是老杜所说的啥天道中人,他是蛊惑我呢,我就是个普通人,最终能找个王晨这样的贤淑女子,是我最大的福份吧?”
高飞看着王晨,慢慢的抬起手,用手指轻轻刮着她的小下巴,开始想象她白发苍苍时,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萌。
“啊--哦!”
王晨却醒了过来,本能的伸手抓主了高飞的手指,刚笑了笑时才发现自己嘴角有口水,小脸腾地红了,赶紧反手擦了把时,就听到高飞笑了起来,顿时娇嗔万分,抬手在他身上砸了一拳。
却被高飞握著了手腕,慢慢拉了下去。
夕阳西下,好像一个红灯笼似的太阳,慢慢落进群山中,和暮色融为了一体。
有风吹过,掀起郝连偃月的裙角,像抖动翅膀的蝴蝶那样,随即轻快的落了下来,遮掩住了让某个男士不经意间瞥到的那双纤美的腿。
郝连偃月今天没有穿风衣--事实上,以往盛夏时,她也从不穿风衣,更不会戴帽子,因为在这个季节内还穿着薄风衣,戴着帽子从大都市内出现的,都是怕被人认出来。
如果是在京华街头,郝连偃月说不定就会是那身装扮了。
不过这儿可是京华的西北郊,再往西北走十几公里,就是十三陵了。
这边有着看上去一望无垠的果园,每当太阳落山后,路上就看不到几个行人了,要不是地图上标明了这儿也属京华,很难让人想象是超级都市的组成地区。
在人迹罕至的时间内,是没必要穿什么风衣,戴什么帽子的。
郝连偃月选择这样一个地方,就是在等人。
她等的人,是高飞。
在安归王扮演的高飞还没有前往岭南之前,她就听焦恩佐说过了,说高飞是安归王假扮的,相关部门很快就会针对她采取行动。
那时候,郝连偃月是半信半疑,或者说她根本不信,她所认识的高飞,是个女人假扮的--原因很简单:如果高飞真是安归王假扮的,会和她那个啥,并给予她无比的充实?
但那时候郝连偃月自然不会把这些说出来,她只是冷眼旁观,假装和焦恩佐等人合作,静候某些以为高飞是假的人出丑。
不过,郝连偃月在参加高飞的婚礼时,刘小龙的不自然表现,还是引起了她的疑惑。
后来,高飞是别人假扮的视频,在网上曝光,引起了很大的影响。
看到那个视频后,郝连偃月终于相信焦恩佐所说的那些话了。
可就在郝连偃月彷徨(她不知道和她有了那层关系的高飞,到底是谁,只能确定那个人不是安归王,因为安归王是个女的)时,昨天高飞却又在三里屯闪亮登场,用实际行动让那些人闭上了嘴巴。
高飞是女的,他已经死在了岭南,高家被迫找人装扮成他的样子来迎娶王晨,结果却被有心人拍下了视频,视频中的高飞不堪一击,但随后高飞在三里屯就让人见识到了他的强悍--这一连串的事情,让郝连偃月头昏脑胀,再也无法判断高飞是真是假。
实际上不但是她,现在连恩佐哥都搞不懂怎么回事了,在高飞高调亮相的当晚,就灰溜溜的跑回了冀南。
高飞,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我究竟和哪一个高飞,共享我们俩人的秘密?
这些问题,就像一座大山死死压在郝连偃月身上,使她喘不过气来,最终决定采用最直接的办法,把他约出来亲自谈一下!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
蜜月中的男女总是最浪漫的。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兴趣所至,都能见证到他们大秀恩爱。
等王晨脚步踉跄的跑进浴室后,已经是八点半了。
盛夏的八点半,刚黑天没多久,恰是一天中除早上外最让人感觉舒服的时侯。
看到王晨妹妹那么累,高先生终于良心发现了,收拾利索后亲自下厨,尽显他出色的烹调手段,煮了两碗鸡蛋面,就是挂面放上俩鸡蛋,盐还放多了。
不过王妹妹却像是在吃国宴那样,一边捧着水杯不住的喝水,一边赞叹‘此面只应天上有、人间哪有几回见’。
聪明的女子,绝不会嘲笑、打击丈夫的做饭手艺恶劣,而是昧着良心的赞叹,因为这样才能激发起他的自豪感,并在以后的日子里自告奋勇经常下厨的。
只要男人经常下厨,哪怕再笨的人,也会练出一手好厨艺的。
反之,妻子要是嫌弃丈夫做的饭不好吃,那大老爷们儿肯定会咬牙切齿的说,以后再也不会做饭了,谁做谁就是孙子--只有傻女人才会做出这样的蠢事。
王晨才不是蠢女人呢。
“其实,我以前很会做饭的,真的,等有机会我再给你做。”
高飞当然能看出王晨的言不由衷,自问以前做饭的手艺虽然比不上那些特等厨师,可下碗面还是没问题的,之所以放多了盐,就是因为想事想的出神了。
王晨大点其头:“嗯,嗯,我知道你很会做饭,真的,无论你做什么饭,我都爱吃。”
“我真的会做饭,唉,你怎么就不信呢--算了,你先别吃了,我请你去外面下馆子。”
高飞无奈的叹了口气,夺过了王晨的水杯,用哀求的语气说:“咱下次说瞎话时,能不能别拿着水杯一个劲的喝?”
王晨睁大眼睛,满脸的无辜:“我说瞎话了吗?哦,你想去下馆子啊,好呀,去哪儿,我请客吧。”
“好吧,你去换衣服。”
高飞拿手蹭了蹭鼻子,看着王晨笑眯眯的好像狼那样:“要我帮你换衣服吗?”
“去,谁稀罕,外面等着!”
王晨脸儿一红,知道某人又在想什么,呸了他一口起身快步上了楼梯。
“貌似这种生活也很愉快。唉,男人果然没一个好东西,在有了新欢后,就忘了旧爱了。”
高飞叹了口气,走出了客厅。
别墅院子里东边墙上有等,是光感应的,天一黑就会自动亮起。
走下客厅台阶,高飞随意抬头看向铁栅栏那边时,却看到地上好像有个14开的本子之类的东西,就走了过去。
这的确是个本子,小学生做作业那样的写字本,封皮上只写了一句话:高飞,今晚不见不散,金阳路13公里处。
本子上就这样一句话,点明了是留给高飞的,不过却没有对方的名字。
从字体上也看不出什么,因为字迹歪歪扭扭的,一看就是故意用左手写的。
“金阳路13公里处?是谁约我去那儿?”
高飞拿着本子看了片刻,就把封皮撕了下来装进口袋,又把本子随手扔在了铁栅栏后的垃圾箱内。
他刚和王晨约好去外面吃饭,就看到了这个本子。
如果是平时,高飞完全可以对此置之不理。
但现在不行,他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