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万里长征人未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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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山村的清晨还有些微微凉意。叶崇新一脸忧郁地躺在院前的老榆树下,眯着眼听着鸟鸣蛙叫,无聊而落寞。他回到石窝子村已经一周了,这种状态也持续了一周。古老的枝桠上落着一群麻雀,斑驳的阳光透过浓密的树叶映在他的脸上,看上去充满了迷幻的色彩。
这是一座标准的四合院,土墙灰瓦、檐角飞翘,还保留着一些明清建筑的遗风,算起来也有百年历史了。院前的这棵老榆树是叶崇新的高祖栽下的,整个石窝子村像这样木色沉黯的小院还有不少。
石窝子村三面环山,一面临水,行政所属燕县清河镇,距京郊也就两个小时的路程。从山顶那些破败的敌楼和古老的城墙就可判断出,这里曾经也是军事要塞。
“崇新,吃饭了!”院内传来父亲叶军的招呼声。
叶崇新虽然极不情愿,但还是走回了屋内。“咣当”一声,他撞倒了立在门边的画夹。他只是扫了一眼,连扶起来的兴趣都没有。九十多岁高龄的爷爷扭头看过来,问道:“你小子不是回来画画的嘛,这些天我也没见你画什么啊!”
老爷子堂音哄亮,听声音就知道身体很好,只是有些耳背。年纪大的人都有这毛病,自己听不清也觉得别人听不清。
“没灵感……”叶崇新苦笑道。
“怎么……过惯了大城市的好日子,农村日子不会过了?”老爷子伸手摸了一把灰白色的山羊胡,虽说胡须不够茂密,但也有几分仙风道古的意思。
“不是……”叶崇新摇了摇头。
“没灵感就去找灵感嘛,整天窝在家里就有灵感了?人家领导干部还要下基层调研呢!”
叶崇新被逗得哈哈大笑:“我说老爷子,您还知道调研呢?”
“那可不,你别看我老就瞧不起我,我还知道与时俱进呢!”老爷子笑起来很慈祥,那对泛着精光的大眼眯成了一道线,就像弥勒佛似的。
“你爷说得对,生活也要与时俱进。”父亲叶军也笑了。
叶军也是花甲之年,连年劳作使得皮肤黝黑,身体精瘦没有多余的脂肪,总是一副云淡风清的模样,就像什么事也不放在心上,淳朴而干练。
叶崇新叹息道:“以前的生活节奏快,连吃饭都没时间,天天想着歇歇。可真的闲下来了,又感觉无所适从!”
“我看你是丢了魂儿!”叶军盯着儿子的脸:“是不是还惦记那个姑娘呢?”
叶崇新一脸沮丧:“我真没想她,就是……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好像找不到自己了。”
“魂儿丢了可以找,根丢了可就真的丢了!”老爷子淡淡地说道:“要我看啊,你们这代人早晚丢了自己的根!”
叶崇新看了爷爷一眼,总感觉老爷子话里有话,可又想不透他话里的真实用意。
老爷子啃了一口馒头,接着说道:“现在村里就剩下我们这群老家伙了,年轻人全都出外闯去了。我也知道大城市生活好,可那总归不是自己家啊!有我们老家伙在你们还有个牵挂,可要等我们都进了棺材板,谁还记得这里?再过些年,后人都忘了自己的老祖宗是谁了!”
叶崇新有些尴尬,老爷子的随口一说触动了他的心事。这些年几乎都是他在遇挫的时候才能想到家人,更不要提什么老祖宗了!
叶军笑道:“外面挣钱的机会多啊,混好了谁还愿意回来?”
“我知道现在没钱不能活,可是除了钱,做人总归还是要有一些追求的嘛!”
叶崇新惊讶地看着老爷子,没想到他能说出这翻道理来,也许自己失落的原因就是没有了追求吧。他有感而发道:“您说得还真对,现在就连搞艺术的都像个商人了,钱成了唯一的追求!”
“人这一辈子不能总想着挣钱,经济发展快了国家要调控,人走得太快了也要停下等等,不然魂儿就丢了,步子迈大了能不扯到蛋嘛!”
叶崇新不可思议地看着老爷子,沉思道:“还真是这个道理!”
老爷子笑呵呵地摆摆手:“不说了,古人言食不语嘛!”
叶崇新看向叶军笑道:“爸,爷爷可不像个老农民!”
叶军也笑道:“你爷爷以前也上过私塾!你看他都多大岁数了,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路都多,精着呢!”
“这话我信!”叶崇新点点头。
“我看你在家闲着也无聊,一会儿跟我上长城溜达溜达去?”
“好啊!”
吃过早饭,叶军又往布口袋里装了几个馒头,带着叶崇新就出门了。叶崇新出于职业习惯背上了相机。老爷子跟在身后,拖着一条瘸腿来到院外的老榆树下,叮嘱他们路上小心。
“爷爷,您一个人在家别乱走啊!”叶崇新看了眼爷爷的瘸腿,不望叮嘱道。爷爷的腿伤好些年了,据说是年轻时落下的毛病。
“我好着呢!”老爷子性格要强,最讨厌别人拿他当残疾人看待了。
石窝子村本就不大,人多的时候也就百十来户。改革开放以来,陆续有人迁出,近些年达到了鼎盛,年轻人都走光了,留下的都是一些老人和孩子。好多小院破败不堪,有些土房的山墙都倒了一半,整个村子已近荒废。
叶崇新从小学开始就在镇上住校,算起来已经将近二十年没有呆在村子里了。这一路走来让他大为震惊,长满了荒草的土路,闲置的危房,一切的一切都在表明石窝子村的衰落。他不禁想到了爷爷的话,等老人们都没了,这里可不就成了荒村!
“爸,村里现在还有多少人?”
“也就十几户吧!”
“这么少?”
“这还算不错的,山那头的林家村都没人了!”
叶崇新的心情难免沉重,喃喃自语道:“山里条件不好,交通不便,限制太多,人的思想也沉旧,感觉同外界相差了有二十年,也难怪大家都想出去了。”
“都说人往高处走,年轻人有追求也是好事,可是眼看着村子就要没了,我这心里还真不舒服!”叶军长叹一声。
两人正聊着,对面走来了一位与叶军年纪相仿的老人。老人穿着靴子,肩上割来喂羊的青草还在滴着水。他嘴里哼着小曲,听起来挺有味道。
“正月里来是新春,家家户户点红灯,别家丈夫团圆聚,孟姜女丈夫造长城……”
“赵大爷,你这曲唱得真好听!”叶崇新笑嘻嘻地打招呼。
“崇新这次回来呆得日子够多呀,公司不忙啊?”赵大爷停下脚步打量着叶崇新。
叶崇新听他话里有话,明白他是想知道自己现在混得好不好,便随口说道:“不忙。”
叶军不想让儿子难堪,说道:“崇新难得回来一次,我留他多呆几天!”
“我看没什么事就赶紧回去吧,这个破村子有什么好呆的。等你混好了,把你爷和爸都接城里去住小洋楼!”赵大爷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城里都是大高楼,哪有咱们农村好!”叶军拉着儿子就走,不想再和他深聊下去。
初夏,山村的清晨还有些微微凉意。叶崇新一脸忧郁地躺在院前的老榆树下,眯着眼听着鸟鸣蛙叫,无聊而落寞。他回到石窝子村已经一周了,这种状态也持续了一周。古老的枝桠上落着一群麻雀,斑驳的阳光透过浓密的树叶映在他的脸上,看上去充满了迷幻的色彩。
这是一座标准的四合院,土墙灰瓦、檐角飞翘,还保留着一些明清建筑的遗风,算起来也有百年历史了。院前的这棵老榆树是叶崇新的高祖栽下的,整个石窝子村像这样木色沉黯的小院还有不少。
石窝子村三面环山,一面临水,行政所属燕县清河镇,距京郊也就两个小时的路程。从山顶那些破败的敌楼和古老的城墙就可判断出,这里曾经也是军事要塞。
“崇新,吃饭了!”院内传来父亲叶军的招呼声。
叶崇新虽然极不情愿,但还是走回了屋内。“咣当”一声,他撞倒了立在门边的画夹。他只是扫了一眼,连扶起来的兴趣都没有。九十多岁高龄的爷爷扭头看过来,问道:“你小子不是回来画画的嘛,这些天我也没见你画什么啊!”
老爷子堂音哄亮,听声音就知道身体很好,只是有些耳背。年纪大的人都有这毛病,自己听不清也觉得别人听不清。
“没灵感……”叶崇新苦笑道。
“怎么……过惯了大城市的好日子,农村日子不会过了?”老爷子伸手摸了一把灰白色的山羊胡,虽说胡须不够茂密,但也有几分仙风道古的意思。
“不是……”叶崇新摇了摇头。
“没灵感就去找灵感嘛,整天窝在家里就有灵感了?人家领导干部还要下基层调研呢!”
叶崇新被逗得哈哈大笑:“我说老爷子,您还知道调研呢?”
“那可不,你别看我老就瞧不起我,我还知道与时俱进呢!”老爷子笑起来很慈祥,那对泛着精光的大眼眯成了一道线,就像弥勒佛似的。
“你爷说得对,生活也要与时俱进。”父亲叶军也笑了。
叶军也是花甲之年,连年劳作使得皮肤黝黑,身体精瘦没有多余的脂肪,总是一副云淡风清的模样,就像什么事也不放在心上,淳朴而干练。
叶崇新叹息道:“以前的生活节奏快,连吃饭都没时间,天天想着歇歇。可真的闲下来了,又感觉无所适从!”
“我看你是丢了魂儿!”叶军盯着儿子的脸:“是不是还惦记那个姑娘呢?”
叶崇新一脸沮丧:“我真没想她,就是……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好像找不到自己了。”
“魂儿丢了可以找,根丢了可就真的丢了!”老爷子淡淡地说道:“要我看啊,你们这代人早晚丢了自己的根!”
叶崇新看了爷爷一眼,总感觉老爷子话里有话,可又想不透他话里的真实用意。
老爷子啃了一口馒头,接着说道:“现在村里就剩下我们这群老家伙了,年轻人全都出外闯去了。我也知道大城市生活好,可那总归不是自己家啊!有我们老家伙在你们还有个牵挂,可要等我们都进了棺材板,谁还记得这里?再过些年,后人都忘了自己的老祖宗是谁了!”
叶崇新有些尴尬,老爷子的随口一说触动了他的心事。这些年几乎都是他在遇挫的时候才能想到家人,更不要提什么老祖宗了!
叶军笑道:“外面挣钱的机会多啊,混好了谁还愿意回来?”
“我知道现在没钱不能活,可是除了钱,做人总归还是要有一些追求的嘛!”
叶崇新惊讶地看着老爷子,没想到他能说出这翻道理来,也许自己失落的原因就是没有了追求吧。他有感而发道:“您说得还真对,现在就连搞艺术的都像个商人了,钱成了唯一的追求!”
“人这一辈子不能总想着挣钱,经济发展快了国家要调控,人走得太快了也要停下等等,不然魂儿就丢了,步子迈大了能不扯到蛋嘛!”
叶崇新不可思议地看着老爷子,沉思道:“还真是这个道理!”
老爷子笑呵呵地摆摆手:“不说了,古人言食不语嘛!”
叶崇新看向叶军笑道:“爸,爷爷可不像个老农民!”
叶军也笑道:“你爷爷以前也上过私塾!你看他都多大岁数了,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路都多,精着呢!”
“这话我信!”叶崇新点点头。
“我看你在家闲着也无聊,一会儿跟我上长城溜达溜达去?”
“好啊!”
吃过早饭,叶军又往布口袋里装了几个馒头,带着叶崇新就出门了。叶崇新出于职业习惯背上了相机。老爷子跟在身后,拖着一条瘸腿来到院外的老榆树下,叮嘱他们路上小心。
“爷爷,您一个人在家别乱走啊!”叶崇新看了眼爷爷的瘸腿,不望叮嘱道。爷爷的腿伤好些年了,据说是年轻时落下的毛病。
“我好着呢!”老爷子性格要强,最讨厌别人拿他当残疾人看待了。
石窝子村本就不大,人多的时候也就百十来户。改革开放以来,陆续有人迁出,近些年达到了鼎盛,年轻人都走光了,留下的都是一些老人和孩子。好多小院破败不堪,有些土房的山墙都倒了一半,整个村子已近荒废。
叶崇新从小学开始就在镇上住校,算起来已经将近二十年没有呆在村子里了。这一路走来让他大为震惊,长满了荒草的土路,闲置的危房,一切的一切都在表明石窝子村的衰落。他不禁想到了爷爷的话,等老人们都没了,这里可不就成了荒村!
“爸,村里现在还有多少人?”
“也就十几户吧!”
“这么少?”
“这还算不错的,山那头的林家村都没人了!”
叶崇新的心情难免沉重,喃喃自语道:“山里条件不好,交通不便,限制太多,人的思想也沉旧,感觉同外界相差了有二十年,也难怪大家都想出去了。”
“都说人往高处走,年轻人有追求也是好事,可是眼看着村子就要没了,我这心里还真不舒服!”叶军长叹一声。
两人正聊着,对面走来了一位与叶军年纪相仿的老人。老人穿着靴子,肩上割来喂羊的青草还在滴着水。他嘴里哼着小曲,听起来挺有味道。
“正月里来是新春,家家户户点红灯,别家丈夫团圆聚,孟姜女丈夫造长城……”
“赵大爷,你这曲唱得真好听!”叶崇新笑嘻嘻地打招呼。
“崇新这次回来呆得日子够多呀,公司不忙啊?”赵大爷停下脚步打量着叶崇新。
叶崇新听他话里有话,明白他是想知道自己现在混得好不好,便随口说道:“不忙。”
叶军不想让儿子难堪,说道:“崇新难得回来一次,我留他多呆几天!”
“我看没什么事就赶紧回去吧,这个破村子有什么好呆的。等你混好了,把你爷和爸都接城里去住小洋楼!”赵大爷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城里都是大高楼,哪有咱们农村好!”叶军拉着儿子就走,不想再和他深聊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