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干掉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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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凌夙好厉害。”阳筱然托脸感叹着,那么高难度的问题都能游刃有余的回答,这等聪明才智,果然她没有看错人。
经过莫名其妙的有奖竞猜之后,凌夙终于抱走了欧潇歌,据说新娘在离开家之前,脚不能触地,全程必须由新郎抱着,这也是考验新郎体力的时候。
欧潇歌他们家在17层,虽然有电梯在,不过电梯中等待的时间不可小觑,接着还要抱着欧潇歌走出星之家园小区。
事实上是这样的,昨晚,阳筱然事先和星之家园的警卫打了招呼,让警卫帮忙把凌夙的迎亲车拦在小区门外,人可以进来,但车不可以。
阳筱然承认,这也是考验的一种,现在凌夙的耐力和体力都了解到了,她终于可以放心的把宝贝女儿交给凌夙了。
说实话,嫁女儿这种心情,就算是放心,也会觉得不舍。
某年,6月30日,9:00Am。
延语市只有一个圣罗雅大教堂,是典型的哥特式建筑。四个高高的尖塔,三个尖拱券入口,及主跨正中圆形的玫瑰花窗,塑造出端庄而绮丽的立面,在青松翠柏环绕之中越发显得洁白挺拔。
教堂内面积宽阔庄严壮丽,是众多喜爱教堂婚礼之人必选之地,圣罗雅的神父和其他神职人员都具有很高的素养。
教堂的婚礼庄严、神圣、浪漫,是很多女孩子举行梦想婚礼的圣地。
时间降临,教堂门打开,欧潇歌一身洁白无瑕的婚纱,头上戴着洁白盛开的白百合,手中的捧花亦是百合。
随着神圣的《婚礼进行曲》,漫步走在鲜红的地毯上,新娘欧潇歌手挽着父亲欧潇的手臂,慢慢地走进神圣的殿堂。
今天毕竟是女儿一生最重要的日子,表情僵硬的欧潇也流露出喜悦的感觉,不过视线每每略过凌夙的时候,总会不经意有高压电伏通过。
走过长长的红毯,欧潇歌的脚下踩着不太习惯的高跟鞋,一步一步迈着台阶,靠近凌夙;欧潇将女儿的幸福一生,在这一刻托付给凌夙,是真心希望凌夙可以给女儿幸福。
所有人的目光注视着他们,祝福与幸福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把女儿交给凌夙的时候,欧潇是真的狠狠的瞪了凌夙一眼,那一眼并不是依旧敌视的意思,而是在警告凌夙,如果敢对他的女儿有一丝一毫的不好,他都会像这个恶狠狠的眼神一样,恶狠狠的消灭了凌夙。
此时神父登场,抬起头众人才发现,神父根本不是神父,而是凌夙的姐姐凌绯苑,手中拿着神圣的圣经,脸上的笑容那叫一个得意。
之前提到过,凌绯苑是个有权有势的女人,所以她在婚礼开始之前,先把神父干掉,穿上神父的衣服,带上十字架,拿上圣经,在没有任何人发现的情况下,站在了这个神圣的地方。
凌绯苑这样做的理由很简单,想要亲自验证弟弟的幸福。
“……”身份暴露之后,凌绯苑什么都没说,美丽的脸庞上浮现豪迈的笑容,然后做了一个“V”的手势。
那个“V”的手势,应该是表示,她干掉神父的过程很顺利。
没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也只能让凌绯苑担任神父了。
如果是女性的话,是不是应该称作神母?
“凌夙,你是否愿意娶欧潇歌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世界?”打开圣经,密密麻麻的都是英文,凌绯苑的神色庄重流畅。
“我愿意。”凌夙响起了沉稳的男低音。
“欧潇歌,你是否愿意嫁给凌夙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世界?”
“……”欧潇歌的一阵沉默,眉头微蹙,的确是做了决定,却没想到这种真刀真枪的时候,她真的害怕了、犹豫了,但这却是个不得不去做的事情。“我愿意。”三个字,如此沉重,说出来之后,却感到莫名的轻松。
欧潇歌暗笑,她真的是越来越搞不懂了,搞不懂自己心里所想。
是对是错没人知道,决定做了,不管过程如何,都必然要接受结果,这是每个人的责任,不可逃避的责任。
教堂中的婚礼让结婚成为一生的盟约,为之坚守一辈子的誓言,誓言回荡在神圣的教堂上空,得到了神的见证。
“下面交换信物。”凌绯苑一步一步按照流程进行中。
金戒指表示要把自己最珍贵的爱,像最珍贵的礼物交给对方。
黄金永不生锈、永不退色,代表着爱持久到永远;而且还是是圆形的,代表毫无保留、有始无终,永不破裂。
戒指戴在对方的无名指上,从此无名指不再无名。
“请你们两个人都一同跟着我说: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神母的角色扮演到这里,凌绯苑心中的那份激动,开始有些难以控制了。
“根据神圣经给我们权柄,我宣布你们为夫妇。”合上圣经,墨真音郑重的宣布。
接下来一阵充斥着幸福之声的掌声响起,所有人都在祝福他们可以幸福到永远。
“新郎,现在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合上圣经,凌绯苑笑的邪恶,双眼放光,这才是今天的重头戏。
“啥?”听这话,欧潇歌突然就被惊吓到了。
之前的确有被凌夙亲吻的经历,不过那是强吻,这次让她在这么多人面前和凌夙亲吻,并不是心跳那种程度,而是紧张的毛根锁紧。
凌夙的双手抓着欧潇歌的双肩,将面容一点点靠近。
他是个面无表情的人,而欧潇歌是个表情很丰富的人,完全是两个极端的人物代表。
凌夙总是很轻易就能看出欧潇歌在想什么,知道她很紧张,也知道她很讨厌这个亲吻,不过在这里,不管愿不愿意,他们都只能忍耐。
“所有人都在看着,忍耐。”贴近欧潇歌的脸,凌夙细小的声音响起。
没办法,欧潇歌紧闭上双眼,等待着凌夙亲过来。
简单的双唇触碰,很青涩的亲吻,停留时间稍稍长一些。
一吻结束,凌夙移开双唇,再看着欧潇歌的时候,她的反应让凌夙的心情很好,脖子、脸、耳朵都红透了。
只是欧潇歌本人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本能反应居然这么强烈。
在亲朋好友的簇拥下伴着欢快的音乐声走出教堂,欧潇歌很热衷于下一个活动,站在所有女孩子前,将手中的捧花、幸福传递给另外一个人。
捧花向身后高高抛起,没有任何差错的落在了洛雪宁的手中……
教堂正门口,在婚礼结束之际,突然出现一身漆黑,一头漆黑长发的男人站在那里,锐利的丹凤眼内涵阴狠,他在注视着的并不是这场婚礼,而是某个人。
教堂的仪式结束之后,亲朋好友将移动到酒店用餐,凌夙招呼客人,欧潇歌在酒店二楼休息室换衣服,换下这身繁琐的婚纱,穿一身行动方便高雅美丽的礼服。
换上礼服,欧潇歌暂时休息一下,坐在沙发上,看着茶几上放着的水果和点心口水直流,也不知道哪个混蛋规定的,新娘在进入新房之前不能吃东西,这样的话她就只能偷吃了。
门锁扭动声音响起,欧潇歌匆匆忙忙的把整块蛋糕塞进了嘴里,然后……就噎到了。
推开门进来的是凌夙,而他走进来看到的确实趴在沙发上,噎的挣扎流眼泪的欧潇歌。
“唔唔唔……”欧潇歌见凌夙走进来,左手捏着自己的喉咙,然后右手用力拍拍茶几,示意凌夙赶快倒水给她。
喝了水,在凌夙的抚顺下那口蛋糕总算是咽下去了,憋的欧潇歌脸通红,眼泪直流。
“好了吗?”坐在欧潇歌的身边,凌夙的手仍在抚顺着她的背。
“没事。”欧潇歌点点头,开始渐渐习惯于凌夙对她的照顾。
“饿了就再吃点吧!等下还要下去招待宾客。”说着凌夙把一整盒蛋糕给欧潇歌拿了过来。“这次别吃的那么急了。”话语是温柔的,只是这个人却完全没有温柔的氛围。
接过蛋糕,欧潇歌的心中一直持有一个疑问,每次凌夙这样照顾她,就会让她的疑问加深。
“凌夙,我能问你一件事吗?”大口大口咬着蛋糕,视线看向那张冰川脸。“扑倒你的人是我,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不管怎么想都想不到理由,那个狗血的一见钟情,她绝对不会相信。
她不记得他,而他却记忆深刻,她什么都不知道,而他却什么都知道。
他可以说出来,而他却选择了沉默,因为他希望,哪一天,她可以想起来。
“不过凌夙好厉害。”阳筱然托脸感叹着,那么高难度的问题都能游刃有余的回答,这等聪明才智,果然她没有看错人。
经过莫名其妙的有奖竞猜之后,凌夙终于抱走了欧潇歌,据说新娘在离开家之前,脚不能触地,全程必须由新郎抱着,这也是考验新郎体力的时候。
欧潇歌他们家在17层,虽然有电梯在,不过电梯中等待的时间不可小觑,接着还要抱着欧潇歌走出星之家园小区。
事实上是这样的,昨晚,阳筱然事先和星之家园的警卫打了招呼,让警卫帮忙把凌夙的迎亲车拦在小区门外,人可以进来,但车不可以。
阳筱然承认,这也是考验的一种,现在凌夙的耐力和体力都了解到了,她终于可以放心的把宝贝女儿交给凌夙了。
说实话,嫁女儿这种心情,就算是放心,也会觉得不舍。
某年,6月30日,9:00Am。
延语市只有一个圣罗雅大教堂,是典型的哥特式建筑。四个高高的尖塔,三个尖拱券入口,及主跨正中圆形的玫瑰花窗,塑造出端庄而绮丽的立面,在青松翠柏环绕之中越发显得洁白挺拔。
教堂内面积宽阔庄严壮丽,是众多喜爱教堂婚礼之人必选之地,圣罗雅的神父和其他神职人员都具有很高的素养。
教堂的婚礼庄严、神圣、浪漫,是很多女孩子举行梦想婚礼的圣地。
时间降临,教堂门打开,欧潇歌一身洁白无瑕的婚纱,头上戴着洁白盛开的白百合,手中的捧花亦是百合。
随着神圣的《婚礼进行曲》,漫步走在鲜红的地毯上,新娘欧潇歌手挽着父亲欧潇的手臂,慢慢地走进神圣的殿堂。
今天毕竟是女儿一生最重要的日子,表情僵硬的欧潇也流露出喜悦的感觉,不过视线每每略过凌夙的时候,总会不经意有高压电伏通过。
走过长长的红毯,欧潇歌的脚下踩着不太习惯的高跟鞋,一步一步迈着台阶,靠近凌夙;欧潇将女儿的幸福一生,在这一刻托付给凌夙,是真心希望凌夙可以给女儿幸福。
所有人的目光注视着他们,祝福与幸福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把女儿交给凌夙的时候,欧潇是真的狠狠的瞪了凌夙一眼,那一眼并不是依旧敌视的意思,而是在警告凌夙,如果敢对他的女儿有一丝一毫的不好,他都会像这个恶狠狠的眼神一样,恶狠狠的消灭了凌夙。
此时神父登场,抬起头众人才发现,神父根本不是神父,而是凌夙的姐姐凌绯苑,手中拿着神圣的圣经,脸上的笑容那叫一个得意。
之前提到过,凌绯苑是个有权有势的女人,所以她在婚礼开始之前,先把神父干掉,穿上神父的衣服,带上十字架,拿上圣经,在没有任何人发现的情况下,站在了这个神圣的地方。
凌绯苑这样做的理由很简单,想要亲自验证弟弟的幸福。
“……”身份暴露之后,凌绯苑什么都没说,美丽的脸庞上浮现豪迈的笑容,然后做了一个“V”的手势。
那个“V”的手势,应该是表示,她干掉神父的过程很顺利。
没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也只能让凌绯苑担任神父了。
如果是女性的话,是不是应该称作神母?
“凌夙,你是否愿意娶欧潇歌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世界?”打开圣经,密密麻麻的都是英文,凌绯苑的神色庄重流畅。
“我愿意。”凌夙响起了沉稳的男低音。
“欧潇歌,你是否愿意嫁给凌夙为妻,按照圣经的教训与他同住,在神面前和她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他,像你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世界?”
“……”欧潇歌的一阵沉默,眉头微蹙,的确是做了决定,却没想到这种真刀真枪的时候,她真的害怕了、犹豫了,但这却是个不得不去做的事情。“我愿意。”三个字,如此沉重,说出来之后,却感到莫名的轻松。
欧潇歌暗笑,她真的是越来越搞不懂了,搞不懂自己心里所想。
是对是错没人知道,决定做了,不管过程如何,都必然要接受结果,这是每个人的责任,不可逃避的责任。
教堂中的婚礼让结婚成为一生的盟约,为之坚守一辈子的誓言,誓言回荡在神圣的教堂上空,得到了神的见证。
“下面交换信物。”凌绯苑一步一步按照流程进行中。
金戒指表示要把自己最珍贵的爱,像最珍贵的礼物交给对方。
黄金永不生锈、永不退色,代表着爱持久到永远;而且还是是圆形的,代表毫无保留、有始无终,永不破裂。
戒指戴在对方的无名指上,从此无名指不再无名。
“请你们两个人都一同跟着我说: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神母的角色扮演到这里,凌绯苑心中的那份激动,开始有些难以控制了。
“根据神圣经给我们权柄,我宣布你们为夫妇。”合上圣经,墨真音郑重的宣布。
接下来一阵充斥着幸福之声的掌声响起,所有人都在祝福他们可以幸福到永远。
“新郎,现在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合上圣经,凌绯苑笑的邪恶,双眼放光,这才是今天的重头戏。
“啥?”听这话,欧潇歌突然就被惊吓到了。
之前的确有被凌夙亲吻的经历,不过那是强吻,这次让她在这么多人面前和凌夙亲吻,并不是心跳那种程度,而是紧张的毛根锁紧。
凌夙的双手抓着欧潇歌的双肩,将面容一点点靠近。
他是个面无表情的人,而欧潇歌是个表情很丰富的人,完全是两个极端的人物代表。
凌夙总是很轻易就能看出欧潇歌在想什么,知道她很紧张,也知道她很讨厌这个亲吻,不过在这里,不管愿不愿意,他们都只能忍耐。
“所有人都在看着,忍耐。”贴近欧潇歌的脸,凌夙细小的声音响起。
没办法,欧潇歌紧闭上双眼,等待着凌夙亲过来。
简单的双唇触碰,很青涩的亲吻,停留时间稍稍长一些。
一吻结束,凌夙移开双唇,再看着欧潇歌的时候,她的反应让凌夙的心情很好,脖子、脸、耳朵都红透了。
只是欧潇歌本人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本能反应居然这么强烈。
在亲朋好友的簇拥下伴着欢快的音乐声走出教堂,欧潇歌很热衷于下一个活动,站在所有女孩子前,将手中的捧花、幸福传递给另外一个人。
捧花向身后高高抛起,没有任何差错的落在了洛雪宁的手中……
教堂正门口,在婚礼结束之际,突然出现一身漆黑,一头漆黑长发的男人站在那里,锐利的丹凤眼内涵阴狠,他在注视着的并不是这场婚礼,而是某个人。
教堂的仪式结束之后,亲朋好友将移动到酒店用餐,凌夙招呼客人,欧潇歌在酒店二楼休息室换衣服,换下这身繁琐的婚纱,穿一身行动方便高雅美丽的礼服。
换上礼服,欧潇歌暂时休息一下,坐在沙发上,看着茶几上放着的水果和点心口水直流,也不知道哪个混蛋规定的,新娘在进入新房之前不能吃东西,这样的话她就只能偷吃了。
门锁扭动声音响起,欧潇歌匆匆忙忙的把整块蛋糕塞进了嘴里,然后……就噎到了。
推开门进来的是凌夙,而他走进来看到的确实趴在沙发上,噎的挣扎流眼泪的欧潇歌。
“唔唔唔……”欧潇歌见凌夙走进来,左手捏着自己的喉咙,然后右手用力拍拍茶几,示意凌夙赶快倒水给她。
喝了水,在凌夙的抚顺下那口蛋糕总算是咽下去了,憋的欧潇歌脸通红,眼泪直流。
“好了吗?”坐在欧潇歌的身边,凌夙的手仍在抚顺着她的背。
“没事。”欧潇歌点点头,开始渐渐习惯于凌夙对她的照顾。
“饿了就再吃点吧!等下还要下去招待宾客。”说着凌夙把一整盒蛋糕给欧潇歌拿了过来。“这次别吃的那么急了。”话语是温柔的,只是这个人却完全没有温柔的氛围。
接过蛋糕,欧潇歌的心中一直持有一个疑问,每次凌夙这样照顾她,就会让她的疑问加深。
“凌夙,我能问你一件事吗?”大口大口咬着蛋糕,视线看向那张冰川脸。“扑倒你的人是我,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不管怎么想都想不到理由,那个狗血的一见钟情,她绝对不会相信。
她不记得他,而他却记忆深刻,她什么都不知道,而他却什么都知道。
他可以说出来,而他却选择了沉默,因为他希望,哪一天,她可以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