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他的生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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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在路上了,别急行不行?不是我说你,你就快当爹了,能不能让嫂子省点儿心!都三十多了,出门还能忘带钥匙!长得没我帅,也没我聪明……你说你是我亲哥,谁信呢!”
“我不是你亲哥,把车还回来啊!”
一听这话,陆俊认怂,“我亲爱的哥,等我,我马上就到!”
十字路口,他停车等红灯。今天路上的车并不算多,所以视野里没有障碍物,他可以清楚看到马路对面的政大。临近晚饭时间,校门口有成群结队出来觅食的大学生。
在一群学生身后,陆俊看到了正在路边打车的韩轩。
“哟,这么巧。”
绿灯亮,陆俊开过十字路口,在韩轩面前把车停下。“怎么就你自己,林司机……”
他的话都没说完,韩轩便不客气地开了车门坐进去。
这个时间不好打车,他却要争分夺秒,所以只能搭陆俊的车。
他的不拿自己当外人,惹来陆俊吐槽:“韩老师,帮你送过女朋友了,这次该送你本尊了是吧?”真拿我当司机啊?”
没有时间跟他斗嘴,韩轩报出地址,“老城区经纬路356号鑫日仓库。”
听到这个目的地,陆俊纳闷,“这个时间,你去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做什么?”
既然已经在同一辆车上,那陆俊就有知情的权利。
“我回国是因为收到了吴军发送的邮件,他曾说要在我过生日的时候送我一份礼物,这个地址是他刚刚发给我的。”
蹙眉,陆俊严肃起来,不再耍贫。
车子驶动,在前面那个路口拐上绕城大桥。
******
傍晚的天空,蔚蓝到橙红的渐变色,远离了市中心的嘈杂。头顶的天空中有几只归巢的倦鸟飞过,韩轩和陆俊抬头,却被脚下突然蹿出的野猫吓到,野猫的尾巴蹭了下韩轩的裤脚,然后仓惶钻进了旁边的杂草丛里。
“吱嘎。”生锈的铁门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如果天再暗一些,势必会激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仓库虽然废弃,但并不空旷,里面放置了很多破破烂烂的垃圾。
“一起找啊,别分开。”陆俊才说罢,立刻又解释,“我不是怕,我是担心这里有埋伏!”
“嗯。”韩轩无心拆穿他,敷衍应声。
此刻的他仿佛回到了十年前的那个雨夜,只不过,如今只有紧张,没了恐惧。
“哎……”陆俊在一块旧床垫后发现了什么,他猛拍韩轩的胳膊,指给他看,“那儿!”
一只形状看起来的有点像人脚的肉色物体暴露在韩轩的视野中。
“你的礼物不会是个人吧?”陆俊恶寒,脑袋里出现了各种惨不忍睹的血腥画面。
默不作声,韩轩眉宇紧蹙,转身朝那疑似人脚的地方一步步走去。
紧随其后,陆俊像个老妈子一样,一遍又一遍地提示,“你小心点儿,有埋伏怎么办……要不我们还是先出去,等王子兵他们来了,再进来吧!”
他絮絮叨叨的时候,韩轩已经接近了目标,视野变大,他将那个可疑物体看得一清二楚。不过是虚惊一场,那并非真人的脚,而是一只高档充气娃娃的脚。
“不是尸体……”松口气,韩轩开口,可下一秒抬眼,就在他正前方,距离十米不到的地方,一个失去了四肢面无血色的男人,正冷冷地注视着他。
陆俊听他说不是尸体后,彻底卸下心防,可谁想颠颠跑上来,看到的却还是一具尸体!惊得他不禁爆粗,“我擦,这还不叫尸体?”
惊魂未定,眼尖的陆俊打量苍白得像用涂料粉刷过的尸体,看着眼熟,“是何峰!”
何峰的尸体已经被处理过,没有半点血迹,而且福尔马林的味道很重。
与他手脚一起捆绑敷在身后的,还有一个包装精美的礼品盒,彩带上面别了一张小小的庆祝卡片。
从旁边的垃圾堆里找出一个看起来还算干净的塑料袋,陆俊套到手上,小心地将精美的礼品盒从何峰背后取下,在韩轩的默许下,将礼物拆开,是一副国际知名品牌的太阳镜,价格是林嘉月送给他那副的几十倍。
再看卡片,字体俊逸,跟资料中吴军的字迹一模一样。
“原来这就是你的秘密。”
他知道了……并未太过慌张,韩轩恢复镇定。
陆俊不解,“你的秘密?你有什么秘密?”
“视力。”他坦白。
“什么意思?”
“十年前,我之所以能在擦肩而过时看清楚吴军的脸,是因为我生来就有比正常人强很多倍的动态视力。”
“就是说,你的眼睛能慢放?”陆俊不可思议地看着他的眼镜。那是一双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的眼睛。“……原来你是开挂了!难怪别人那些一闪而过的微表情,你都能轻松地捕捉到!看来你是生来就注定要做这一行的啊。”
仓库外有警笛声传来,王子兵他们已经赶到。
韩轩和陆俊出去迎他们,可此事的仓库大门却怎么都打不开,门的铁锈上有新生的划痕,看来是在他们来之前,已经被人动过了手脚。
陆俊不禁又重复起,“有埋伏,肯定的!”
不知道该说他是神算子还是乌鸦嘴,话音才落,仓库门上的窗户便脱落,朝两人砸下。
关键时刻,陆俊倒是挺仗义,一把将韩轩推向安全之处,自己想再躲避坠落物时,已经来不及了。哀嚎一声,他的左肩被窗框狠狠击中,幸好窗框上已经没了玻璃,不然他的颈动脉很有可能会被划伤。
门外的人们听到陆俊的呻吟,紧张又不敢轻举妄动。
“陆俊?”
韩轩帮陆俊检查过伤势后,回应门外的王子兵,“被砸了,没大碍。”
“什么叫没大碍?我脸都划伤了!”被砸后,陆俊的第一反应竟是先掏出手机,用前置摄像头当镜子……
“轻微擦伤,不会落疤的。你还是最帅的。”看在他关键时刻舍己救人的份上,韩轩抱怀感激之情说了句昧良心的话哄他。
陆俊疼得龇牙咧嘴,“你承认了啊!”
顺他心意,韩轩点头。
仓库大门被撬开后,陆俊哎哎哟哟地被同事搀扶出去,发现门外江雪怡也在,这才不再哼唧,一副铁骨铮铮的模样。
江雪怡向他走来,不动声色地睨了眼他肩上的伤,从白大褂里掏出把剪子。
“干什么啊,给我处理伤口,还是补刀?”他贫嘴道。
江雪怡冷哼,“看来你的伤是真没什么大碍。”转身欲走。
“哎!”陆俊叫住她,“肩膀上的,其实还真无所谓,你帮我看看脸上的吧!”
颧骨上的擦伤对别人来说才是无所谓的,但对于他们这种爱脸如命的人来说,那肯定是最重要的。
“等着。”她又从口袋里拿出药水和消毒棉,在给他擦药前先清理了下伤口上的灰尘。
两个人凑得很近,脸与脸的距离大概不过二十厘米。
她肌肤晶莹剔透,吹弹可破,发间的香气像妖女的催眠歌声。
见色起意,是最直接的爱情起源。
“江法医,”陆俊鬼使神差开口,“你还去相亲吗?”
给他处理好伤口,江雪怡抬眼瞟他,“关你什么事。”
他笑得满眼桃花,“我也想体验体验相亲,一起啊?”
这个“一起”的意思,她在他的眼神中明白了。
心跳突然空格一拍。空窗多年,她再也做不到处变不惊。
演技尴尬,江雪怡假装没有听到他刚才的话,将药水和消毒棉放回口袋,冷冷道别,“我去干活。”
*******************
会议室的大屏幕上,多张尸体照片排列,前面大部分照片是吴军十年前作案的旧照,那时候的摄影器材相较现在比较落后,所以像素偏低,但不影响查看。后面几张是何峰被害的尸体照片。
王子兵切换这些照片,“经法医鉴定,杀害何峰的凶手作案手法几乎与当年的吴军一致,而且从韩老师收到的那张贺卡也经字迹鉴定后,可以确定,就是出自吴军之手。他还活着,而且又出现了。”
“真的不可能是另外一个模仿者吗?毕竟救走何峰的人,鞋印与吴军不符。”有人问。
“十年在逃,吴军的狡猾程度不是一般罪犯可以相比的。他心思缜密,又具备很强的反侦查能力,而且鞋印大小的假象只要换一双鞋就可以制造出来,何况两者鞋印的差距并不大。所以不管是鞋印还是自称‘吴军的儿子’的留言,都可能是吴军故意制造的烟雾弹,试图混淆警方视听。”
陆俊赞同,“如果是另外一个模仿者,他冒险救走何峰后为什么还要再杀他?目前据我们所知,除了何峰所制造的两次模仿案件,再无其他。也就是说,这个‘模仿者’从未作案,所以何峰对他而言,不会是玷污偶像的蠢货,而是开启先河的勇士。他们会惺惺相惜,日后联合作案。但如果是吴军本人,情况就截然相反,何峰的作案目标是柔弱无辜的女性,而吴军选择的目标是蛮横无理实施家暴的男性,两者不管是在难度还是道德上都相差甚远。吴军瞧不起胆小卑鄙的何峰,认为他不配做自己的模仿者,所以宣判何峰死刑,就像他认为十年前那些孩子的继父应该被处死一样。至于给他治疗伤口,原因也很简单,痊愈后的何峰才附和他作案目标的标准。”
分析下来,还是吴军本人再次出现的可能性最大。
十年时间,警方一直没能找到他的行踪,这一次,他们绝对不会再让他逃脱。
李队下命,“即日成立专案小组,韩轩、陆俊、江雪怡进组,王子兵担任小组组长,其他各组人马随时听从调配与支援。”
“已经在路上了,别急行不行?不是我说你,你就快当爹了,能不能让嫂子省点儿心!都三十多了,出门还能忘带钥匙!长得没我帅,也没我聪明……你说你是我亲哥,谁信呢!”
“我不是你亲哥,把车还回来啊!”
一听这话,陆俊认怂,“我亲爱的哥,等我,我马上就到!”
十字路口,他停车等红灯。今天路上的车并不算多,所以视野里没有障碍物,他可以清楚看到马路对面的政大。临近晚饭时间,校门口有成群结队出来觅食的大学生。
在一群学生身后,陆俊看到了正在路边打车的韩轩。
“哟,这么巧。”
绿灯亮,陆俊开过十字路口,在韩轩面前把车停下。“怎么就你自己,林司机……”
他的话都没说完,韩轩便不客气地开了车门坐进去。
这个时间不好打车,他却要争分夺秒,所以只能搭陆俊的车。
他的不拿自己当外人,惹来陆俊吐槽:“韩老师,帮你送过女朋友了,这次该送你本尊了是吧?”真拿我当司机啊?”
没有时间跟他斗嘴,韩轩报出地址,“老城区经纬路356号鑫日仓库。”
听到这个目的地,陆俊纳闷,“这个时间,你去那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做什么?”
既然已经在同一辆车上,那陆俊就有知情的权利。
“我回国是因为收到了吴军发送的邮件,他曾说要在我过生日的时候送我一份礼物,这个地址是他刚刚发给我的。”
蹙眉,陆俊严肃起来,不再耍贫。
车子驶动,在前面那个路口拐上绕城大桥。
******
傍晚的天空,蔚蓝到橙红的渐变色,远离了市中心的嘈杂。头顶的天空中有几只归巢的倦鸟飞过,韩轩和陆俊抬头,却被脚下突然蹿出的野猫吓到,野猫的尾巴蹭了下韩轩的裤脚,然后仓惶钻进了旁边的杂草丛里。
“吱嘎。”生锈的铁门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如果天再暗一些,势必会激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仓库虽然废弃,但并不空旷,里面放置了很多破破烂烂的垃圾。
“一起找啊,别分开。”陆俊才说罢,立刻又解释,“我不是怕,我是担心这里有埋伏!”
“嗯。”韩轩无心拆穿他,敷衍应声。
此刻的他仿佛回到了十年前的那个雨夜,只不过,如今只有紧张,没了恐惧。
“哎……”陆俊在一块旧床垫后发现了什么,他猛拍韩轩的胳膊,指给他看,“那儿!”
一只形状看起来的有点像人脚的肉色物体暴露在韩轩的视野中。
“你的礼物不会是个人吧?”陆俊恶寒,脑袋里出现了各种惨不忍睹的血腥画面。
默不作声,韩轩眉宇紧蹙,转身朝那疑似人脚的地方一步步走去。
紧随其后,陆俊像个老妈子一样,一遍又一遍地提示,“你小心点儿,有埋伏怎么办……要不我们还是先出去,等王子兵他们来了,再进来吧!”
他絮絮叨叨的时候,韩轩已经接近了目标,视野变大,他将那个可疑物体看得一清二楚。不过是虚惊一场,那并非真人的脚,而是一只高档充气娃娃的脚。
“不是尸体……”松口气,韩轩开口,可下一秒抬眼,就在他正前方,距离十米不到的地方,一个失去了四肢面无血色的男人,正冷冷地注视着他。
陆俊听他说不是尸体后,彻底卸下心防,可谁想颠颠跑上来,看到的却还是一具尸体!惊得他不禁爆粗,“我擦,这还不叫尸体?”
惊魂未定,眼尖的陆俊打量苍白得像用涂料粉刷过的尸体,看着眼熟,“是何峰!”
何峰的尸体已经被处理过,没有半点血迹,而且福尔马林的味道很重。
与他手脚一起捆绑敷在身后的,还有一个包装精美的礼品盒,彩带上面别了一张小小的庆祝卡片。
从旁边的垃圾堆里找出一个看起来还算干净的塑料袋,陆俊套到手上,小心地将精美的礼品盒从何峰背后取下,在韩轩的默许下,将礼物拆开,是一副国际知名品牌的太阳镜,价格是林嘉月送给他那副的几十倍。
再看卡片,字体俊逸,跟资料中吴军的字迹一模一样。
“原来这就是你的秘密。”
他知道了……并未太过慌张,韩轩恢复镇定。
陆俊不解,“你的秘密?你有什么秘密?”
“视力。”他坦白。
“什么意思?”
“十年前,我之所以能在擦肩而过时看清楚吴军的脸,是因为我生来就有比正常人强很多倍的动态视力。”
“就是说,你的眼睛能慢放?”陆俊不可思议地看着他的眼镜。那是一双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区别的眼睛。“……原来你是开挂了!难怪别人那些一闪而过的微表情,你都能轻松地捕捉到!看来你是生来就注定要做这一行的啊。”
仓库外有警笛声传来,王子兵他们已经赶到。
韩轩和陆俊出去迎他们,可此事的仓库大门却怎么都打不开,门的铁锈上有新生的划痕,看来是在他们来之前,已经被人动过了手脚。
陆俊不禁又重复起,“有埋伏,肯定的!”
不知道该说他是神算子还是乌鸦嘴,话音才落,仓库门上的窗户便脱落,朝两人砸下。
关键时刻,陆俊倒是挺仗义,一把将韩轩推向安全之处,自己想再躲避坠落物时,已经来不及了。哀嚎一声,他的左肩被窗框狠狠击中,幸好窗框上已经没了玻璃,不然他的颈动脉很有可能会被划伤。
门外的人们听到陆俊的呻吟,紧张又不敢轻举妄动。
“陆俊?”
韩轩帮陆俊检查过伤势后,回应门外的王子兵,“被砸了,没大碍。”
“什么叫没大碍?我脸都划伤了!”被砸后,陆俊的第一反应竟是先掏出手机,用前置摄像头当镜子……
“轻微擦伤,不会落疤的。你还是最帅的。”看在他关键时刻舍己救人的份上,韩轩抱怀感激之情说了句昧良心的话哄他。
陆俊疼得龇牙咧嘴,“你承认了啊!”
顺他心意,韩轩点头。
仓库大门被撬开后,陆俊哎哎哟哟地被同事搀扶出去,发现门外江雪怡也在,这才不再哼唧,一副铁骨铮铮的模样。
江雪怡向他走来,不动声色地睨了眼他肩上的伤,从白大褂里掏出把剪子。
“干什么啊,给我处理伤口,还是补刀?”他贫嘴道。
江雪怡冷哼,“看来你的伤是真没什么大碍。”转身欲走。
“哎!”陆俊叫住她,“肩膀上的,其实还真无所谓,你帮我看看脸上的吧!”
颧骨上的擦伤对别人来说才是无所谓的,但对于他们这种爱脸如命的人来说,那肯定是最重要的。
“等着。”她又从口袋里拿出药水和消毒棉,在给他擦药前先清理了下伤口上的灰尘。
两个人凑得很近,脸与脸的距离大概不过二十厘米。
她肌肤晶莹剔透,吹弹可破,发间的香气像妖女的催眠歌声。
见色起意,是最直接的爱情起源。
“江法医,”陆俊鬼使神差开口,“你还去相亲吗?”
给他处理好伤口,江雪怡抬眼瞟他,“关你什么事。”
他笑得满眼桃花,“我也想体验体验相亲,一起啊?”
这个“一起”的意思,她在他的眼神中明白了。
心跳突然空格一拍。空窗多年,她再也做不到处变不惊。
演技尴尬,江雪怡假装没有听到他刚才的话,将药水和消毒棉放回口袋,冷冷道别,“我去干活。”
*******************
会议室的大屏幕上,多张尸体照片排列,前面大部分照片是吴军十年前作案的旧照,那时候的摄影器材相较现在比较落后,所以像素偏低,但不影响查看。后面几张是何峰被害的尸体照片。
王子兵切换这些照片,“经法医鉴定,杀害何峰的凶手作案手法几乎与当年的吴军一致,而且从韩老师收到的那张贺卡也经字迹鉴定后,可以确定,就是出自吴军之手。他还活着,而且又出现了。”
“真的不可能是另外一个模仿者吗?毕竟救走何峰的人,鞋印与吴军不符。”有人问。
“十年在逃,吴军的狡猾程度不是一般罪犯可以相比的。他心思缜密,又具备很强的反侦查能力,而且鞋印大小的假象只要换一双鞋就可以制造出来,何况两者鞋印的差距并不大。所以不管是鞋印还是自称‘吴军的儿子’的留言,都可能是吴军故意制造的烟雾弹,试图混淆警方视听。”
陆俊赞同,“如果是另外一个模仿者,他冒险救走何峰后为什么还要再杀他?目前据我们所知,除了何峰所制造的两次模仿案件,再无其他。也就是说,这个‘模仿者’从未作案,所以何峰对他而言,不会是玷污偶像的蠢货,而是开启先河的勇士。他们会惺惺相惜,日后联合作案。但如果是吴军本人,情况就截然相反,何峰的作案目标是柔弱无辜的女性,而吴军选择的目标是蛮横无理实施家暴的男性,两者不管是在难度还是道德上都相差甚远。吴军瞧不起胆小卑鄙的何峰,认为他不配做自己的模仿者,所以宣判何峰死刑,就像他认为十年前那些孩子的继父应该被处死一样。至于给他治疗伤口,原因也很简单,痊愈后的何峰才附和他作案目标的标准。”
分析下来,还是吴军本人再次出现的可能性最大。
十年时间,警方一直没能找到他的行踪,这一次,他们绝对不会再让他逃脱。
李队下命,“即日成立专案小组,韩轩、陆俊、江雪怡进组,王子兵担任小组组长,其他各组人马随时听从调配与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