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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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黄昏
地点:废弃村庄的旅店内
给旅店一个全景:高高的尖顶,厚厚的墙壁,五彩斑斓的玻璃窗,或许还藏着骸骨的地下室。哥特建筑,大概就是这样的感觉。吸血鬼什么的,一定要配上哥特式的建筑。
王子轩:“真是看不惯啊。”
区启之:“看不惯什么?”
王子轩:“这个旅店,明明是一个废弃的乡下村庄,还学外国人那一套修建这么一个古怪的建筑,你看看,就算现在是黄昏,这里里面也太黑了吧。真是有病。”
区启之:“这种建筑风格是哥特建筑,特点就是华丽且粗狂,甚至有时又一点阴暗颓废的怯懦美。”
王子轩:“你还懂建筑风格?在监狱里学的?”
区启之:“不,我在云城做过五年的犯罪顾问,那个时候因为表现好,上面特别批准我出来上过一段时间大学,在一个建筑学院里学了四个月。回想一下,多瑞宾馆谋杀案的时候,我为什么会想到核心手法是在大楼本身存在的问题上?因为……我本身就学过建筑。”
王子轩:“你那是坐牢吗?还能出来上大学?”
“怎么说呢?我做犯罪故意那几年,虽然我进入了监狱,但基本上把监狱当成了宾馆,白天去云城警局上班或者去上学,晚上回监狱睡觉。”王子轩这才想起,区启之进入监狱的时候还只是一个高中生。
区启之(继续):“说远了,继续说这间旅店。在二战后不久,一个对美国兄弟在这里修建了教堂和医院,你是风城的人,应该知道那个吸血鬼的传说,我就不废话了。修建教堂的那个建筑师应该是一个师承哥特建筑风格的建筑师,所以才把这间旅店修建成了这个样子。你觉得光线暗很正常,哥特建筑的采光都是个问题。但是,不存在十全十美的建筑风格,如同不存在十全十美的人生。”
王子轩:“你等等,建筑风格什么的我不感兴趣,你的意思是废弃的教堂……”
区启之(晃了晃胸口的十字架):“哦,对,这间旅店就是当年的教堂改造的。很神奇吧,很讽刺吧。”
王子轩:“确实。”
区启之:“其实,我个人觉得,这个由教堂改造而来的旅店我非常喜欢,如果可以,我都想在这里隐居。想想看吧,这种恢宏大气且带着一丝悲壮的建筑,坐落在一个死一样寂静的废弃村庄里……一种颓废压抑的病态美。”
王子轩突然站住脚步,一句话不说望着区启之,区启之也停下来:“怎么了?”
王子轩:“你今天有点反常啊,我所了解的区启之应该是一个沉默寡言,所有困惑全都在心里自己解答,所有过往只在心里自己回顾。你看看你现在,从进来你就滔滔不绝,甚至还对我说了一些你的过往。按着我了解的区启之,可不会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过去的一点一滴的。”
区启之(尴尬的笑):“你这是怎么了?那不是说明我对你已经认可了吗?我从内心认为你是我的同伴,所以才对你无所不谈的。”
王子轩(想说着什么,但没有说):“谢谢。”
区启之(像做错事情的小孩,往前走去):“好了,我不说了,我们走吧。”
王子轩(站在原地,心声):“这个家伙……他……失去方寸了。从看到hu879这个车牌号开始,从知道狐小妖来到这里开始,他就失去方寸了。那个女人和区启之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能让这个区启之失去方寸?回想一下,区启之这样的邪徒一样的人,高中时代就犯下杀人罪的人,在雪山斩首者那个案子里,看到狐小妖居然乖巧的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孩……”(双手插在口袋,喊区启之):“喂!你冷静一点,只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而已!至于的吗?你到底在害怕些什么?”
区启之(停下脚步,没有回头,语气低沉,有些许悲伤):“别小看女人,这是你说的,由其是狐小妖这个女人……”
王子轩:“你这个家伙,你的疯狂和胆魄呢?多瑞宾馆谋杀案,身为假释犯孤身一人闯进身为警察的我所在的宾馆毫无胆怯,就算一度成为嫌疑最大的那个人依旧保持冷静从容不迫地解开案件。虽然你是前任罪犯,我是警察,我这样说可能不合适,但我还是要说,我有一些欣赏你……”
区启之(有些颤抖地掏出香烟,点了几次都没能点燃):“是吗?”
王子轩:“我一度认为,你是一个真正的邪徒,也曾一度幻想,面对拿着穷凶极恶诡计多端的罪犯,就要用你这样的邪徒去以恶制恶。但是,作为一个邪徒,居然会因为一个女人失去方寸。我心中的区启之应该是一个无所畏惧的疯子,就算面对撒旦都从容不迫迎战的邪徒。”
区启之(声音颤抖):“你说……错了……我没有那样的胆魄,我从父亲那里继承了犯罪天赋,却从来没像哥哥区晟之那样去实施,是因为我是一个好人吗?不,不是,因为我是一个虚假的恶党,一个胆小鬼,我不敢实施,仅此而已。有时候我很佩服区晟之,他能毫无顾忌地运用和我一样或者远胜与我的天赋。很开心你把我想得那么厉害,但是,那只不过是装逼而已。我装出灿烂的笑容,只不过是掩饰自己的痛苦;我装出很疯狂,只不过是掩饰自己的胆怯;装出从容不迫,只不过是掩饰自己的慌乱;我不是你想得那么厉害,站在你面前的,只是一个不断逞强,不断隐藏自己软弱的胆小鬼……如你所言,我的对手都是一群恶棍,为了保护自己,我只能戴上恶鬼的面具,而时间长了,这副恶鬼的面具……”
寂静,寂静到可以听到屋外烦躁的夏风。王子轩和区启之都一言不发,区启之第一次对人敞开心扉,王子轩第一次了解区启之。
王子轩(深吸一口气):“为什么……非得逼着自己变成这副样子……”
区启之:“是啊……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故事应该从哪里开始呢?从我的童年开始吧……”
第二幕:
过去……很久以前……久到什么时候呢?那一年,区启之还只是一个孩子。
不知道哪座城,某间路边的蛋糕店……
这间蛋糕店不大,生意却很好,每当饭口的时候,店里都人满为患,顾客从店里一直排队排到门口,在从门口一直排到马路边上……
镜头给到柜台,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正在柜台里忙活着。他的个子还很矮,站起来都没柜台高,没办法,他就搬了一个很高的椅子,跪在上面,这样就正好够高了。小男孩恨不得多长两只手,打包、收钱、找零……忙活得满头大汗,不要看他年纪不大,无论生意多忙都不会算错帐。
“哇……好可爱的‘收银员’啊。”一个女人接过蛋糕,递给区晟之一张一百块的钞票后,又忍不住捏了捏小男孩的脸。
“阿姨慢走,还要来哦~~”小男孩的声音有点奶声奶气,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那个样子,快要把女人的心融化了。
“哎呀……一定来,我要是有这样的孩子该多好,看看人家的孩子……”说着,还低头看了一眼跟在自己身边的女儿。女孩和男孩的年纪相仿,紧紧的攥着妈妈的小拇指,躲在妈妈身后,偶尔小心翼翼地望一眼柜台,如果男孩也往她这边看,她就会立刻快速躲回到妈妈身后。
女人:“呐,小‘收银员’快点长大。”
男孩:“哈?快点长大干什么?”
女人:“长大就让我们丫头做你的新娘。”
男孩(抓抓头发,心声):“新娘?什么东西。”
“好啊。”
“哈哈哈……”店里洋溢着欢快的笑声。女人在仰头大笑着,她的女儿背靠着妈妈低头腼腆的笑着,男孩跪在柜台里天真烂漫的笑着……店里的客人也穿出善意的笑声……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这个时候最应该给一个柜台里烤箱前男孩的妈妈镜头,她的身材有些娇小,穿着一身粉红色布着三叶草图案的厨师装,为了方便,她挽起了袖子,漏出了洁白的莲藕一样的胳膊。镜头往上移动一些,男孩的妈妈右手轻轻把头发捋到耳朵后面,偷偷抿着嘴笑了一下。然后,变专注的望着烤箱里的蛋糕……
“我们走吧,小娜……”柜台外的女人这样说道。
夜幕降临……
蛋糕店里,母亲一边替男孩揉着膝盖,一边心疼地问:“还疼吗?小之?”
男孩:“不疼,就是跪在椅子上时间久了,一开始疼,现在早不疼了,妈妈……啊……”
母亲:“还嘴硬,明天别来店里帮忙了,去外婆家呆几天吧。”
男孩:“我走了,店里妈妈一个人忙不过来的。”
母亲:“没事,你没出生前,妈妈也是一个人打理蛋糕店,不也是撑下来了。”
男孩:“那爸爸呢?”
“你爸爸去了很远的地方,有他不得不去做的事情,但是,他一定会回来的。妈妈要做的事情就是在这里等着他回来。然后,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回来让他抱起迷你都费劲。”
说这话的时候,母亲不自觉地把头发捋到耳朵后面,然后,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呐!小之,你也要跟妈妈学,不管什么时候,不管是愤怒、痛苦、悲伤、失落……都要灿烂地去笑,越是绝境,越要大笑,哪怕是含着眼泪也要笑,作为一个小男人,永远不要让别人看到你的软弱与伤口。”
男孩挤出一个笑容:“像这样吗?”
妈妈:“不是,不是,灿烂一点,像这样。记住,爱笑的男孩,最受女孩欢迎了……知道吗?你爸爸就是那个类型的人……”(说到这里,妈妈眼睛里却含着泪水。)
男孩(焦急):“妈妈,你怎么了,不是说要教我灿烂地去笑吗?我还没学会……”
冷夜,寒风在屋外凛冽,路边的小蛋糕店,窗口钻出昏黄的灯光,驱走一小块黑暗。屋内,母子二人不断练习着能够隐藏自己软弱的……灿烂的笑容。
(成年后的区启之的背景音(悲伤的声音):“我几乎没从妈妈那里听到过有关爸爸的任何信息,也没看到过他的照片,他的相貌、性格、职业、背景、家人、死活、去向全部不知道,好像这个人根本就不曾存在于这个世界一样。但是,我唯一知道的一件事情是,妈妈并不为他的离去而仇恨他……”)
时光流逝,区启之十二岁,刚刚进入叛逆期。
“啪!”一个响亮的耳光。
“咚!”母亲捂着脸倒在地上。
“喂!”一个头发染成黄色的二十出头的男子大喊着。
“这个月的保护费呢?”
“没有!”母亲灿烂的微笑。
(区启之的独白:那个年代正好是香港电影《古惑仔》系列火爆的年代,到处都是成群结队拉帮结派的社会渣宰组成的所谓的帮派。
我曾经问过母亲:妈妈,他们是什么人啊?
母亲说,他们?自认为是黑社会。
我问,什么是黑社会?
母亲告诉我,西装革履,开豪车,为人低调,头脑聪明,哪怕是使用肮脏卑鄙的手段也会保护自己最亲爱的人的一群人,就像小之爸爸那样的人。
我还是问,黑社会都是这样吗?
母亲回答,不知道,我只认识小之爸爸,其他的我不知道。
我最后问,那来这收保护费的人呢?就是染着头发,拉帮结伙,成天惹是生非,兄弟道义的那帮家伙呢?”
母亲蔑视地回答,这样的人叫傻逼。)
染着黄毛的家伙:“我草,你说没钱就想躲过去了?我回去怎么跟我老大交差?”
母亲(灿烂的微笑):“不如我给你看点东西吧。”
黄毛:“什么东西?”
母亲(解开衣服扣子):“就是这个东西。”
黄毛(坏笑):“哦?意外收获啊……”
母亲把衣服脱下来,漏出里面的白色紧称的白色健身衣,两个胳膊上各纹着一黑一红两条龙。(灿烂的笑容):“好看吗?纹的时候没舍得打麻药,还挺疼的呢。”
“你……没打麻药硬纹的?”
母亲没有说话,笑容瞬间消失,左手拎起一把斧子,没有任何犹豫,直接向黄毛劈了过去。黄毛躲开,然后转身连滚带爬的逃向门口。母亲狠狠地把斧子扔向门口,斧子完美地落在黄毛身边,差几公分就砍中他了。
“啊咧咧……好可惜,居然没有砍中。看来是老天爷不想你死,珍惜老天给你的寿命,滚!”
(成年后的区启之的独白:“当时我很震惊,印象里母亲是个很软弱的女人,那天为什么会那么勇敢,那么有胆魄……”)
母亲看着黄毛离开,看着他走远,然后身体像失去力量一样瘫软在地上,不住地颤抖。
男孩:“妈妈,你怎么了?”
母亲:“小之,妈妈没那么厉害,只不过是装出一副‘大姐大’的样子。纹身,扔斧子……别担心,我偷偷练习过很多次了,斧子一定会正好碰到那帮混蛋身边。”
男孩(哭泣):“妈妈,为什么非得逼自己做到这种地步?”
母亲(灿烂的微笑):“笨蛋,妈妈不能让任何人欺负我们母子!”
男孩哭的更厉害了。
母亲(抱住男孩):“又忘了是不是,灿烂的微笑……嘛,只许你今天哭这一回哦。”
时间:黄昏
地点:废弃村庄的旅店内
给旅店一个全景:高高的尖顶,厚厚的墙壁,五彩斑斓的玻璃窗,或许还藏着骸骨的地下室。哥特建筑,大概就是这样的感觉。吸血鬼什么的,一定要配上哥特式的建筑。
王子轩:“真是看不惯啊。”
区启之:“看不惯什么?”
王子轩:“这个旅店,明明是一个废弃的乡下村庄,还学外国人那一套修建这么一个古怪的建筑,你看看,就算现在是黄昏,这里里面也太黑了吧。真是有病。”
区启之:“这种建筑风格是哥特建筑,特点就是华丽且粗狂,甚至有时又一点阴暗颓废的怯懦美。”
王子轩:“你还懂建筑风格?在监狱里学的?”
区启之:“不,我在云城做过五年的犯罪顾问,那个时候因为表现好,上面特别批准我出来上过一段时间大学,在一个建筑学院里学了四个月。回想一下,多瑞宾馆谋杀案的时候,我为什么会想到核心手法是在大楼本身存在的问题上?因为……我本身就学过建筑。”
王子轩:“你那是坐牢吗?还能出来上大学?”
“怎么说呢?我做犯罪故意那几年,虽然我进入了监狱,但基本上把监狱当成了宾馆,白天去云城警局上班或者去上学,晚上回监狱睡觉。”王子轩这才想起,区启之进入监狱的时候还只是一个高中生。
区启之(继续):“说远了,继续说这间旅店。在二战后不久,一个对美国兄弟在这里修建了教堂和医院,你是风城的人,应该知道那个吸血鬼的传说,我就不废话了。修建教堂的那个建筑师应该是一个师承哥特建筑风格的建筑师,所以才把这间旅店修建成了这个样子。你觉得光线暗很正常,哥特建筑的采光都是个问题。但是,不存在十全十美的建筑风格,如同不存在十全十美的人生。”
王子轩:“你等等,建筑风格什么的我不感兴趣,你的意思是废弃的教堂……”
区启之(晃了晃胸口的十字架):“哦,对,这间旅店就是当年的教堂改造的。很神奇吧,很讽刺吧。”
王子轩:“确实。”
区启之:“其实,我个人觉得,这个由教堂改造而来的旅店我非常喜欢,如果可以,我都想在这里隐居。想想看吧,这种恢宏大气且带着一丝悲壮的建筑,坐落在一个死一样寂静的废弃村庄里……一种颓废压抑的病态美。”
王子轩突然站住脚步,一句话不说望着区启之,区启之也停下来:“怎么了?”
王子轩:“你今天有点反常啊,我所了解的区启之应该是一个沉默寡言,所有困惑全都在心里自己解答,所有过往只在心里自己回顾。你看看你现在,从进来你就滔滔不绝,甚至还对我说了一些你的过往。按着我了解的区启之,可不会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过去的一点一滴的。”
区启之(尴尬的笑):“你这是怎么了?那不是说明我对你已经认可了吗?我从内心认为你是我的同伴,所以才对你无所不谈的。”
王子轩(想说着什么,但没有说):“谢谢。”
区启之(像做错事情的小孩,往前走去):“好了,我不说了,我们走吧。”
王子轩(站在原地,心声):“这个家伙……他……失去方寸了。从看到hu879这个车牌号开始,从知道狐小妖来到这里开始,他就失去方寸了。那个女人和区启之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能让这个区启之失去方寸?回想一下,区启之这样的邪徒一样的人,高中时代就犯下杀人罪的人,在雪山斩首者那个案子里,看到狐小妖居然乖巧的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孩……”(双手插在口袋,喊区启之):“喂!你冷静一点,只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而已!至于的吗?你到底在害怕些什么?”
区启之(停下脚步,没有回头,语气低沉,有些许悲伤):“别小看女人,这是你说的,由其是狐小妖这个女人……”
王子轩:“你这个家伙,你的疯狂和胆魄呢?多瑞宾馆谋杀案,身为假释犯孤身一人闯进身为警察的我所在的宾馆毫无胆怯,就算一度成为嫌疑最大的那个人依旧保持冷静从容不迫地解开案件。虽然你是前任罪犯,我是警察,我这样说可能不合适,但我还是要说,我有一些欣赏你……”
区启之(有些颤抖地掏出香烟,点了几次都没能点燃):“是吗?”
王子轩:“我一度认为,你是一个真正的邪徒,也曾一度幻想,面对拿着穷凶极恶诡计多端的罪犯,就要用你这样的邪徒去以恶制恶。但是,作为一个邪徒,居然会因为一个女人失去方寸。我心中的区启之应该是一个无所畏惧的疯子,就算面对撒旦都从容不迫迎战的邪徒。”
区启之(声音颤抖):“你说……错了……我没有那样的胆魄,我从父亲那里继承了犯罪天赋,却从来没像哥哥区晟之那样去实施,是因为我是一个好人吗?不,不是,因为我是一个虚假的恶党,一个胆小鬼,我不敢实施,仅此而已。有时候我很佩服区晟之,他能毫无顾忌地运用和我一样或者远胜与我的天赋。很开心你把我想得那么厉害,但是,那只不过是装逼而已。我装出灿烂的笑容,只不过是掩饰自己的痛苦;我装出很疯狂,只不过是掩饰自己的胆怯;装出从容不迫,只不过是掩饰自己的慌乱;我不是你想得那么厉害,站在你面前的,只是一个不断逞强,不断隐藏自己软弱的胆小鬼……如你所言,我的对手都是一群恶棍,为了保护自己,我只能戴上恶鬼的面具,而时间长了,这副恶鬼的面具……”
寂静,寂静到可以听到屋外烦躁的夏风。王子轩和区启之都一言不发,区启之第一次对人敞开心扉,王子轩第一次了解区启之。
王子轩(深吸一口气):“为什么……非得逼着自己变成这副样子……”
区启之:“是啊……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故事应该从哪里开始呢?从我的童年开始吧……”
第二幕:
过去……很久以前……久到什么时候呢?那一年,区启之还只是一个孩子。
不知道哪座城,某间路边的蛋糕店……
这间蛋糕店不大,生意却很好,每当饭口的时候,店里都人满为患,顾客从店里一直排队排到门口,在从门口一直排到马路边上……
镜头给到柜台,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正在柜台里忙活着。他的个子还很矮,站起来都没柜台高,没办法,他就搬了一个很高的椅子,跪在上面,这样就正好够高了。小男孩恨不得多长两只手,打包、收钱、找零……忙活得满头大汗,不要看他年纪不大,无论生意多忙都不会算错帐。
“哇……好可爱的‘收银员’啊。”一个女人接过蛋糕,递给区晟之一张一百块的钞票后,又忍不住捏了捏小男孩的脸。
“阿姨慢走,还要来哦~~”小男孩的声音有点奶声奶气,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那个样子,快要把女人的心融化了。
“哎呀……一定来,我要是有这样的孩子该多好,看看人家的孩子……”说着,还低头看了一眼跟在自己身边的女儿。女孩和男孩的年纪相仿,紧紧的攥着妈妈的小拇指,躲在妈妈身后,偶尔小心翼翼地望一眼柜台,如果男孩也往她这边看,她就会立刻快速躲回到妈妈身后。
女人:“呐,小‘收银员’快点长大。”
男孩:“哈?快点长大干什么?”
女人:“长大就让我们丫头做你的新娘。”
男孩(抓抓头发,心声):“新娘?什么东西。”
“好啊。”
“哈哈哈……”店里洋溢着欢快的笑声。女人在仰头大笑着,她的女儿背靠着妈妈低头腼腆的笑着,男孩跪在柜台里天真烂漫的笑着……店里的客人也穿出善意的笑声……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这个时候最应该给一个柜台里烤箱前男孩的妈妈镜头,她的身材有些娇小,穿着一身粉红色布着三叶草图案的厨师装,为了方便,她挽起了袖子,漏出了洁白的莲藕一样的胳膊。镜头往上移动一些,男孩的妈妈右手轻轻把头发捋到耳朵后面,偷偷抿着嘴笑了一下。然后,变专注的望着烤箱里的蛋糕……
“我们走吧,小娜……”柜台外的女人这样说道。
夜幕降临……
蛋糕店里,母亲一边替男孩揉着膝盖,一边心疼地问:“还疼吗?小之?”
男孩:“不疼,就是跪在椅子上时间久了,一开始疼,现在早不疼了,妈妈……啊……”
母亲:“还嘴硬,明天别来店里帮忙了,去外婆家呆几天吧。”
男孩:“我走了,店里妈妈一个人忙不过来的。”
母亲:“没事,你没出生前,妈妈也是一个人打理蛋糕店,不也是撑下来了。”
男孩:“那爸爸呢?”
“你爸爸去了很远的地方,有他不得不去做的事情,但是,他一定会回来的。妈妈要做的事情就是在这里等着他回来。然后,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回来让他抱起迷你都费劲。”
说这话的时候,母亲不自觉地把头发捋到耳朵后面,然后,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呐!小之,你也要跟妈妈学,不管什么时候,不管是愤怒、痛苦、悲伤、失落……都要灿烂地去笑,越是绝境,越要大笑,哪怕是含着眼泪也要笑,作为一个小男人,永远不要让别人看到你的软弱与伤口。”
男孩挤出一个笑容:“像这样吗?”
妈妈:“不是,不是,灿烂一点,像这样。记住,爱笑的男孩,最受女孩欢迎了……知道吗?你爸爸就是那个类型的人……”(说到这里,妈妈眼睛里却含着泪水。)
男孩(焦急):“妈妈,你怎么了,不是说要教我灿烂地去笑吗?我还没学会……”
冷夜,寒风在屋外凛冽,路边的小蛋糕店,窗口钻出昏黄的灯光,驱走一小块黑暗。屋内,母子二人不断练习着能够隐藏自己软弱的……灿烂的笑容。
(成年后的区启之的背景音(悲伤的声音):“我几乎没从妈妈那里听到过有关爸爸的任何信息,也没看到过他的照片,他的相貌、性格、职业、背景、家人、死活、去向全部不知道,好像这个人根本就不曾存在于这个世界一样。但是,我唯一知道的一件事情是,妈妈并不为他的离去而仇恨他……”)
时光流逝,区启之十二岁,刚刚进入叛逆期。
“啪!”一个响亮的耳光。
“咚!”母亲捂着脸倒在地上。
“喂!”一个头发染成黄色的二十出头的男子大喊着。
“这个月的保护费呢?”
“没有!”母亲灿烂的微笑。
(区启之的独白:那个年代正好是香港电影《古惑仔》系列火爆的年代,到处都是成群结队拉帮结派的社会渣宰组成的所谓的帮派。
我曾经问过母亲:妈妈,他们是什么人啊?
母亲说,他们?自认为是黑社会。
我问,什么是黑社会?
母亲告诉我,西装革履,开豪车,为人低调,头脑聪明,哪怕是使用肮脏卑鄙的手段也会保护自己最亲爱的人的一群人,就像小之爸爸那样的人。
我还是问,黑社会都是这样吗?
母亲回答,不知道,我只认识小之爸爸,其他的我不知道。
我最后问,那来这收保护费的人呢?就是染着头发,拉帮结伙,成天惹是生非,兄弟道义的那帮家伙呢?”
母亲蔑视地回答,这样的人叫傻逼。)
染着黄毛的家伙:“我草,你说没钱就想躲过去了?我回去怎么跟我老大交差?”
母亲(灿烂的微笑):“不如我给你看点东西吧。”
黄毛:“什么东西?”
母亲(解开衣服扣子):“就是这个东西。”
黄毛(坏笑):“哦?意外收获啊……”
母亲把衣服脱下来,漏出里面的白色紧称的白色健身衣,两个胳膊上各纹着一黑一红两条龙。(灿烂的笑容):“好看吗?纹的时候没舍得打麻药,还挺疼的呢。”
“你……没打麻药硬纹的?”
母亲没有说话,笑容瞬间消失,左手拎起一把斧子,没有任何犹豫,直接向黄毛劈了过去。黄毛躲开,然后转身连滚带爬的逃向门口。母亲狠狠地把斧子扔向门口,斧子完美地落在黄毛身边,差几公分就砍中他了。
“啊咧咧……好可惜,居然没有砍中。看来是老天爷不想你死,珍惜老天给你的寿命,滚!”
(成年后的区启之的独白:“当时我很震惊,印象里母亲是个很软弱的女人,那天为什么会那么勇敢,那么有胆魄……”)
母亲看着黄毛离开,看着他走远,然后身体像失去力量一样瘫软在地上,不住地颤抖。
男孩:“妈妈,你怎么了?”
母亲:“小之,妈妈没那么厉害,只不过是装出一副‘大姐大’的样子。纹身,扔斧子……别担心,我偷偷练习过很多次了,斧子一定会正好碰到那帮混蛋身边。”
男孩(哭泣):“妈妈,为什么非得逼自己做到这种地步?”
母亲(灿烂的微笑):“笨蛋,妈妈不能让任何人欺负我们母子!”
男孩哭的更厉害了。
母亲(抱住男孩):“又忘了是不是,灿烂的微笑……嘛,只许你今天哭这一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