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老板让我带你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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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明初的脸色很阴沉。
他后悔了。
那一日如果没有打那个该死的赌,没有去那个酒吧的话!
就不会把她的消息泄露出去了。
消息散开的同时,即使陆明初远在云南,在这个微时代里,通信已经十分发达,一个消息,便能够乘着风,盖过九州大陆。
身后的助理,硬着头皮站在他的身后。
陆明初抓着手机,却恨不得透过手机,把那个最初传出消息的人给生吞活剥了。
往自己挚友那里去了消息:“帮我查一查,姓沈的行程。”
他有一股不太好的预感。
果不其然!
“沈氏目前由白煜行坐镇,沈修瑾目前很可能不在S市了。”
砰咚!
陆明初握紧的拳头,就直直地砸在了玻璃茶几上。
顿时,茶几碎成了玻璃渣。
“陆总,您的手,流血了。”
身后助理要打“120”。
“滚!”男人低沉地喝道:“滚出去!”
如果,如果知道会是这个样子的话,他绝对不会跑到那个舞台中去,就算是输了赌注,就算是她真的把他赶走,就算是……离她远远的,也好过又让她浮出水面,在众人的眼睛下了!
陆明初最恨自己的是,他明明知道,她过得生活,平静无波,但这个平静,却要被打扰了!
他下楼,抬眼望去,几乎不用想,那女人一定是在那张竹篾的躺椅上,样摆着晒太阳。
天蓝水蓝,花香鸟语,品茗晒太阳……那一幕仿佛静止了,比他看到过最好的画家画出来的画,还要美,安静恬和。
但是,就要没有了!
“老板。”
陆明初走过去。
女人没有搭理他。
如果那一晚,他还没有看明白,想明白,那么,就再多想几天,看几天,总有看明白想明白的时候。
“老板!”
陆明初家中了口气。
女人只当未听到,眯着眼假寐。
男人站在她的身后,苦笑一下……不爱,就不给希望吗?
“你倒还真是个心狠的女人。”
即使他站在她的面前,即使他足够优秀,优秀到即使一般的女人不会爱上他,至少不会如此坚定地对他视若无睹。
至少会有女人会有的心软。
可是,她不会。
“我该恨你,还是该感谢你?”
不爱,便不给回应。
理智告诉他,这才是对先爱的那个人,最大的温柔。
他十分清楚自己的优秀,十分清楚他的出色的长相和身材,给他加了多少分。也十分清楚,他的身份和金钱,能够引诱来多少女人为他尖叫。
正是因为他清楚自己的帅气多金,对于女人而言是有多有用。
而这个女人,却做得那么理智——不爱,绝不给回应。
更是因为她的这种举动和选择,才更在一群即使不爱他却会因为他的帅气多金,而对他丝连藕断的那群女人之间,这份坦然,才显得弥足珍贵。
她也,弥足珍贵,越发的吸引人。
这样的女人……为什么是沈修瑾先遇到?
为什么!
女人不看他,陆明初往前走到女人身前站住了:“老板,我带你走吧!”
他几乎是下定了决心:“我带你去一个再也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你,跟我走吧!”
她的脸上,那份恬静安详,他想要守护,不想让任何人任何事情打破她平静的生活。
女人似乎听到一些怪异:“陆先生,你说疯话了吧?”
望着她,陆明初无法说出口,她的踪迹已经被人找到,更无法残忍告诉她,她安逸的生活,快要结束了。
“老板,我是真心的,我,要带你走。”陆明初说:“去普罗旺斯,去凡尔赛,去威尼斯,都可以,去到再也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我会照顾你一辈子。”
女人看了陆明初一眼,忽然拉开身上毯子,站起来,缓缓往大厅走:
“昭昭,把医药箱拿过来,帮陆先生包扎一下手。我有些乏了,先上楼睡觉了。”
身后,陆明初握紧了拳头,手上的手掌,血液更是往下流不停歇。
“简童!”
他终究,没有忍住,在那个女人快要步上楼梯的那一刻,大声地喊出这个名字。
陆明初的脸色很阴沉。
他后悔了。
那一日如果没有打那个该死的赌,没有去那个酒吧的话!
就不会把她的消息泄露出去了。
消息散开的同时,即使陆明初远在云南,在这个微时代里,通信已经十分发达,一个消息,便能够乘着风,盖过九州大陆。
身后的助理,硬着头皮站在他的身后。
陆明初抓着手机,却恨不得透过手机,把那个最初传出消息的人给生吞活剥了。
往自己挚友那里去了消息:“帮我查一查,姓沈的行程。”
他有一股不太好的预感。
果不其然!
“沈氏目前由白煜行坐镇,沈修瑾目前很可能不在S市了。”
砰咚!
陆明初握紧的拳头,就直直地砸在了玻璃茶几上。
顿时,茶几碎成了玻璃渣。
“陆总,您的手,流血了。”
身后助理要打“120”。
“滚!”男人低沉地喝道:“滚出去!”
如果,如果知道会是这个样子的话,他绝对不会跑到那个舞台中去,就算是输了赌注,就算是她真的把他赶走,就算是……离她远远的,也好过又让她浮出水面,在众人的眼睛下了!
陆明初最恨自己的是,他明明知道,她过得生活,平静无波,但这个平静,却要被打扰了!
他下楼,抬眼望去,几乎不用想,那女人一定是在那张竹篾的躺椅上,样摆着晒太阳。
天蓝水蓝,花香鸟语,品茗晒太阳……那一幕仿佛静止了,比他看到过最好的画家画出来的画,还要美,安静恬和。
但是,就要没有了!
“老板。”
陆明初走过去。
女人没有搭理他。
如果那一晚,他还没有看明白,想明白,那么,就再多想几天,看几天,总有看明白想明白的时候。
“老板!”
陆明初家中了口气。
女人只当未听到,眯着眼假寐。
男人站在她的身后,苦笑一下……不爱,就不给希望吗?
“你倒还真是个心狠的女人。”
即使他站在她的面前,即使他足够优秀,优秀到即使一般的女人不会爱上他,至少不会如此坚定地对他视若无睹。
至少会有女人会有的心软。
可是,她不会。
“我该恨你,还是该感谢你?”
不爱,便不给回应。
理智告诉他,这才是对先爱的那个人,最大的温柔。
他十分清楚自己的优秀,十分清楚他的出色的长相和身材,给他加了多少分。也十分清楚,他的身份和金钱,能够引诱来多少女人为他尖叫。
正是因为他清楚自己的帅气多金,对于女人而言是有多有用。
而这个女人,却做得那么理智——不爱,绝不给回应。
更是因为她的这种举动和选择,才更在一群即使不爱他却会因为他的帅气多金,而对他丝连藕断的那群女人之间,这份坦然,才显得弥足珍贵。
她也,弥足珍贵,越发的吸引人。
这样的女人……为什么是沈修瑾先遇到?
为什么!
女人不看他,陆明初往前走到女人身前站住了:“老板,我带你走吧!”
他几乎是下定了决心:“我带你去一个再也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你,跟我走吧!”
她的脸上,那份恬静安详,他想要守护,不想让任何人任何事情打破她平静的生活。
女人似乎听到一些怪异:“陆先生,你说疯话了吧?”
望着她,陆明初无法说出口,她的踪迹已经被人找到,更无法残忍告诉她,她安逸的生活,快要结束了。
“老板,我是真心的,我,要带你走。”陆明初说:“去普罗旺斯,去凡尔赛,去威尼斯,都可以,去到再也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我会照顾你一辈子。”
女人看了陆明初一眼,忽然拉开身上毯子,站起来,缓缓往大厅走:
“昭昭,把医药箱拿过来,帮陆先生包扎一下手。我有些乏了,先上楼睡觉了。”
身后,陆明初握紧了拳头,手上的手掌,血液更是往下流不停歇。
“简童!”
他终究,没有忍住,在那个女人快要步上楼梯的那一刻,大声地喊出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