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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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队长扭过头,对着林达浪撇了撇嘴:“为什么让你和小牧一组?因为你也得出去跑外勤去!让他带着你,多学多看,对你有好处!”
“白队,我可是伯克利毕业的……”
林达浪跳着脚叫屈,这货本以为自己来到刑侦队,能有点儿特权待遇,没想到竟然沦落成一个跑腿的。
白队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别扯那些没用的。跟你们说点儿正经事!”
林达浪虽然傻,但是还没有傻到家,看到白队这副模样,他赶紧乖乖闭上了嘴巴,等着队长说正事。
“上面这么着急重组刑侦队,除了因为之前的刑侦队犯了错误,还因为a市最近出了一桩怪案。”
说着,白队对旁边的苏湘一扬下巴,示意她将投影仪打开。
苏湘来到电脑前,熟练的打开了投影仪。
投影仪的光束打在白队身后的幕布上,白队赶紧伸手遮住墨镜,整个人退到了光束之外。
之前我还觉得有意思,大白天的,办公室为什么要搞得这么暗,而且这位白谷大警探,也太能装逼了,这么暗还要戴墨镜。
此刻看到白队的举动,我大概明白了过来,白谷应该有着某种眼疾,不能见强光。
白谷的观察力不是一般的强,他注意到我在扫量着他,对他脸上的那副墨镜颇为关心,这家伙敲了敲镜框,开口解释道:
“抱歉,我的眼睛受过伤,虹膜发生了病变,不能收到紫外线直射,所以办公室里才会这么暗。我已经安排人去定制特殊的灯管了,这几天你们先忍耐一下。”
白队都这么说了,办公室里的其他人都连连点头,表示理解。
白队将我们重新拉回到案子上:“咱们先来看案子,这是基层的片警,拍下的案发现场。”
照片上,是一刻血淋淋的人头。
“就单凭这一张照片,你们都能看出什么?”
白队抱着膀子,给我们出了一个难题。
林达浪是憋着劲儿想要在众人的面前表现一把,白队的话音刚落,这家伙就抢着说道:“从头发的长短来看,死者是男性。死者颈部的伤痕不平整,是利器反复劈砍所致。砍头,是一种具有仪式性的谋杀行为。凶手对于这场谋杀显然是蓄谋已久,不是临时起意的激情行为。”
林达浪一边说,还一边得意洋洋的扫视着其他人。
可惜他的推论,并没有让白队满意。白队摇了摇头:“毕竟是刚刚毕业的菜鸟,太稚嫩了。小牧,你来给他上上课!”
被白队叫到名字,我只能说出我的想法:“人在遭受重大刺激的时候,也会想要将对方的脑袋砍下来泄愤。前一段时间发生在某火车站旁的砍头案件,就是最简单的证明。我们真正需要注意的,是照片拍摄的背景。”
白队没有说话,他只是扬了扬下巴,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照片的背景上有书柜和摆放整齐的书籍,应该是在图书馆中拍摄的。从死者的容貌来看,还很年轻,又是死于图书馆中,那么我们可以认为,死者是一位愿意泡图书馆的在读学生。而案发地,很有可能是某所高校的图书馆。死者脖颈处的伤痕不平整,说明凶手的力气不够大,反复砍剁,才将死者头部砍了下来。凶手可能长得比较矮小,甚至是一名女生。”
我一口气说完了我心中的想法。在我说完之后,白队很有节奏感的点了点头:“毕竟是常年亲临案发现场的干警,刑侦能力虽然不行,但还是要比刚毕业的菜鸟强多了。没错,案发地点就是a市民族大学的图书馆!”
“队长,你不说这案子是一件怪案吗?怪在哪里?”
听到我的推论得到了正式,林达浪有点儿不太服气的继续问道。
不仅仅是他,其实我也觉得奇怪,这案子只是残忍了一点,砍掉了死者的头颅。我见过分尸案,也见过掏掉内脏的连环杀手,相比起来,砍头反倒是显得稀疏平常了。
队长没有着急回答问题,而是示意苏湘继续放映幻灯片。下一张图片,是一滩零碎的四肢和尸块,结合上一张图,我马上就明白过来,这是一起分尸案。
然而就算如此,我觉得已然没有达到“怪案”的标准。白队长的刑侦经验比我要丰富的多,他之前应该也接手过分尸案,他能说出一个“怪”字,说明案件还有隐情。
白队不慌不忙的点了一根烟:
“被害人叫做李元华,是民族大学艺术院系的学生,在受害的前三天,他曾经接到过死亡警告。”
白队终于不再卖关子,将案情从头到位叙述了一遍。
民族大学是本市的一所211高校,在当地口碑不错。但是其下属的艺术学院,和本校比起来,就要差上许多。
虽然口碑不好,但是艺术院系的学费,却是其他院系几倍之多,是民族大学中不折不扣的“贵族院系”。
其实明眼人都明白,名为艺术学院,真正研究艺术的学生并不多,来念书的,基本都是有钱家的孩子,来混文凭的。
受害人李元华,就是其中之一。
受害人李元华和一帮混日子的同学聚在一起,成立了一个“兄弟会”,平日了兄弟会的成员们一起喝喝酒打打球,甚至欺负欺负其他人。
这帮臭小子很有可能是从电视剧流星花园中获得了灵感,发明了一种名为“惩罚条”的东西。兄弟会的成员会将惩罚条偷偷的贴到选定目标的身上,被贴了条,意味着这位倒霉蛋将会遭到兄弟会的围殴。
说是围殴,实际上只是恶作剧性质的打闹,兄弟会的成员并不会真的用力,他们只是想要通过这样的行为,来彰显他们兄弟会的力量。
李元华在被害的前三天,曾经被人贴了惩罚条,只是在惩罚条上,还有着一个血红的“死”字。
这个死字,并没有引起兄弟会成员的注意,他们更关心的,是身为兄弟会的骨干成员,这家伙竟然被人给贴了条。在他们看来,一定是和李元华关系要好的哥们,在对他实施恶作剧了。
当时兄弟会的成员们就约定,不能坏了兄弟会的规矩,三天之后,他们会围殴李元华。
到了约定的日子,兄弟会的成员们找遍了整个院校,也没有找到李元华的身影。这家伙的手机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根本就联系不上。
这帮坏小子们只以为李元华是怕挨揍,故意躲起来了。这帮家伙逢人就问,最后还是从本院女生的口中得知消息,李元华躲到了图书馆当中。
他们来到了图书馆,还真的在图书馆中,发现了这家伙的踪迹。兄弟会的成员们一看到李元华,就赶紧冲了上去,这小子害的他们满院校瞎跑,这帮小子决定,今天给李元华来点儿真格的。
兄弟会的成员冲到了李元华的身前,只是轻轻一推他,李元华就好像是被推倒的积木一样,瞬间散架了。
兄弟会的成员们就算再傻,也明白这是出了人命案子了。他们赶紧报了警。派出所干警在初步了解情况之后,觉得这案子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于是将案子上报到了我们手里。
听了白队的描述,我们几个全都面面相觑:“一个大活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就那么解体了?这听着也太玄幻了吧!”
白队先是点了点头,随后又摇了摇头:“李元华是在众人眼前解体的,这一点确实不假,但是报案人、也就是那帮学生的认知有问题。警方通过初步的尸体鉴定得知,李元华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前一日晚上七点钟,而兄弟会成员们是在第二天晚上十点二十分左右。换句话说当时的李元华,已经死了一天多。那些家伙看到的李元华,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听了队长的话,我冷不丁的打了寒颤。其他的队员们,也都铁青着脸,比我好不了多少。这案子哪里是怪,这分明就是灵异事件啊!
“怎么样,这案子算怪吧?”
队长得意的松松肩膀,仿佛是在庆祝自己成功吓到了我们。
一会儿咱们就去民族大学,实地了解一下情况。这是咱们刑侦队接手的第一起案子,希望大家的表现,能配的上自己的精英称号!”
白队长扭过头,对着林达浪撇了撇嘴:“为什么让你和小牧一组?因为你也得出去跑外勤去!让他带着你,多学多看,对你有好处!”
“白队,我可是伯克利毕业的……”
林达浪跳着脚叫屈,这货本以为自己来到刑侦队,能有点儿特权待遇,没想到竟然沦落成一个跑腿的。
白队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别扯那些没用的。跟你们说点儿正经事!”
林达浪虽然傻,但是还没有傻到家,看到白队这副模样,他赶紧乖乖闭上了嘴巴,等着队长说正事。
“上面这么着急重组刑侦队,除了因为之前的刑侦队犯了错误,还因为a市最近出了一桩怪案。”
说着,白队对旁边的苏湘一扬下巴,示意她将投影仪打开。
苏湘来到电脑前,熟练的打开了投影仪。
投影仪的光束打在白队身后的幕布上,白队赶紧伸手遮住墨镜,整个人退到了光束之外。
之前我还觉得有意思,大白天的,办公室为什么要搞得这么暗,而且这位白谷大警探,也太能装逼了,这么暗还要戴墨镜。
此刻看到白队的举动,我大概明白了过来,白谷应该有着某种眼疾,不能见强光。
白谷的观察力不是一般的强,他注意到我在扫量着他,对他脸上的那副墨镜颇为关心,这家伙敲了敲镜框,开口解释道:
“抱歉,我的眼睛受过伤,虹膜发生了病变,不能收到紫外线直射,所以办公室里才会这么暗。我已经安排人去定制特殊的灯管了,这几天你们先忍耐一下。”
白队都这么说了,办公室里的其他人都连连点头,表示理解。
白队将我们重新拉回到案子上:“咱们先来看案子,这是基层的片警,拍下的案发现场。”
照片上,是一刻血淋淋的人头。
“就单凭这一张照片,你们都能看出什么?”
白队抱着膀子,给我们出了一个难题。
林达浪是憋着劲儿想要在众人的面前表现一把,白队的话音刚落,这家伙就抢着说道:“从头发的长短来看,死者是男性。死者颈部的伤痕不平整,是利器反复劈砍所致。砍头,是一种具有仪式性的谋杀行为。凶手对于这场谋杀显然是蓄谋已久,不是临时起意的激情行为。”
林达浪一边说,还一边得意洋洋的扫视着其他人。
可惜他的推论,并没有让白队满意。白队摇了摇头:“毕竟是刚刚毕业的菜鸟,太稚嫩了。小牧,你来给他上上课!”
被白队叫到名字,我只能说出我的想法:“人在遭受重大刺激的时候,也会想要将对方的脑袋砍下来泄愤。前一段时间发生在某火车站旁的砍头案件,就是最简单的证明。我们真正需要注意的,是照片拍摄的背景。”
白队没有说话,他只是扬了扬下巴,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照片的背景上有书柜和摆放整齐的书籍,应该是在图书馆中拍摄的。从死者的容貌来看,还很年轻,又是死于图书馆中,那么我们可以认为,死者是一位愿意泡图书馆的在读学生。而案发地,很有可能是某所高校的图书馆。死者脖颈处的伤痕不平整,说明凶手的力气不够大,反复砍剁,才将死者头部砍了下来。凶手可能长得比较矮小,甚至是一名女生。”
我一口气说完了我心中的想法。在我说完之后,白队很有节奏感的点了点头:“毕竟是常年亲临案发现场的干警,刑侦能力虽然不行,但还是要比刚毕业的菜鸟强多了。没错,案发地点就是a市民族大学的图书馆!”
“队长,你不说这案子是一件怪案吗?怪在哪里?”
听到我的推论得到了正式,林达浪有点儿不太服气的继续问道。
不仅仅是他,其实我也觉得奇怪,这案子只是残忍了一点,砍掉了死者的头颅。我见过分尸案,也见过掏掉内脏的连环杀手,相比起来,砍头反倒是显得稀疏平常了。
队长没有着急回答问题,而是示意苏湘继续放映幻灯片。下一张图片,是一滩零碎的四肢和尸块,结合上一张图,我马上就明白过来,这是一起分尸案。
然而就算如此,我觉得已然没有达到“怪案”的标准。白队长的刑侦经验比我要丰富的多,他之前应该也接手过分尸案,他能说出一个“怪”字,说明案件还有隐情。
白队不慌不忙的点了一根烟:
“被害人叫做李元华,是民族大学艺术院系的学生,在受害的前三天,他曾经接到过死亡警告。”
白队终于不再卖关子,将案情从头到位叙述了一遍。
民族大学是本市的一所211高校,在当地口碑不错。但是其下属的艺术学院,和本校比起来,就要差上许多。
虽然口碑不好,但是艺术院系的学费,却是其他院系几倍之多,是民族大学中不折不扣的“贵族院系”。
其实明眼人都明白,名为艺术学院,真正研究艺术的学生并不多,来念书的,基本都是有钱家的孩子,来混文凭的。
受害人李元华,就是其中之一。
受害人李元华和一帮混日子的同学聚在一起,成立了一个“兄弟会”,平日了兄弟会的成员们一起喝喝酒打打球,甚至欺负欺负其他人。
这帮臭小子很有可能是从电视剧流星花园中获得了灵感,发明了一种名为“惩罚条”的东西。兄弟会的成员会将惩罚条偷偷的贴到选定目标的身上,被贴了条,意味着这位倒霉蛋将会遭到兄弟会的围殴。
说是围殴,实际上只是恶作剧性质的打闹,兄弟会的成员并不会真的用力,他们只是想要通过这样的行为,来彰显他们兄弟会的力量。
李元华在被害的前三天,曾经被人贴了惩罚条,只是在惩罚条上,还有着一个血红的“死”字。
这个死字,并没有引起兄弟会成员的注意,他们更关心的,是身为兄弟会的骨干成员,这家伙竟然被人给贴了条。在他们看来,一定是和李元华关系要好的哥们,在对他实施恶作剧了。
当时兄弟会的成员们就约定,不能坏了兄弟会的规矩,三天之后,他们会围殴李元华。
到了约定的日子,兄弟会的成员们找遍了整个院校,也没有找到李元华的身影。这家伙的手机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根本就联系不上。
这帮坏小子们只以为李元华是怕挨揍,故意躲起来了。这帮家伙逢人就问,最后还是从本院女生的口中得知消息,李元华躲到了图书馆当中。
他们来到了图书馆,还真的在图书馆中,发现了这家伙的踪迹。兄弟会的成员们一看到李元华,就赶紧冲了上去,这小子害的他们满院校瞎跑,这帮小子决定,今天给李元华来点儿真格的。
兄弟会的成员冲到了李元华的身前,只是轻轻一推他,李元华就好像是被推倒的积木一样,瞬间散架了。
兄弟会的成员们就算再傻,也明白这是出了人命案子了。他们赶紧报了警。派出所干警在初步了解情况之后,觉得这案子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于是将案子上报到了我们手里。
听了白队的描述,我们几个全都面面相觑:“一个大活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就那么解体了?这听着也太玄幻了吧!”
白队先是点了点头,随后又摇了摇头:“李元华是在众人眼前解体的,这一点确实不假,但是报案人、也就是那帮学生的认知有问题。警方通过初步的尸体鉴定得知,李元华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前一日晚上七点钟,而兄弟会成员们是在第二天晚上十点二十分左右。换句话说当时的李元华,已经死了一天多。那些家伙看到的李元华,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听了队长的话,我冷不丁的打了寒颤。其他的队员们,也都铁青着脸,比我好不了多少。这案子哪里是怪,这分明就是灵异事件啊!
“怎么样,这案子算怪吧?”
队长得意的松松肩膀,仿佛是在庆祝自己成功吓到了我们。
一会儿咱们就去民族大学,实地了解一下情况。这是咱们刑侦队接手的第一起案子,希望大家的表现,能配的上自己的精英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