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再次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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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又熬到了周末。
接下来的两天,秦朗仍然晚上去自习室补课,早上依然坚持修行,他的“螳螂刀拳”越发精深娴熟,已经练出了神髓,达到了“练意”的境界。之所以有此进展,一方面是因为秦朗的底子打得好,同时也是因为他有一个“好老师”。因为每天早上,秦朗都会将血螳螂放出来一会儿,给它喂食一点虫粮,然后让它陪自己的练功,从这血螳螂的身上,秦朗对“螳螂刀”领悟越来越多,且跟血螳螂的默契也越来越好。
这血螳螂不愧是异虫,灵性远非一般,而且经过了虫粮喂养之后,秦朗发现这小家伙甚至有些通人性,大部分时候都能听懂他的话。不过,这也并不奇怪,很多异虫、异兽经过了驯养之后,都是可以通人性的,这是因为它们的天赋本来就很强。甚至,还有一些异虫、异兽可以像人类一样修行,但这血螳螂是否属于这一类,秦朗就不知道了。
另一方面,上一次秦朗跟安德盛一战,也收获颇多,如果没有跟安德盛这一战,秦朗只怕也很难将螳螂刀打出神髓,打出“拳意”来。
要知道,对于习武者来说,要学会招式很容易,但是要打出“招意”却很难。“练意”这一层境界,也算是一道分水岭了。许多习武者,只要肯吃苦,炼力、打桩、招式这三重,都是能够走过来的。但是到了“练意”这一层,就不是光靠勤学苦练就能达到的了,还需要有一定的天赋和领悟力。
同样,也只有真正将一套拳打出了“拳意”,才算是进入了武学修行的门庭。
这几日,秦朗再施展螳螂刀的时候,果然觉得顺畅了许多,有一种浑然天成的感觉。
但是,让秦朗大惑不解的是,这血螳螂为什么会功夫呢,难道是与生俱来?
早上练功之后,秦朗照例去教室上课。
但是不知道为何,洛滨和他的距离感又拉开了,好像一切又回到了从前,两人没有见面的时候。
秦朗心头隐约有些失落,但是他觉得这可能是老天爷的安排,上一次搞得春雷滚滚,可能就是老天爷对自己的一个警告,也许他和洛滨这样下去,是最好的选择。毕竟洛滨是如此的优秀,她的未来肯定是在最好的大学里面,而秦朗的未来却已经注定:江湖浪子!
江湖浪.荡子一个!
如果这是洛滨做出的选择,秦朗决定尊重她的选择,而不是去影响她,万一让她因此而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岂非是她人生的最大遗憾?
另外,江雪晴的出现也犹如惊鸿一瞥,自从上一次送毛巾给秦朗之后,就再也没有在秦朗面前出现过了,当真是“轻轻的来了,只留下一片毛巾”。
星期六下午,在父母的强烈要求下,秦朗返回了安蓉市度周末,因为工作的缘故,父母都常驻在安蓉市,夏阳市的老房子,已经很少回来住了。
秦朗知道,上一次被抓进局子的事情,让父母担心了,所以这一次回去,老妈做了很多好吃的菜给秦朗补身体,以至于星期天下午,秦朗离开的时候都还剩了不少的菜。
下午的时候,秦朗乘火车返回夏阳市。
火车驶出了安蓉市,窗外的那些高楼大厦终于消失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以浓烈的翠绿为基调,红砖碧瓦为点缀的浓烈中国水墨画,那一片一片、呈阶梯分布的翠绿色,是贯穿了从南到北整个中国拥有八千年种植历史的成功物种——水稻。
但秦朗的注意力却不在窗外的田野风光上,因为他忽地想起了一件事情:周六下午放学的时候,赵侃交给了他一份计划书,秦朗还未仔细看过 呢。
说起来,对于赵侃这一份计划书,秦朗并不抱多大的信心,毕竟赵侃这小子吊儿郎当,而且学习成绩也不怎么行,搞出来的公司计划书肯定也未必可行。
不过,秦朗一翻开这份计划书,立即就改变了看法,因为这一份计划书的构架看起来比较专业,完全看不出是一个高中学生搞出来的东西,看来赵侃这小子还很是用过功的。莫非这小子真是商业奇才,就像许多企业家一样,高中没毕业就能鼓捣公司了?
于是,秦朗耐心地看了下去,总体感觉这份计划书比秦朗预想的好了很多,至少以他的眼光来看,这一份计划书还是可行的,心说赵侃这小子看来真是不错。
就在这时候,火车的速度逐渐减缓,在一个小站停留了几分钟。
尽管只是一个小站,但是从这里上车的人却也不少。
不过,秦朗的注意力都放在手中的那一份计划书上,却没有留意上车的人。
“对不起——单号临窗!”
就在这时候,一个熟悉而冰冷的声音在秦朗耳边响起,他抬头一看,顿时愣住了:
因为叫秦朗让座的竟然是洛滨!
秦朗的位置是26号,而洛滨的是25号,座位号上单号的旁边标注了一个窗户的小标志,那应该就是单号靠窗的意思了。
“不好意思。”秦朗赶忙起身让座。
“没……没关系,你坐吧。”洛滨见是秦朗,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
“没关系,你进来吧,反正我这会儿不看风景。”秦朗坚持让洛滨坐在了靠窗的位置,因为他发现自从洛滨上来之后,这一节车厢里面,不知道有多少男人的目光落在了洛滨的身上,而秦朗挡在外面,至少可以隔绝不少的骚扰目光。
可能是因为周末的缘故,洛滨总算没有穿校服,她一席白色碎花长裙,外面罩着一件薄薄的天蓝色针织开衫,如瀑的长发随意地倾泻在肩上,衣领间露出胸前一抹雪白如同羊脂白玉般的肌肤,脖子挂着一块翠绿如滴的佛像,肩上挎着一个时尚小挎包,长裙的裙边似乎要快及地,一双黄色的短统靴在裙摆下时隐时现,她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青春、清新地味道,在秦朗看来,她的出现让这烦闷的车厢顷刻间变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但男人总是自私的,秦朗可不想跟别人分享这一道美景,所以他尽可能地挡住了其他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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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又熬到了周末。
接下来的两天,秦朗仍然晚上去自习室补课,早上依然坚持修行,他的“螳螂刀拳”越发精深娴熟,已经练出了神髓,达到了“练意”的境界。之所以有此进展,一方面是因为秦朗的底子打得好,同时也是因为他有一个“好老师”。因为每天早上,秦朗都会将血螳螂放出来一会儿,给它喂食一点虫粮,然后让它陪自己的练功,从这血螳螂的身上,秦朗对“螳螂刀”领悟越来越多,且跟血螳螂的默契也越来越好。
这血螳螂不愧是异虫,灵性远非一般,而且经过了虫粮喂养之后,秦朗发现这小家伙甚至有些通人性,大部分时候都能听懂他的话。不过,这也并不奇怪,很多异虫、异兽经过了驯养之后,都是可以通人性的,这是因为它们的天赋本来就很强。甚至,还有一些异虫、异兽可以像人类一样修行,但这血螳螂是否属于这一类,秦朗就不知道了。
另一方面,上一次秦朗跟安德盛一战,也收获颇多,如果没有跟安德盛这一战,秦朗只怕也很难将螳螂刀打出神髓,打出“拳意”来。
要知道,对于习武者来说,要学会招式很容易,但是要打出“招意”却很难。“练意”这一层境界,也算是一道分水岭了。许多习武者,只要肯吃苦,炼力、打桩、招式这三重,都是能够走过来的。但是到了“练意”这一层,就不是光靠勤学苦练就能达到的了,还需要有一定的天赋和领悟力。
同样,也只有真正将一套拳打出了“拳意”,才算是进入了武学修行的门庭。
这几日,秦朗再施展螳螂刀的时候,果然觉得顺畅了许多,有一种浑然天成的感觉。
但是,让秦朗大惑不解的是,这血螳螂为什么会功夫呢,难道是与生俱来?
早上练功之后,秦朗照例去教室上课。
但是不知道为何,洛滨和他的距离感又拉开了,好像一切又回到了从前,两人没有见面的时候。
秦朗心头隐约有些失落,但是他觉得这可能是老天爷的安排,上一次搞得春雷滚滚,可能就是老天爷对自己的一个警告,也许他和洛滨这样下去,是最好的选择。毕竟洛滨是如此的优秀,她的未来肯定是在最好的大学里面,而秦朗的未来却已经注定:江湖浪子!
江湖浪.荡子一个!
如果这是洛滨做出的选择,秦朗决定尊重她的选择,而不是去影响她,万一让她因此而没有考上理想的大学,岂非是她人生的最大遗憾?
另外,江雪晴的出现也犹如惊鸿一瞥,自从上一次送毛巾给秦朗之后,就再也没有在秦朗面前出现过了,当真是“轻轻的来了,只留下一片毛巾”。
星期六下午,在父母的强烈要求下,秦朗返回了安蓉市度周末,因为工作的缘故,父母都常驻在安蓉市,夏阳市的老房子,已经很少回来住了。
秦朗知道,上一次被抓进局子的事情,让父母担心了,所以这一次回去,老妈做了很多好吃的菜给秦朗补身体,以至于星期天下午,秦朗离开的时候都还剩了不少的菜。
下午的时候,秦朗乘火车返回夏阳市。
火车驶出了安蓉市,窗外的那些高楼大厦终于消失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以浓烈的翠绿为基调,红砖碧瓦为点缀的浓烈中国水墨画,那一片一片、呈阶梯分布的翠绿色,是贯穿了从南到北整个中国拥有八千年种植历史的成功物种——水稻。
但秦朗的注意力却不在窗外的田野风光上,因为他忽地想起了一件事情:周六下午放学的时候,赵侃交给了他一份计划书,秦朗还未仔细看过 呢。
说起来,对于赵侃这一份计划书,秦朗并不抱多大的信心,毕竟赵侃这小子吊儿郎当,而且学习成绩也不怎么行,搞出来的公司计划书肯定也未必可行。
不过,秦朗一翻开这份计划书,立即就改变了看法,因为这一份计划书的构架看起来比较专业,完全看不出是一个高中学生搞出来的东西,看来赵侃这小子还很是用过功的。莫非这小子真是商业奇才,就像许多企业家一样,高中没毕业就能鼓捣公司了?
于是,秦朗耐心地看了下去,总体感觉这份计划书比秦朗预想的好了很多,至少以他的眼光来看,这一份计划书还是可行的,心说赵侃这小子看来真是不错。
就在这时候,火车的速度逐渐减缓,在一个小站停留了几分钟。
尽管只是一个小站,但是从这里上车的人却也不少。
不过,秦朗的注意力都放在手中的那一份计划书上,却没有留意上车的人。
“对不起——单号临窗!”
就在这时候,一个熟悉而冰冷的声音在秦朗耳边响起,他抬头一看,顿时愣住了:
因为叫秦朗让座的竟然是洛滨!
秦朗的位置是26号,而洛滨的是25号,座位号上单号的旁边标注了一个窗户的小标志,那应该就是单号靠窗的意思了。
“不好意思。”秦朗赶忙起身让座。
“没……没关系,你坐吧。”洛滨见是秦朗,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
“没关系,你进来吧,反正我这会儿不看风景。”秦朗坚持让洛滨坐在了靠窗的位置,因为他发现自从洛滨上来之后,这一节车厢里面,不知道有多少男人的目光落在了洛滨的身上,而秦朗挡在外面,至少可以隔绝不少的骚扰目光。
可能是因为周末的缘故,洛滨总算没有穿校服,她一席白色碎花长裙,外面罩着一件薄薄的天蓝色针织开衫,如瀑的长发随意地倾泻在肩上,衣领间露出胸前一抹雪白如同羊脂白玉般的肌肤,脖子挂着一块翠绿如滴的佛像,肩上挎着一个时尚小挎包,长裙的裙边似乎要快及地,一双黄色的短统靴在裙摆下时隐时现,她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青春、清新地味道,在秦朗看来,她的出现让这烦闷的车厢顷刻间变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
但男人总是自私的,秦朗可不想跟别人分享这一道美景,所以他尽可能地挡住了其他人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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