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纽约杀人竞赛(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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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纽约杀人竞赛(3)
时间进入第8小时。
悍马车在大街上呼啸而过,温柔依然不时地用望远镜搜索目标。
洪浪则始终在关注着血腥纹章上的排行榜。
值得庆幸的是,这段时间里,冒险者们的杀戮值大都提升有限。那些位列前十的冒险者也似乎失去了好运,成绩上升得始终很慢。
这使洪浪松了一口大气。
当自己的成绩不好时,看着别人的成绩同样糟糕,无疑是一种最大的心理安慰。
尤其是在这种成绩关系到自己的身家性命时。
悍马车已经进入了布鲁克林区,到了这里,差不多就算是正式进入纽约市区了。
布鲁克林曾经是有名的黑人聚居区,由于受教育程度低,这里曾是美国犯罪率最高的地区,被一些人视为混乱、肮脏、罪恶的原住地。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布鲁克林曾经的恶名渐渐得到了改善,尽管这里的黑人依旧对外来种族抱有敌视态度,但在变种人出现,新种族主义萌芽诞生后,即使黑人自己也卷入了这场新种族大战中。
或许是曾经的黑奴历史,令黑人们对种族主义总是恨之入骨,因此相比白人,相当数量的黑人对变种人抱以同情甚至支持的态度。由此产生的后果就是布鲁克林区受到的战火波及是最小的。
布鲁克林大部地区街道布局像棋盘那样工整有序;许多街名用数字命名。宽阔繁华的商业大街两边,分枝出许多宁静住宅区的小街小巷,房屋式样多彩多姿,但每条小街内的建筑风格常常比较一致。除了一些不超过六层的公寓楼,一般住家多是两层楼房,有绿荫丛中独立的大洋房、童话风味的尖顶小宅院、精致实用的双拼或连栋排屋;有敞廊拱圈的殖民式、突窗细柱的维多利亚式,厚重华贵的褐石式,等等等等。这些风格迥异、色彩缤纷、整洁美观的老宅子,多有百年上下的历史,她们就像经过精心打扮的半老徐娘,沧桑不失华丽。漫步在大街小巷,享受着温柔的悠闲,观赏着家家户户前院各显个性匠心的红花绿草,以及看似无意散落在那里的装饰小品,赏心悦目,美不胜收。
悍马车在布鲁克林大街上放慢了速度行驶,尽管纽约市如今在战火的摧残下已变得凋零残破,可是被称为树之城的布鲁克林区在许多方面依然保持着完好的景象曾经的混乱之地正在变成整个纽约治安最好的地方,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沈奕坐在车上观看着街边的风景,他突然指着前面一家餐馆说:“我在那家餐馆吃过饭。”
温柔放下望远镜看看沈奕。
“两年前我出差来过纽约,有个伙计跟我介绍了这里。一个黑人小伙子千里迢迢跑到中国去学中国菜,回来后开了一家中餐馆。你能想象吗?他做得比大多数中国人还地道,但是那的生意并不好。我在那里吃过几次,和他交成了朋友……我刚才看到他站在餐馆门口了。”沈奕笑看温柔。
温柔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说:“你觉得如果你现在过去,他会认识你吗?”
沈奕的眼中现出一丝迷茫:“我不知道……”
想了想,他笑着摇头“不,这不可能。这不是我们曾经经历与熟悉的那个世界。它们只是看上去很象……。”
他看看温柔:“一群NPC而已。”
温柔张了张口,想说去终究什么都没说。
沈奕看着那餐馆落在车后,眼神中充满哀伤如果说任务世界中的人都只是一群NPC,那么他们自己呢?他们又是什么?
这个答案无人能答。
放纵的思绪在风的吹拂中散开又收拢,集中精神,他拍拍金刚的肩膀到:“在这停一下,我去打探些消息回来。”
“你确定在这能打探到你要的消息?”金刚有些怀疑。
他们此刻停留的地方叫230街。
纽约的地名多用数字表示,从第一大道开始一直延伸到数百位以外。比如有名的时尚街第五大道等等。
230街是布鲁克林一带比较出名街道,不过不是因为它的繁华,而是因为它的混乱。
早在人类与变种人开战之前,这里就是有名的混乱之地,黑帮殴斗场所。每年发生在230街上的杀人案足有二十多起,绑架,盗窃,抢劫类案件不计其数。那部有名的电影《虎胆龙威3》中,布鲁斯威利斯扮演的纽约警察就是在这一带被脱得只剩下一条内裤,同时身上还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我憎恨黑鬼。”他险些被当地的黑人给生吞活剥。
这刻面对金刚疑惑的眼神,沈奕微微一笑。
他轻声说:“混乱之地,往往也是消息灵通之地。”
街头拐角处有家夜总会正在营业中。
战乱年代,百业凋零,但是夜总会这种娱乐形式却几乎不受影响。当人们已经没有足够的金钱去四处旅行,在海滩上晒太阳看沙滩美女时,买醉就成为最经济的娱乐方式之一。
尤其是那些今日不知明日的暴徒,混混,对他们来说,抓紧时间享受青春,更是生活的重点。
夜总会里正放着悦耳的音乐,正前方的大舞台上一大群舞女载歌载舞,穿着三点式服装的兔女郎端着酒盘四处行走,询问客人的需要,包厢里到处都有客人在搂着姑娘大声的说笑,手上的雪茄袅绕出丝丝烟气。
沈奕漫步到吧台前,掏出十美圆放到台上:“随便来点什么。”
酒保迅速给沈奕送来一杯马丁尼。
美圆是沈奕进入血腥都市前兑换的,相比那些进入任务世界后先抢劫的冒险者,他更喜欢用柔和一些的方式解决问题。1个血腥点兑换20美圆,人民币与美圆的兑换比例,血腥都市把它固定成了永恒不变的5比1,沈奕曾笑说这是血腥都市对未来人民币升值的预测,温柔则认为该预测有些贬低。
“还需要再来点什么吗?先生。”酒保送来殷勤的微笑。
沈奕随手又拿出一张十美圆送到酒保手中:“回答我个问题就行了。”
“那要看是什么问题。”酒保很谨慎,没有接钱。
“我想知道这里消息最灵通的人是谁。”
酒保的面色有些为难,他想了想,低声凑到沈奕耳边说:“如果没有太紧急的事,最好别找他,那个人并不好惹。”
“你只要回答问题就够了。”
“再加十美圆。”酒保回答。
拿到二十美圆,酒保迅速把钱放口袋里,然后一边用抹布擦着台子,一边形若无事的说:“3号包厢,莫布里先生,我不会承认是我告诉你的。”
“明白了。”沈奕点点头。
在夜总会场绕了一圈,沈奕找了个位置坐下。
从这里正好可以看到3号包厢,透过垂下的珠帘隐约可以看到一个中年男人,左右各搂着一名吧女。在包厢的外面,还站着两名彪形大汉,裸露的手臂上是大片的纹身。
沈奕好整以暇的看了一会那中年男人,伸手打了个响指,一名吧女来到他身边:“先生需要来点什么?”
沈奕随手取出一叠美圆放到那吧女手中:“为我选一瓶好酒,送给3号包厢的莫布里先生。”
“需要我为您带什么话吗?”吧女很机灵。
“什么都不用说。”
那吧女拿着钱离开。
没过多久,一瓶高档红酒送到了3号包厢。
那中年男子惊讶地问了几句,在得到答案后看了看远处的沈奕。
沈奕向着那男子遥遥举杯致敬。
没过多久,吧女来到沈奕身边说:“莫布里先生请你过去。”
3号包厢里,莫布里冷冷地盯着沈奕。
这是一个面容冷酷的男子,属于那种单看长相就知道他是哪类人的货色。
莫布里是这一带有名的黑手,他主要负责收脏,销脏。干这类活接触最多的人就是犯罪分子,消息也特别灵通,黑白两道通吃,因此偶尔也做些消息贩卖的生意。
这刻莫布里看着对面的沈奕,好一会,他才搂着身边的姑娘说:
“知道我为什么叫这个人过来吗?不是因为他送来了价值八百美圆的酒,而是因为在这个过程里他没有提出任何要求,你知道这世界要找出一群怪胎出来很容易,可要想找一个大公无私不求回报的人却很难。”他是对着身边的姑娘说的,眼睛却看着沈奕:“我相信他不是那种不求回报的人,事实上我也不和这类人打交道。那就只能说明一件事,我们的朋友的确有事求我,而且他做事很有魄力,也很有信心,但他显然还是看轻了我莫布里,他该用三千美金的酒来吸引我的注意的。”
莫布里随手指了指台上的酒:”这瓶酒可以让你坐在我面前,但只要你说出一句让我不高兴的话,我就立刻让你把你扔出去。“
沈奕微微一笑:“我从没想过要用八百美金来换取莫布里先生的午餐时间,您虽然不是沃伦巴菲特,但在某些方面您同样可以为和您共进午餐开出一个相当不错的价钱。尤其是对您这样的消息灵通人士而言。”
“就知道是这样。”莫布里嘟囔了一句,他用餐巾擦擦嘴:“那么告诉我,你想知道什么?”
“有关于变种人的消息。”
“如果是普通的消息,走出这个包厢,你随便找个人就能问到足够多。”
“关于他们在哪里,如何找到他们的消息。”
“那可就不是普通消息了。”莫布里眯起了眼睛,把粗大的雪茄放在嘴里狠狠地吸了几口,在吐出一大圈袅绕烟雾后才缓缓道:“十天前,有几个杂碎在莱曼兄弟公司买了一批军火。有人认出其中一个是变种人。我的一个伙计注意观察了一下这批武器的去向,他得到了一个地址。”
“我想要那个地址。”
莫布里有些疑惑地看看沈奕,想了想,他把雪茄灰往沈奕的身前掸了掸,然后才慢条斯理地说:“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来路,不过我也不感兴趣。我甚至不想知道你和那帮变种杂碎有什么关联。想从我这得到消息?可以。三十万美金。”
“三十万美金?”沈奕笑笑:“不便宜。”
“联邦调查局来也是这个价。”
“不。”沈奕摇头:“如果是联邦调查局的人过来,他们会扔给你一份资料,那上面有你这些年干的全部缺德事,加起来足够让你的下半辈子永远在牢狱中度过。然后你会主动的把所有他们想知道的消息告诉他们,换取你继续逍遥自在的过好日子,包括继续痛宰我这样的客人。”
莫布里吃吃的笑了起来,他用力搂了搂身边的女人,用夹着雪茄的手指指指沈奕:“我喜欢这个家伙。”
然后他把手往台子上一拍,低喝道:“要么拿钱,要么滚蛋!看在酒的份上,你还剩下最后的机会用自己的腿走出去。”
沈奕淡笑:“有件事忘记告诉你。我之所以送给您一瓶价值八百美金的酒,不是因为我要用它来换取您的午餐时间,而是因为我发现现在的纽约和我原先预计的纽约有所差别。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金钱虽然还有作用,但已经不再具备支配地位。有另一种东西比金钱更具备使用价值,而且成本很低。考虑到钱对我的意义已经不大,所以我大可以更加大方一些,用它来作为对您的补偿。”
“补偿?”
“对。”沈奕笑道。
他闪电般出手,一把按住了莫布里的脑袋,将他的脑袋死死按进台上水果盆中。外面的彪形大汉闻声而入,见到这情况正要出声,沈奕左手突伸,一把掐住其中一个大汉的脖子,左手大拇指往对方的喉结上轻轻一按,那大汉扑通软倒在地。另一名大汉正要掏枪,沈奕一脚踩在他脚背上,反手拎住他衣领,将他往下一拉,扯到台前,顺势在他后脑勺上敲了一下,那大汉同样翻了翻白眼当场趴下。
这一套袭击动作顺畅如行云流水,沈奕连站都没站起来就轻松解决了莫布里身边的两个保镖。莫布里身边的两个女人这时才刚刚反应过来,吓得正要尖叫,沈奕已经把手指放在嘴边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
随手一拎莫布里,这家伙满脸上都沾着瓜果。
将一粒被压扁的葡萄从莫布里的脸上摘下,沈奕拿着一根小牙签笑咪咪地对莫布里说:“给我地址,否则我把你的眼珠当葡萄摘下来,然后塞到你的嘴巴里去。”
他的表情斯文,丝毫不象是下得了辣手的人。但是莫布里见惯了黑道种种,知道看一个人的狠与辣不是看他的表情而是看他的手段。沈奕一出手就轻松放倒两名保镖,眉头都不皱一下,对自己说出手就出手,动作又快又狠,充分说明了这是个见惯了风浪的主,绝不是虚言恫吓。
能够混到他这一步,不是非要见了棺材才流泪的,莫布里立刻回答:“145大街……哈得逊大楼,那里有个地下车库,至少有二十多个变种人在那!”
“很好。”沈奕满意的点点头,抓着莫布里的手微微松开。
为莫布里掸去身上的残渣,拍拍他的脸,沈奕用尽量温和的口气说:“你知道绝大多数时候我不喜欢使用暴力来解决问题,但是不得不承认,它在很多时候又的确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解决方式。这瓶酒算是赔罪,祝你有个愉快的夜晚。”
说着,沈奕站起身向外走去。他很随意地向四处扫了一眼,正准备离开,眼前突然一个景象闪过。
一个年轻的白种男人正从隔壁包厢中出来,他的手腕处赫然正是血腥纹章。
冒险者?
沈奕心中一惊。
此时那冒险者也看到了沈奕,眼神中同样露出难以置信的骇然神情。
两个人同时望回自己出来的包厢,沈奕厉声道:
“你隔壁包厢里坐的是谁?”
“我的手下。”
“那个发现变种人踪迹的伙计是不是也在包厢里。”
“是的。”莫布里不明白对方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该死!”沈奕怒骂一声。
不远处的白种男人显然也正在询问包厢里的人,并得到了相同的答案,同样发出了愤怒的责骂。
两个人再次对望,眼神中喷射出熊熊火焰。
下一刻,他们突然同时向着夜总会门外狂奔而去。
沈奕飞快地冲出夜总会,以成龙招牌式的动作从车窗跳进悍马车内,大叫道:“快!开车!”
与此同时,那白种年轻人也冲了出来,奔向不远处的一辆红色跑车,同样大喊起来:“开车!快开车!”
金刚一边发动一边问:“发生了什么事?”
沈奕漫声回答:“没什么,就是碰上了其他的冒险者,他们也得到了地址,你再不开快些,晚到了肉就是别人的了。”
“妈的!”金刚大骂,一脚死踏油门,悍马车唰的冲了出去。
两辆车同时发动,向着145大街急驰。
红色跑车的发动比金刚他们略晚一些,落在了悍马车的后方。开车的是个年轻妖艳的金发女子,在车的后排还坐着两名男子,一个白人一个黑人。
这刻眼看着悍马车在他们前面驶过,坐在副手座上的年轻白种男子大叫道:“薇娜!你最好快一些,我们得抢在他们前面!”
“尽管放心!”金发女子娇笑着回答。
随手打开驾驶台上的一个控制盒,里面露出一排按纽。金发女子在其中一个红色按纽上按了一下,轻声朝那白人青年笑道:“注入一氧化氮。”
跑车的尾气管喷射出一股汹涌火焰,红色跑车如箭般飞出,瞬间超越了悍马车。
“哦吼!”红色跑车上的冒险者同时发出大声的得意叫唤,先前的白种男人更是在车内对着沈奕伸出中指。
“妈的!”洪浪一拳击打在控制台上,砸得控制台挡板脱落,露出里面的无数电线:“金刚你这笨蛋怎么开车的!”
“那车是改装过的!”金刚大声回答:“咱们这车的速度比不上它,而且我对道路也不够熟悉!”
沈奕道:“温柔,看地图,找出前往145大街的最佳线路!估算一下赶到的时间。”
温柔把地图摊开,手指在地图上不停的划来划去:“145大街在昆斯区,从这里过去需要经过至少六十八个街区,如果路上不堵车的话,需要40分钟左右才能赶到。不过以他们的速度,我估计最多30分钟就能到达。”
“10分钟够把所有变种人都杀上好几回的了,我们必须在他们前面赶到,温柔,找出一条可以让我们在二十分钟内赶到的路线!”
“那就简单多了。”温柔用手指在145大街和目前所处的位置上划了一条直线:“开直线就行。”
车上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哦,不!”金刚摇了摇头:“那太疯狂了。”
“疯狂的事情就让我来做吧。”沈奕笑道:“这次我来开车,温柔你来领航。”
“可我不是专业的领航员。”温柔惊叫道。
“我们不需要专业。”
就在这时,洪浪突然怒叫起来:“前面发生追尾事故,正在造成堵车,妈的,是那几个冒险者干的。”
“没关系。”沈奕冷静回答:“我们本来就用不了这路太久。”
“系好安全带!”金刚发出歇斯底里的吼叫。
第51章 纽约杀人竞赛(3)
时间进入第8小时。
悍马车在大街上呼啸而过,温柔依然不时地用望远镜搜索目标。
洪浪则始终在关注着血腥纹章上的排行榜。
值得庆幸的是,这段时间里,冒险者们的杀戮值大都提升有限。那些位列前十的冒险者也似乎失去了好运,成绩上升得始终很慢。
这使洪浪松了一口大气。
当自己的成绩不好时,看着别人的成绩同样糟糕,无疑是一种最大的心理安慰。
尤其是在这种成绩关系到自己的身家性命时。
悍马车已经进入了布鲁克林区,到了这里,差不多就算是正式进入纽约市区了。
布鲁克林曾经是有名的黑人聚居区,由于受教育程度低,这里曾是美国犯罪率最高的地区,被一些人视为混乱、肮脏、罪恶的原住地。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布鲁克林曾经的恶名渐渐得到了改善,尽管这里的黑人依旧对外来种族抱有敌视态度,但在变种人出现,新种族主义萌芽诞生后,即使黑人自己也卷入了这场新种族大战中。
或许是曾经的黑奴历史,令黑人们对种族主义总是恨之入骨,因此相比白人,相当数量的黑人对变种人抱以同情甚至支持的态度。由此产生的后果就是布鲁克林区受到的战火波及是最小的。
布鲁克林大部地区街道布局像棋盘那样工整有序;许多街名用数字命名。宽阔繁华的商业大街两边,分枝出许多宁静住宅区的小街小巷,房屋式样多彩多姿,但每条小街内的建筑风格常常比较一致。除了一些不超过六层的公寓楼,一般住家多是两层楼房,有绿荫丛中独立的大洋房、童话风味的尖顶小宅院、精致实用的双拼或连栋排屋;有敞廊拱圈的殖民式、突窗细柱的维多利亚式,厚重华贵的褐石式,等等等等。这些风格迥异、色彩缤纷、整洁美观的老宅子,多有百年上下的历史,她们就像经过精心打扮的半老徐娘,沧桑不失华丽。漫步在大街小巷,享受着温柔的悠闲,观赏着家家户户前院各显个性匠心的红花绿草,以及看似无意散落在那里的装饰小品,赏心悦目,美不胜收。
悍马车在布鲁克林大街上放慢了速度行驶,尽管纽约市如今在战火的摧残下已变得凋零残破,可是被称为树之城的布鲁克林区在许多方面依然保持着完好的景象曾经的混乱之地正在变成整个纽约治安最好的地方,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沈奕坐在车上观看着街边的风景,他突然指着前面一家餐馆说:“我在那家餐馆吃过饭。”
温柔放下望远镜看看沈奕。
“两年前我出差来过纽约,有个伙计跟我介绍了这里。一个黑人小伙子千里迢迢跑到中国去学中国菜,回来后开了一家中餐馆。你能想象吗?他做得比大多数中国人还地道,但是那的生意并不好。我在那里吃过几次,和他交成了朋友……我刚才看到他站在餐馆门口了。”沈奕笑看温柔。
温柔歪着脑袋想了想,然后说:“你觉得如果你现在过去,他会认识你吗?”
沈奕的眼中现出一丝迷茫:“我不知道……”
想了想,他笑着摇头“不,这不可能。这不是我们曾经经历与熟悉的那个世界。它们只是看上去很象……。”
他看看温柔:“一群NPC而已。”
温柔张了张口,想说去终究什么都没说。
沈奕看着那餐馆落在车后,眼神中充满哀伤如果说任务世界中的人都只是一群NPC,那么他们自己呢?他们又是什么?
这个答案无人能答。
放纵的思绪在风的吹拂中散开又收拢,集中精神,他拍拍金刚的肩膀到:“在这停一下,我去打探些消息回来。”
“你确定在这能打探到你要的消息?”金刚有些怀疑。
他们此刻停留的地方叫230街。
纽约的地名多用数字表示,从第一大道开始一直延伸到数百位以外。比如有名的时尚街第五大道等等。
230街是布鲁克林一带比较出名街道,不过不是因为它的繁华,而是因为它的混乱。
早在人类与变种人开战之前,这里就是有名的混乱之地,黑帮殴斗场所。每年发生在230街上的杀人案足有二十多起,绑架,盗窃,抢劫类案件不计其数。那部有名的电影《虎胆龙威3》中,布鲁斯威利斯扮演的纽约警察就是在这一带被脱得只剩下一条内裤,同时身上还挂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我憎恨黑鬼。”他险些被当地的黑人给生吞活剥。
这刻面对金刚疑惑的眼神,沈奕微微一笑。
他轻声说:“混乱之地,往往也是消息灵通之地。”
街头拐角处有家夜总会正在营业中。
战乱年代,百业凋零,但是夜总会这种娱乐形式却几乎不受影响。当人们已经没有足够的金钱去四处旅行,在海滩上晒太阳看沙滩美女时,买醉就成为最经济的娱乐方式之一。
尤其是那些今日不知明日的暴徒,混混,对他们来说,抓紧时间享受青春,更是生活的重点。
夜总会里正放着悦耳的音乐,正前方的大舞台上一大群舞女载歌载舞,穿着三点式服装的兔女郎端着酒盘四处行走,询问客人的需要,包厢里到处都有客人在搂着姑娘大声的说笑,手上的雪茄袅绕出丝丝烟气。
沈奕漫步到吧台前,掏出十美圆放到台上:“随便来点什么。”
酒保迅速给沈奕送来一杯马丁尼。
美圆是沈奕进入血腥都市前兑换的,相比那些进入任务世界后先抢劫的冒险者,他更喜欢用柔和一些的方式解决问题。1个血腥点兑换20美圆,人民币与美圆的兑换比例,血腥都市把它固定成了永恒不变的5比1,沈奕曾笑说这是血腥都市对未来人民币升值的预测,温柔则认为该预测有些贬低。
“还需要再来点什么吗?先生。”酒保送来殷勤的微笑。
沈奕随手又拿出一张十美圆送到酒保手中:“回答我个问题就行了。”
“那要看是什么问题。”酒保很谨慎,没有接钱。
“我想知道这里消息最灵通的人是谁。”
酒保的面色有些为难,他想了想,低声凑到沈奕耳边说:“如果没有太紧急的事,最好别找他,那个人并不好惹。”
“你只要回答问题就够了。”
“再加十美圆。”酒保回答。
拿到二十美圆,酒保迅速把钱放口袋里,然后一边用抹布擦着台子,一边形若无事的说:“3号包厢,莫布里先生,我不会承认是我告诉你的。”
“明白了。”沈奕点点头。
在夜总会场绕了一圈,沈奕找了个位置坐下。
从这里正好可以看到3号包厢,透过垂下的珠帘隐约可以看到一个中年男人,左右各搂着一名吧女。在包厢的外面,还站着两名彪形大汉,裸露的手臂上是大片的纹身。
沈奕好整以暇的看了一会那中年男人,伸手打了个响指,一名吧女来到他身边:“先生需要来点什么?”
沈奕随手取出一叠美圆放到那吧女手中:“为我选一瓶好酒,送给3号包厢的莫布里先生。”
“需要我为您带什么话吗?”吧女很机灵。
“什么都不用说。”
那吧女拿着钱离开。
没过多久,一瓶高档红酒送到了3号包厢。
那中年男子惊讶地问了几句,在得到答案后看了看远处的沈奕。
沈奕向着那男子遥遥举杯致敬。
没过多久,吧女来到沈奕身边说:“莫布里先生请你过去。”
3号包厢里,莫布里冷冷地盯着沈奕。
这是一个面容冷酷的男子,属于那种单看长相就知道他是哪类人的货色。
莫布里是这一带有名的黑手,他主要负责收脏,销脏。干这类活接触最多的人就是犯罪分子,消息也特别灵通,黑白两道通吃,因此偶尔也做些消息贩卖的生意。
这刻莫布里看着对面的沈奕,好一会,他才搂着身边的姑娘说:
“知道我为什么叫这个人过来吗?不是因为他送来了价值八百美圆的酒,而是因为在这个过程里他没有提出任何要求,你知道这世界要找出一群怪胎出来很容易,可要想找一个大公无私不求回报的人却很难。”他是对着身边的姑娘说的,眼睛却看着沈奕:“我相信他不是那种不求回报的人,事实上我也不和这类人打交道。那就只能说明一件事,我们的朋友的确有事求我,而且他做事很有魄力,也很有信心,但他显然还是看轻了我莫布里,他该用三千美金的酒来吸引我的注意的。”
莫布里随手指了指台上的酒:”这瓶酒可以让你坐在我面前,但只要你说出一句让我不高兴的话,我就立刻让你把你扔出去。“
沈奕微微一笑:“我从没想过要用八百美金来换取莫布里先生的午餐时间,您虽然不是沃伦巴菲特,但在某些方面您同样可以为和您共进午餐开出一个相当不错的价钱。尤其是对您这样的消息灵通人士而言。”
“就知道是这样。”莫布里嘟囔了一句,他用餐巾擦擦嘴:“那么告诉我,你想知道什么?”
“有关于变种人的消息。”
“如果是普通的消息,走出这个包厢,你随便找个人就能问到足够多。”
“关于他们在哪里,如何找到他们的消息。”
“那可就不是普通消息了。”莫布里眯起了眼睛,把粗大的雪茄放在嘴里狠狠地吸了几口,在吐出一大圈袅绕烟雾后才缓缓道:“十天前,有几个杂碎在莱曼兄弟公司买了一批军火。有人认出其中一个是变种人。我的一个伙计注意观察了一下这批武器的去向,他得到了一个地址。”
“我想要那个地址。”
莫布里有些疑惑地看看沈奕,想了想,他把雪茄灰往沈奕的身前掸了掸,然后才慢条斯理地说:“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来路,不过我也不感兴趣。我甚至不想知道你和那帮变种杂碎有什么关联。想从我这得到消息?可以。三十万美金。”
“三十万美金?”沈奕笑笑:“不便宜。”
“联邦调查局来也是这个价。”
“不。”沈奕摇头:“如果是联邦调查局的人过来,他们会扔给你一份资料,那上面有你这些年干的全部缺德事,加起来足够让你的下半辈子永远在牢狱中度过。然后你会主动的把所有他们想知道的消息告诉他们,换取你继续逍遥自在的过好日子,包括继续痛宰我这样的客人。”
莫布里吃吃的笑了起来,他用力搂了搂身边的女人,用夹着雪茄的手指指指沈奕:“我喜欢这个家伙。”
然后他把手往台子上一拍,低喝道:“要么拿钱,要么滚蛋!看在酒的份上,你还剩下最后的机会用自己的腿走出去。”
沈奕淡笑:“有件事忘记告诉你。我之所以送给您一瓶价值八百美金的酒,不是因为我要用它来换取您的午餐时间,而是因为我发现现在的纽约和我原先预计的纽约有所差别。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金钱虽然还有作用,但已经不再具备支配地位。有另一种东西比金钱更具备使用价值,而且成本很低。考虑到钱对我的意义已经不大,所以我大可以更加大方一些,用它来作为对您的补偿。”
“补偿?”
“对。”沈奕笑道。
他闪电般出手,一把按住了莫布里的脑袋,将他的脑袋死死按进台上水果盆中。外面的彪形大汉闻声而入,见到这情况正要出声,沈奕左手突伸,一把掐住其中一个大汉的脖子,左手大拇指往对方的喉结上轻轻一按,那大汉扑通软倒在地。另一名大汉正要掏枪,沈奕一脚踩在他脚背上,反手拎住他衣领,将他往下一拉,扯到台前,顺势在他后脑勺上敲了一下,那大汉同样翻了翻白眼当场趴下。
这一套袭击动作顺畅如行云流水,沈奕连站都没站起来就轻松解决了莫布里身边的两个保镖。莫布里身边的两个女人这时才刚刚反应过来,吓得正要尖叫,沈奕已经把手指放在嘴边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
随手一拎莫布里,这家伙满脸上都沾着瓜果。
将一粒被压扁的葡萄从莫布里的脸上摘下,沈奕拿着一根小牙签笑咪咪地对莫布里说:“给我地址,否则我把你的眼珠当葡萄摘下来,然后塞到你的嘴巴里去。”
他的表情斯文,丝毫不象是下得了辣手的人。但是莫布里见惯了黑道种种,知道看一个人的狠与辣不是看他的表情而是看他的手段。沈奕一出手就轻松放倒两名保镖,眉头都不皱一下,对自己说出手就出手,动作又快又狠,充分说明了这是个见惯了风浪的主,绝不是虚言恫吓。
能够混到他这一步,不是非要见了棺材才流泪的,莫布里立刻回答:“145大街……哈得逊大楼,那里有个地下车库,至少有二十多个变种人在那!”
“很好。”沈奕满意的点点头,抓着莫布里的手微微松开。
为莫布里掸去身上的残渣,拍拍他的脸,沈奕用尽量温和的口气说:“你知道绝大多数时候我不喜欢使用暴力来解决问题,但是不得不承认,它在很多时候又的确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解决方式。这瓶酒算是赔罪,祝你有个愉快的夜晚。”
说着,沈奕站起身向外走去。他很随意地向四处扫了一眼,正准备离开,眼前突然一个景象闪过。
一个年轻的白种男人正从隔壁包厢中出来,他的手腕处赫然正是血腥纹章。
冒险者?
沈奕心中一惊。
此时那冒险者也看到了沈奕,眼神中同样露出难以置信的骇然神情。
两个人同时望回自己出来的包厢,沈奕厉声道:
“你隔壁包厢里坐的是谁?”
“我的手下。”
“那个发现变种人踪迹的伙计是不是也在包厢里。”
“是的。”莫布里不明白对方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该死!”沈奕怒骂一声。
不远处的白种男人显然也正在询问包厢里的人,并得到了相同的答案,同样发出了愤怒的责骂。
两个人再次对望,眼神中喷射出熊熊火焰。
下一刻,他们突然同时向着夜总会门外狂奔而去。
沈奕飞快地冲出夜总会,以成龙招牌式的动作从车窗跳进悍马车内,大叫道:“快!开车!”
与此同时,那白种年轻人也冲了出来,奔向不远处的一辆红色跑车,同样大喊起来:“开车!快开车!”
金刚一边发动一边问:“发生了什么事?”
沈奕漫声回答:“没什么,就是碰上了其他的冒险者,他们也得到了地址,你再不开快些,晚到了肉就是别人的了。”
“妈的!”金刚大骂,一脚死踏油门,悍马车唰的冲了出去。
两辆车同时发动,向着145大街急驰。
红色跑车的发动比金刚他们略晚一些,落在了悍马车的后方。开车的是个年轻妖艳的金发女子,在车的后排还坐着两名男子,一个白人一个黑人。
这刻眼看着悍马车在他们前面驶过,坐在副手座上的年轻白种男子大叫道:“薇娜!你最好快一些,我们得抢在他们前面!”
“尽管放心!”金发女子娇笑着回答。
随手打开驾驶台上的一个控制盒,里面露出一排按纽。金发女子在其中一个红色按纽上按了一下,轻声朝那白人青年笑道:“注入一氧化氮。”
跑车的尾气管喷射出一股汹涌火焰,红色跑车如箭般飞出,瞬间超越了悍马车。
“哦吼!”红色跑车上的冒险者同时发出大声的得意叫唤,先前的白种男人更是在车内对着沈奕伸出中指。
“妈的!”洪浪一拳击打在控制台上,砸得控制台挡板脱落,露出里面的无数电线:“金刚你这笨蛋怎么开车的!”
“那车是改装过的!”金刚大声回答:“咱们这车的速度比不上它,而且我对道路也不够熟悉!”
沈奕道:“温柔,看地图,找出前往145大街的最佳线路!估算一下赶到的时间。”
温柔把地图摊开,手指在地图上不停的划来划去:“145大街在昆斯区,从这里过去需要经过至少六十八个街区,如果路上不堵车的话,需要40分钟左右才能赶到。不过以他们的速度,我估计最多30分钟就能到达。”
“10分钟够把所有变种人都杀上好几回的了,我们必须在他们前面赶到,温柔,找出一条可以让我们在二十分钟内赶到的路线!”
“那就简单多了。”温柔用手指在145大街和目前所处的位置上划了一条直线:“开直线就行。”
车上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哦,不!”金刚摇了摇头:“那太疯狂了。”
“疯狂的事情就让我来做吧。”沈奕笑道:“这次我来开车,温柔你来领航。”
“可我不是专业的领航员。”温柔惊叫道。
“我们不需要专业。”
就在这时,洪浪突然怒叫起来:“前面发生追尾事故,正在造成堵车,妈的,是那几个冒险者干的。”
“没关系。”沈奕冷静回答:“我们本来就用不了这路太久。”
“系好安全带!”金刚发出歇斯底里的吼叫。